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共12页。
一、签证的适用范围:
1、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从事合同范围之外的临时性工作。
2、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工程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单位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如上述范围中在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以及合同规定的签证限额以下的项目和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不在签证之列。
二、 签证控制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所有工程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工程签证的真实性。
2、事前审批原则:要求工程签证(除紧急工程签证)均需要事前经过估价与审批程序方可实施,禁止事后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