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技术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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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4-12-09 18: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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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岩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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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方开挖应根据工程规模,地下水位高低,进度要求等合理的选用机械,以加快工程进度。
2.开挖前应放好开挖控制灰线,开挖过程中应派专人有仪器跟踪标高,自卸泛土运土,人工跟随清理修坡。基坑开挖应设一定的坡度,11# 基坑边坡按1︰0.33考虑。
3.本工程地下水为上层滞水,且基坑深度不深,故采用集水坑,明沟排水,在基槽每边设置排水明沟,且每隔20M设一集水井,使地下水流汇集于集水井内,再用水泵将地下水排出基坑外,排水沟深度应始终保持比开挖面低0.3~0.4M,集水井比排水沟低0.5M,沟底设0.2%的纵坡,集水井截面为0.8×0.8M。
4.大面积基础群基坑底板标高不一,机械开挖次序一般采取先整片开挖至平均标高,然后再挖个别较深部位。
5.基坑边角部位,机械开挖不到之处,应用少量人工配合清坡,将松土清至机械作业半径范围内,再用机械运走。
6.严禁超挖,基底保留20~30㎝原土作为验收槽后人工挖除。
7.现场还应根据场地实际高度做好土方平衡计算,以确定土方预留点,供日后回填,应把表层杂填土运走,下层匀质土作为回填土用。
8. 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对雨季施工还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9. 基坑挖好后,要求普遍夯打一遍,探听夯声,鉴别基底是否有古墓洞穴,如发现地基隐蔽或有空鼓声,应及时探明向上汇报,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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