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土地的挂牌交易?

     答:土地的挂牌交易,即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交易条件在土地交易机构进行公告,并接受交易申请

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交易的,应公告最低交易价和其他交易条件。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

  公告期限届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能否成交:

    (一)若在规定期限内只有一个申请人,且报价高于最低交易价,并符合其它交易条件的,则此次交

易成交;

    (二)在规定期限内有二个以上申请人的,允许多次报价,土地使用权应由出价高者获得。报价相同

的,由在先报价者获得;

    (三)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请人,或者只有一个申请人但报价低于最低交易价或不符合其他交易条

件的,委托人可调整最低交易价,重新委托交易中心交易。

  报价以报价单为准。成交后,由委托人与买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由交易中心鉴证。

  申请人挂牌交易所公告的最低交易价由委托人决定,但该最低交易价不得低于应补交地价、应缴纳

税费及应付交易服务费用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