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来源属行政划拨或减免地价款的房地产抵押登记如何办理?

答: 凡企业土地来源属行政划拨或减免地价款的房地产抵押,根据有关规定,其地面建筑物 已经合法登记的,可同意单独以房屋作抵押,在处分抵押物时,必须委托市 不动产拍卖行进行拍卖或变卖,不动产拍卖行负责扣发应补交的地价款,凡行政、事 业单位的房地产,不得擅自为企业提供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