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4.1.3条:土层剪切波速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场地初步勘察阶段,对大面积的同一地质单元,测试土层剪切波速的钻孔数量不宜少于3个。
 2在场地详细勘察阶段,对单幢建筑,测试土层剪切波速的钻孑L数量不宜少于2个,测试数据变化较大时,可适量增加;对小区中处于同一地质单元内的密集建筑群,测试土层剪切波速的钻孔数量可适量减少,但每幢高层建筑和大跨空间结构的钻孔数量均不得少于1个。
 3对丁类建筑及丙类建筑中层数不超过10层、高度不超过24m的多层建筑,当无实测剪切波速时,可根据岩土名称和性状,按表4.1.3划分土的类型,再利用当地经验在表4.1.3的剪切波速范围内估算各土层的剪切波速。

 

  新抗规与旧抗规比较:

  ①初勘的波速测试孔数量由原来的“控制性钻孔数量的1/3~1/5,山间河谷地区可适量减少,但不宜少于3个”,改为统一“不宜少于3个”。
  ②对于高层建筑,每幢至少一个波速测试孔的要求不变,但高层的界定高度由30m改为24m。
  ③增加了对“大跨度空间结构”的要求。
  根据朱炳寅《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应用与分析GB50011-2010》第483页,大跨度空间结构专指大跨度钢屋盖结构,基本形式有平面拱、平面桁架、立体桁架、网架、网壳、张弦梁、弦支宆顶。不包括混凝土薄壳、组合网架、组合网壳等屋盖结构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们接触到的地质勘察报告中,80%以上是没有每栋高层都做的。结构设计时应注意(最好是把这条写进勘察任务书),避免施工图审查时因此而导致不必要的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