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永新县复垦土地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再以参照《土地评价纲要》确定的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定量数据为依据,计算出每项指标取不同数值时的具体分值,最终结果:永新县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的分值为3.229分,为较适宜复垦区域。 
关键词:层析分析;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是在认真研究项目区自然与经济属性的基础上,通过分析不同类型土地的特点,从土地利用的要求出发,评价待复垦土地资源对农、林、牧、副、渔、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的适宜性及适宜程度[1]。评价土地复垦的适宜性可以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供科学依据,避免复垦的盲目性,增加合理性,使有限的土地资源保持可持续利用,对土地复垦工作的展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许多学者对如何评价土地复垦的适宜性进行了大量的探讨与研究。张秋玲等利用不同土地复垦适宜性的评价方法对复垦土地进行评价,潘元庆等结合实例对土地复垦的适宜性评价及利用模式进行研究[2-5]。笔者采用层次分析法对江西省永新县烟阁乡等九个乡镇的待复垦土地进行适宜性评价,旨在为后续土地复垦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1 项目区概况 
  永新县位于江西省西南部,隶属江西省吉安市,地处罗霄山脉中段,界处北纬26°47′-27°14′,东经113°50′-114°29′之间。境内河流纵横交错,水力资源比较丰富。永新县位于吉泰盆地腹地,整体地势自东、西两侧向中部逐级下降,同时,赣江各支流由四周向中心汇集,构成一个近似羽状的水系,把中部河谷与四周山丘联结在一起,组成一个紧密的盆地系统。县内共有9个土类、14个亚类、48个土属、91个土种,属土壤类型较为丰富的县份之一,县内土壤有红壤、黄红壤和黄壤等。 
  项目区属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的土地复垦项目,项目涉及永新县在中乡、烟阁乡、龙源口镇、三湾乡、龙门镇、高溪乡、高桥楼镇、沙市镇和里田镇等9个乡镇,项目区总面积501.74hm2,其中拟复垦的农村居民点面积为287.31hm2,拟复垦的独立工矿用地为214.43hm2,项目区所在区域的独立工矿用地皆为废弃砖瓦窑。 
  2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 
  2.1 评价因子的选择 
  在查阅大量资料,听取专家经验建议和项目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选取7个指标构建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体系[6]:地形坡度、土壤PH值、土壤质地、土壤养分、土层厚度、灌溉条件、对外交通。前5个指标对复垦土地的自然条件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直接关系着土地的质量;后2个指标为复垦土地的相关水利设施及道路通达度,影响项目区土地的土地耕作效率,与土地效益息息相关。 
  2.2 评价因子权重的确定 
  运用层次分析法对确定的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得出各指标间的权重关系。 
  首先,将确定的影响因子两两进行比较,比较结果按1-9的比较尺度量化标出,构建判断矩阵
  其次,采用几何平均法(根法)或规范列平均法(和法)求出λmax及w近似解,并对其进行一致性检验。本评价结果为0.035<0.1,通过一致性检验。 
  最后,对评价指标进行归总与排序
  土地复垦适宜性各评价指标中灌溉条件、地形坡度和土壤PH值所占比例较大,其中灌溉条件所占比重最大。 
  2.3 待复垦土地适宜性评分 
  采用模糊数学5分制记分法,把评分等级分为4级,0-2分为不适宜,2-3分为临界适宜,3-4分为较适宜,4-5分为适宜。根据《土地评价纲要》确定的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定量数据与各指标所确定的权重相乘,可以得到各评价指标的实际分值,再将各评价指标的实际分值进行求和,最终可得到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的综合评分 
    项目区33个地块中有4块为临界适宜区域,其他的皆为较适宜区域,项目区最终评分为3.229分,为较适宜复垦区域。 
  3 研究结果分析 
  运用层析分析法对复垦土地进行适宜性评价可以直观清晰地看出永新县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体系的大致情况。从单个的评价指标可看出:地形坡度、灌溉条件和土壤PH值对土地复垦的影响比重最大,其他4个指标的所占比例相差无几,说明这3个指标在土地复垦过程中具有极大的重要性,而灌溉条件对土地复垦的影响最大,在后续的土地复垦工作中应着重注意这几个指标。从综合评分来看:地形坡度大多为4-5分,说明项目区的坡度很小,一般为0-10°之间,利于土地的复垦;灌溉条件、土壤质地及土层厚度的分值大多为3分,说明这些影响因子在项目区中的条件一般,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对外交通分值为4-5分,说明项目区内的道路体系较为发达,道路通达度高;土壤PH值大多为2分,说明项目区土壤中的酸碱度较不适宜土地复垦后的用途,可通过一定的生物及化学措施改善土壤PH值;项目区各乡镇土地的土壤养分层次不齐,不利于土地的复垦,应当引起重视。 
  根据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项目区大多为较适宜复垦区域,适合将项目区的土地(农村居民点和独立工矿)复垦为其他用地,将废弃不用的建设用地复垦为农、林、牧、副、渔等其他用地,有效增加了土地的面积,缓解人地矛盾,维持土地可持续利用。但层次分析法有一定局限性,在选取指标权重过程中存在一定主观性,因此在后续研究中将进行更深一步的探究。 
  参考文献: 
  [1] 李德胜等.江西省崇仁县复垦土地的适宜性评价[J].安徽农业科学.2012,40(4):2378-2379. 
  [2] 张秋玲等.基于层次分析法的矿区待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J].贵州农业科学.2009,37(5):102-104. 
  [3] 刘文锴等.基于可拓模型的矿区复垦土地的适宜性评价[J].中国矿业.2006,15(3):34-37. 
  [4] 潘元庆等.矿山土地适宜性评价及复垦模式研究-以河南省重点煤炭基地土地复垦工程为例.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7(4):112-116. 
  [5] 朱丽等.复垦土地的适宜性评价-以内蒙古苏尼特右旗哈啦敖包铁矿采选工程为例[J].阴山学刊.2009,23(2):50-53. 
  [6] 杨邦柱,王卫东,郑合英.土石山区小流域土地适宜性评价研究[J].中国水土保持.2003(6):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