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挖土方通用施工工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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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v发布时间:2014-06-12 15: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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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大小:25 KB
  • 资料分类:岩土工程
  • 运行环境:WinXp,Win2003,WinVista,Win ;
  • 解压密码:civilcn.com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大型基坑(槽)、管沟等土方施工。
施工准备
机具设备
挖运机械:挖土机、推土机、铲运机、自卸汽车等;
辅助机具:铁锹(尖、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线或20#铅丝、钢卷尺、坡度尺、测量仪器和土方密度检查仪器等。
作业条件
土方开挖前,应对场地进行平整,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检查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灰线尺寸,并办完预检手续;
夜间施工时应安装足够的照明设施,在挖土施工的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应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开挖有地下水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将地下水位降至基底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
对施工机械进出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加固或加宽;
确定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在城市施工尚应做好交通疏导方案,并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配备一定人力配合机械无法作业部位的挖土、修整边坡和清理槽底等作业;
选定弃土点或存土点,在市区施工暂存土应考虑固化或覆盖措施。
技术准备
熟悉施工图纸,编制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对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勘察地形、地貌,实地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情况;
组织测量人员进行桩位交接验收及复测工作,测设土方开挖控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