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0.000=3.650m(1985国家高程基准),基坑四周地面相对标高经投资监理、工程监理、总包单位等共同实测,约为-0.52m,本工程地下一层,底板板面标高为-5.050米(局部加深部位为-5.65m、-5.90m和-6.70m),筏板厚400mm,地下室区承台高1200mm,垫层为150mm,从自然地面起计算,基础筏板开挖深度约4.95m,承台开挖深度约5.75m,基坑内局部加深区开挖深度按承台挖深计算为6.35m(消防泵房)、6.60m(配电间)和7.40m(电梯基坑),基坑面积约6650m2,周长约4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