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的理解与应用 2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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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3-05-15 10: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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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不但要有完善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而且还要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技术制约机制。世界上各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为了规范建筑市场,均实行一套完整的建筑技术制约机制,采用的是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建筑技术制约体制由建筑技术法规和建筑技术标准两部分组成:技术法规是强制性的,是把那些涉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技术要求以及考虑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要求,用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严格贯彻在工程建设工作中,不执行技术法规是违法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技术标准是作为技术法规的支撑性文件,是推荐性的,允许自愿采用,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合同中约定采用。技术法规是制定技术标准的依据,技术标准是制定技术法规的基础,两者是互相联系、协调配套的有机整体。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也同样面临与国际接轨的课题,而其中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体制的接轨,改革目前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模式,建立起在发达国家业已成熟的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技术控制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