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管灌注桩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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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管灌注桩作业指导书
施工准备
1、材料
水泥:425号及其以上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水泥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明书。施工单位应根据进场水泥品种、批号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水泥如存放时间超过三个月,应重新检验确认符合要求后才能使用。
中粗砂: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的河砂或海砂,其含泥量不大于3%。
石子:采用坚硬的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mm,且不宜大于钢筋最小净距的1/3。其针片状颗粒不应超过25%,含泥量不大于2%。
钢筋:钢筋进场时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应检查其品种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及有无损伤、锈蚀、油污。并应按规定抽样,进行抗拉、抗弯、焊接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进口钢筋要进行化学成分检验和焊接试验,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用于工程)。钢筋笼的的直径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还应比套管内径小60~80mm。
桩尖: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桩尖,也可用钢桩尖。钢筋混凝土的桩尖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30。其配筋构造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的要求。
2、作业条件
施工前应作场地查勘工作,如有架空电线、地下电线、给水排水管道等设施,防碍施工或对安全操作有影响的,应先作清除、移位或妥善处理后方能开工。
施工前应做好场地平整工作,对不利于施工机械运行的松散场地,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雨季施工时,要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
应具备施工区域内的工程地质资料、经会审确定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各种原材料及预制桩尖等的出厂合格证及其抽检试验报告、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及其有关资料。
桩机性能必须满足成桩的设计要求。
按设计图纸要求的位置埋设好桩尖。埋设桩尖前,要根据其定位位置进行钎探,其探测深度一般为2~4m,并将探明在桩位处的旧基础、石块、废铁等障碍物清除。
桩尖埋设经复核后方能进行打桩,桩尖允许偏差值:单桩为10mm;群桩为20mm。
应会同设计单位选定1~2根桩进行打桩工艺试验(即试桩)。,以核对场地地质情况及桩基设备、施工工艺等是否符合设计设计图纸要求。
其余参照打入桩的施工准备和作业条件。
操作工艺
锤击沉管灌注桩的施工方法一般为“单打法”,但根据设计要求或土质情况等也可用“复打法”。
锤击沉管灌注桩宜按流水顺序,依次向后打。对群桩基础及中心距小于3.5倍桩径的桩,应采取不影响邻桩的技术措施。
桩机就位时,桩管在垂直状态下应对准并垂直套入已定位预埋的桩尖。桩架底座应呈水平状态及稳固定位,桩架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大于0.5%。
桩尖埋设后应重新复核桩位轴线。桩尖顶面应清扫干净,桩管与桩尖肩部的接触处应加草绳或麻袋。
注意检查及保证桩管垂直度无偏斜后才能正式施打。施打开始时应低锤慢击,施打过程若发现桩管有偏斜时,应采取措施纠正。如偏斜过大无法纠正时,应及时会同施工负责人及技术、设计部门研究解决。
沉桩管过程中,应经常使用测锤检查管内情况及桩尖有否损坏,若发现桩尖损坏或入泥进水,应拔出桩管,回填桩孔,重新设置桩尖进行施打。
沉管深度应以设计要求及经试桩确定的桩端持力层和最后三阵,每阵十锤的贯入度来控制,并以桩管入土深度作参考。测量沉管的贯入度应在桩尖无破坏、锤击无偏心、落锤高度符合要求、桩帽及弹性垫层正常的条件下进行。一般最后三阵每阵十锤的贯入度应大于30mm,且每阵十锤贯入度值不应递增。对于短桩的最后贯入度应严格控制,并应通知设计部门确认。
沉管结束经检查管内无入泥进水后,应及时灌注混凝土。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应不少于300kg。当桩身配有钢筋时,设计无规定时混凝土的塌落度宜采用80~100mm;素混凝土桩的塌落度宜采用60~80mm。第一次灌入桩管内的混凝土应尽量多灌,第一次拔管高度一般只要能满足第二次所需要灌入的混凝土量时即可,桩管不宜拔得太高。
拔管时采用倒打拔管的方法,用自由落锤小落距轻击不少于40次/min,拔管速度应均匀,对一般土层以不大于1m/min为宜。在软硬土层交界处及接近地面时,应控制在0.6~0.8m/min以内。在拔管过程中,应用测锤随时检查管内混凝土的下降情况,混凝土灌注完成面应比桩顶设计标高高出50cm,以留作打凿浮浆。
凡灌注配有不到桩底的钢筋笼的桩身混凝土时,宜按先灌注混凝土至钢筋笼底标高,再安放钢筋笼,然后继续按灌注混凝土的施工顺序进行。在素混凝土桩顶采用构造连接钢筋时,在灌注完毕拔出桩管及桩机退出桩位后,按照设计标高要求,沿桩周对称、均匀、垂直地插入钢筋,并注意钢筋保护层不应小于3cm。
对于混凝土灌注充盈系数小于1.1的桩,应会同设计单位研究补救措施。
按设计要求进行局部复打或全复打施工,必须在第一次灌注的桩身混凝土初凝之前进行。
灌注桩身混凝土时应按有关规定留置试块。
质量保证
保证项目
所用的原材料和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桩的入土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的持力层,最后三阵每阵十锤的贯入度,最后1m的沉管锤击数和整根桩的总锤击数,应符合设计及试桩确定的要求。
混凝土灌注充盈系数(即实际灌注的混凝土体积与按桩管外径计算的体积之比)不得小于1.1。
灌注后的桩顶标高、钢筋笼(插筋)标高,及浮浆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