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地基施工工艺标准(202—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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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4-06-15 07: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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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砂石地基、地基处理以及地面垫层(夯实和碾压法)。
二、施工准备
(一)材料及准备工具:
1、天然级配砂石:宜采质地坚硬的中砂、粗砂、砾砂、碎(卵)石、石屑或其他工业废料。在缺少中、粗砂和砾石的地区,可采用细砂,但宜同时掺入一定数量的碎石或卵石,其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颗粒级配应良好。
2、级配砂石材料,不得含有草根、树叶、塑料袋等有机杂物及垃圾。用作排水固结地基时,含泥量不应超过3%。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或虚铺厚度的2/3,并不宜大于50mm。
3、主要机具:一般应备有木夯、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推土机、压路机(6~10t)、手推车、平头铁锹、喷水用胶管、2m靠尺、小线或细铅丝、钢尺或木折尺等。
(二)作业条件:
1、设置控制铺筑厚度的标志,如水平标准木桩或标高桩,或在固定的建筑物墙上、槽和沟的边坡上弹上水平标高线或钉上水平标高木橛。
2、在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面的工程中施工时,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基坑(槽)保持无水状态。
3、铺筑前,应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包括轴线尺寸、水平标高、地质情况,如有无孔洞、沟、井、墓穴等。应在未做地基前处理完毕并办理隐检手续。
4、检查基槽(坑)、管沟的边坡是否稳定,并清除基底上的浮土和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