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安全管理中,我国的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治群防”。可是在建筑施工中的的安全隐患是随着工程的开展在连续不断的出现和去消除,现在的工程安全有很多情况下是由监理人员在负责落实着,充当着施工单位的安全员的角色。

随着建筑行业的混乱局面,挂靠施工的现象的增多,他们追求的是进度和效益,而对质量和安全容易忽视,尤其现场的安全隐患最为突出(而正规的大型施工企业则做得比较好)。

而安全隐患是一旦发生则后果最为严重,也是施工单位最不愿意去实施的一项工作,也是监理安全管理中最为难的工作之一。因为有些安全隐患的消除需要施工单位投入一定的资金(这部分是业主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已经支付给了施工单位),而不愿意去做。因为安全隐患是不断的出现和不断消退(如基坑的开挖施工中的安全隐患,等基础施工完成土方回填后隐患就不存在了),这也是施工单位不愿意投入人力财力的原因。

监理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指出后施工单位也不会认真的落实执行,而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后,监理也难免受到连带责任。监理受到这样的连带责任的事例为数不少。

为此我个人认为要做到杜绝这类事情的发生,首先是规范建筑市场,杜绝那种挂靠现象(这必须由政府部门出台更为有效的措施);其二是规范招投标和业主的环节;其三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一个政府的质监员管理十几个或更多工地);最后是监理的监管和汇报制度,至少我们要指出来,施工单位不听向业主汇报,最后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汇报,这样可以免去监理人员的责任,这也现阶段我国监理人员能做到的最大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