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地面坡度2°以上的丘陵、山区各坡度级的梯田、坡耕地田坎系数的测定。
1.4地貌类型
平地;丘陵;山区。
1.5耕地坡度分级
Ⅰ级≤2°;2°<Ⅱ级≤6°;6°<Ⅲ级≤15°;15°<Ⅳ级≤25°;Ⅴ级>25°。
1.6耕地类型
梯田;坡耕地。
1.7田坎
我省耕地中,淮河以北宽度大于等于2米,淮河以南宽度大于等于1米的田埂、地埂等统称田坎。田坎宽度指田坎底部宽度,即田坎占地宽度。小于上述规定宽度的田坎视为耕地的一部分。
1.8田坎系数
(1)田坎系数是指耕地图斑中田坎面积与耕地图斑面积的比例(%)。这里的耕地图斑面积是指已扣除其它线状地物,但还含有田坎的面积。耕地图斑地类面积是指已扣除其它线状物和田坎及其他应扣除面积后的耕地净面积。
(2)田坎系数类型
(a)梯田田坎系数:梯田图斑中田坎面积与梯田图斑面积的比例(%)。
(b)坡耕地田坎系数:坡耕地图斑中田坎面积与坡耕地图斑面积的比例(%)。
1.9田坎调查及面积扣除
(1)平地(耕地坡度≤2°)耕地中的埂、坎等外业实地逐条调绘上图,内业量算耕地图斑地类面积时逐条扣除。
(2)丘陵、山地地区(耕地坡度>2°),按照本方案规定测量田坎系数,使用相应的田坎系数逐图斑扣除田坎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