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机械挖土和人工挖土相结合,分段分层挖土,严禁超挖,每层开挖深度不超过2米,根据现场施工需要及配合支护、桩基等单位的施工具体分为三大步骤进行挖土:第一步骤:开挖深度为标高79.50米,即现地面下5.0米,放坡坡率为1:0.3;分三次开挖,每次开挖深度分别为:2.0m、1.5m、1.5m,该部位为技术间歇时间。每层开挖后进行土钉墙施工,施工完成后方可进行下一次开挖。
第一步骤完成后,进行支护护坡桩、工程桩的施工,待护坡桩、工程桩、冠梁施工完成后进入下一步骤。
第二步骤:采取垂直开挖,从标高79.95米开始挖至主楼及地库基底标高往上1.0m处(基底标高71.12米,最终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开挖深度约为7.4米,由于该步骤开挖深度内砂层较厚,应分层开挖,每层开挖深度为1.0-1.5米,不得大于1.5m。该处为技术间歇时间,上部施工单位主体工程基槽、塔吊基槽人工清理完毕,土方施工单位清理基坑开挖时预留的施工便道。
第三步骤:采用机械垂直挖土,分两层挖土,第一层桩头以下用小反铲挖土机挖土,第二层人工桩间掏土,然后用小型反铲挖土机装土,采用东风翻斗车运土。挖土机挖土标高控制在高于设计基底标高300mm处,避免超挖和基底土遭受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