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油建设工程中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对标底价与中标价差异的影响

投标价是承包商针对招标项目向招标单位发出的价格要约,经过评标程序胜出的投标价格即为中标价。现阶段分公司在总承包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实际采用的都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即按照招标要求和施工设计图纸,依据国家标准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这种模式最大程度的反映了拟建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作为招标人和投标人计算工程造价共同的基础,工程量数量对两者来说没有差异。招标单位的标底价一般是由咨询公司或招标单位自设的造价部门编制的,编制标底的定额依据是工程所在地综合价格或预算价格及消耗量。所以标底价反映的是单位建筑产品在市场中的价值,是要符合价值规律的,价格是价值的具体体现,当供不应求时,价格就高;当供过于求,价格就低。随着分公司总承包项目的蓬勃发展,费用控制部门的职能越发重要,不仅对整个项目的资金进行调控,还要负责编制总承包项目中的标底价。在完成了几个成品油库项目后,我们在编制标底的工作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有了一些感受。首先合同中要明确分包的范围以及正确的施工设计图纸版次,其次双方采用的计价软件需一致,最后采用的定额和取费文件要相同。招标方和投标方在相同的规定下,一般标底价和中标价是不相同的,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招标方是按照一般情况考虑,材料价格按照工程所在地造价部门发布的价格为准,但实际上投标方具备自己先进的管理方法,以及供货渠道,价格自然会比政府部门公布的要低,这也是市场价值规律对价格影响的一种体现。

2石油建设工程中投标报价策略对标底价与中标价差异的影响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投标策略作为承包商在部署系统工作及参与投标竞争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显得尤为重要。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不同的企业在投标过程中会采取不同的投标策略,大致分为以下三个种类:第一,根据招标工程情况和企业自身实力,在参加工程投标前,组织有关投标人员进行投标策略分析,其中包括企业目前经营状况和自身实力分析、对手分析和机会利益分析等;第二,承包商不以赢利为目的,只求打入当地市场,选择非常低的投标报价,为了获得以后的发展机会;第三,承包商根据项目情况具体分析机会利益,以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为主,报价方法有直接成本法、不平衡报价法等。例如:承包商预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可能会对某个较为独立的部分作较大改变后分包,这时,承包商就应该考虑将其它分部工程的单价略微提高,大幅度降低可能分包工程的单价,以便以较低的投标总价中标。又如在城市建设中的市政工程,一般都与地基相关,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不能仅依据施工图纸确定工程造价,因此增加变更工程的可能性也较大,此时承包商可能以较低的投标价格获取工程,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增加工程量或新的子目,以获得额外的工程价款。(2)制定成熟的投标策略,采用多个报价方法也是标底价与中标价产生差异的原因。针对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可能采取的一系列报价策略,作为招标方应未雨绸缪,在合同中提出将来可能发生变化项目的解决方法,并且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握变更单的增加。例如在成品油库项目中,场区的土方工程在前期分包过程中是不好计算的,因此在分包合同中约定今后以发生的实际土方量进行调整,这就要求现场的EPC人员严格记录及把握工程量的实际变化。还有一些由于地域及天气的原因产生的不可预测的可能发生的费用,例如广西成品油库施工期处于雨季,地形较为复杂,炸山过程中有可能截断河流,造成洪水的发生,因此在分包过程中尤其要在合同中予以说明,列出专项防洪措施费用,让施工单位进行报价,这样就规避了我们一定的风险。另外,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施工设计图纸若深度不够,清单的子目和描述就有可能存在缺陷,这样就有可能和施工单位谈判中给对方钻空子。目前,我们的设计水平正在逐步完善,图纸的设计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3石油建设工程中恶性竞争对标底价与中标价差异的影响

现阶段,在石油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中,不乏一些承包商由于竞争对手过多,为了获得中标机会,恶意压低价格,甚至以低于成本价的方式提出投标报价,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工程建设投标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同样也必须遵守价值规律,以低于成本价中标获取的项目存在很大的风险,这种行为有可能导致承包商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违反法律规定将工程转包,或采用质量低劣的工程材料,对工程质量、使用寿命造成影响,或偷工减料、降低安全措施,给工程本身及施工人员带来安全隐患,这些情况都会给承包商的信誉和将来的发展带来致命的影响。

4结语

随着分公司总承包项目发展的日趋成熟,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广泛应用,编制标底的工作会愈加的重要,明确标底价与中标价差异的原因可以使我们在今后的招投标工作中认真分析,及时总结,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