招投标前期工作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一)制订招投标工作计划
拓展经理根据项目的总体安排确定项目招投标时间,项目部经理负责安排招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制定投标须知
1.公布招标项目。
2.确定项目的资金来源。
3.确定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与招标标书要求相符合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2)招标标书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3)招标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确定招标的形式
招标形式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为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是招标部门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邀请招标是招标部门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四)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需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部门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目录。
3.招标项目预期达到的经济技术指标及完成时间等;
4.获取投标标书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5.对招标标书收取的费用等。
(五)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公司技术、经济、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一般由7人以上的单数人员构成。
(六)制定投标标书标准
投标标书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
2.投标单位。
3.本攻关领域内技术发展趋势及水平。
4.投标单位现有的工作基础。
5.攻关内容及技术路线。
6.投标单位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7.计划进度及完成时间。
8.投标报价、构成细目及制定原则。
9.主要研究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专业,以及在项目中的分工。
10.投标方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11.投标单位领导意见及签章。
12.投标单位主管部门意见及签章。
(七)确定招标时间、地点,发售投标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