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水北调西线第一期工程概况
南水北调西线工程(以下简称西线工程)是从长江上游干、支流调水到黄河上游的一项跨流域的重大水利和环境保护工程,是改善生态环境,解决黄河水资源不足和西部大开发的重大基础设施。实施从邻近水资源丰沛的长江上游调水到黄河上游的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势在必行。 
根据西线工程总体规划,选择λ于四川省、青海省和甘肃省境内的雅砻江的支流达曲、泥曲,大渡河支流的杜柯河、玛柯河和克柯河的联合自流方案为南水北调西线第一期工程。工程主体由“五坝七洞一渠”组成,“五坝”指调水所建的5座引水枢纽,坝高分别为63~123 m;“七洞”是指7段输水隧洞,总长度为244 km;“一渠”为隧洞出口后的16 km明渠。一期工程年调水量40亿m3,引水线·总长260 km。 
2 问题的提出
西线工程属于国家基础性大型工程。投资巨大,由于工程施工期较长,调水入黄后各种效益的产生具有滞后性和因某些原因带来的不确定性,由此带来的资本运作的周期相对较长。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强化过程中,工程资本运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资金风险性。按国家地域划分,西线工程受益的西北省区,在相当的一段时间内,完全依靠省区的财政力量来进行资本运作,完成西线一期工程显然是“力不从心”。如果完全依靠国家的财政拨款来进行工程的资金运作,在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的体制下,起码可以说不是一个日益完善的资本运作体系。
如何进行西线工程的资本运作是工程建设的关键问题。西线工程的出资人是谁?其出资形式如何实现,如何体现西线工程投资的多元化和融资方式的多样化,如何可靠、高效、安全的实现资本的运作是西线工程实现和发展的基础。
3 西线工程资本运作模式选择的思考
西线工程的资本运作模式拟采用以下方式。
3.1 组建国资公司
国资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具有企业化和政府导向型的双重利益取向。国资公司是代表政府经营管理授权范Χ内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专司机构,并完全拥有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相结合的出资人权利,它们是具有一定意义的特殊企业法人。因此,国资公司既是企业,又要按照政府调控国民经济的意图对授权范Χ内的企业发挥出资人代表的职责。作为企业,国资公司必须以追求投资回报、提高经济效益作为生存发展的根本,但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又必须以政府的政策意图为指向去经营和运作。 
组建国资公司是明晰和确立政府国有资产所有者与资本运营机构、资本运营机构与企业的产权关系,建立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的关键环节。政府授权后的资本运营机构,与其权属企业之间是产权关系,不兼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它与政府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代表政府对权属企业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所有者职能,资本运营机构形成政府与企业之间的隔离带,使政府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从而实现政企分开,并依法承担对企业出资额的有限责任,从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到λ。
根据西线工程的基本性质,参照国际上的成熟经验并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国资公司出资比例在60%左右,具体指标可根据工程的投资指标确定。 
3.2 发行市政债券或企业债券
3.2.1债券的发行 所ν市政债券或企业债券,指的是各省以及省以下市政机构和企业发行的一种长期债券,发行机构在发行债券时需要指明其所确定的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固定日期。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是重要的资金筹措市场,如美国市政债券市场已经成为美国各州、县政府以及下属机构筹集公共事业所需资金的重要市场,美国市政债市场与股票市场、国债市场以及企业债市场并列为美国四大资本市场。规模庞大、功能上与股票市场互为补充的债券市场,是成熟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 债券市场介于银行存贷款和股市之间,正好能够满足投资人对特定风险收益的偏好,也方便筹资者选择不同的条件来筹措资金。债券市场的不发达,减少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大量的资金涌向有限的股票市场,导致了市盈率畸高,资金的廉价又会造成巨额的资源闲置和浪费。如果投资人以直接融资的方式投资于市政债券等资本市场工具,其对项目的关注必然增大,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融通资金的正常有效使用,解决了投资人监督缺λ问题。对政府和投资者而言,允许企业发债和允许其发股的风险度是相同的,发行条件的成熟程度也是大体一致的。认为机构或企业发债的风险较大,更容易出现偿债困难,导致更大不良后果的观点是偏颇的。投资者应当认识到,有垃圾股同样也会有垃圾债,风险是客观存在。如果要进行比较的话,投资者购买一个企业的股票比之购买其债券往往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当然,在发行市政债券时要获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比如免税或低税率优惠。
对于市政债券或企业债券的发行,要从筹集、使用到偿还做出严密的制度安排,保证债券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债券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主要通过国家和各级政府对所发行债券的有关控制和管理手段来保证。由于一些市政债券可以免国家收入税,因此这部分市政债券的发行受到国家的控制。要严格规定,此类市政债券所筹资金必须并仅能够用于西线工程的公共事业,不得用于套利交易。要从国家和各级政府以法律文件的形式,对于偿债资金储备、Υ约赔付率、年度收入与年度偿债之间的比率等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拥有较强的制度约束和控制手段,保证市政债券或企业债券的公众信誉度。
根据西线工程的基本性质,发行市政债券或企业债券实际比例在可占工程资本的20%左右,具体指标可根据工程的投资指标确定。 
3.2.2 债券的偿还 关于市政债券或企业债券的偿还,我们通过以下分析可以清楚的看出西线工程是完全有能力在工程运行的有效年份偿还的。 
西线工程的基本功能是将长江的水通过工程措施调到黄河流域,这是西线工程的“主产品”,而且可以说是Ψ一的主产品。但是,在生产这单一的主产品的过程中,由于水资源的特殊性,即它不但可以以水这种形态投入于社会之中,而且,从物理的角度来看,它本身带有巨大的动能和势能。从调水入黄的 3 400 m处进入黄河,一直到黄河的受水区的末端400 m处,存在近3 000 m的空间高差,按基本的势能和动能转换原理,调水40亿m3的水量就存在着近380万kW的装机容量,其发电量190亿kW·h。当然这只是理论值,其调水入黄的动能和发电指标和黄河上已建电站的数目及各省区从不同河段引水有关,根据目前的黄河电站规划成果,调水40亿m3可增发电量86亿kW·h ,而这一电量是在不增加黄河已建电站机组扩机的情况下取得的。也就是说,调水入黄后,不需要任何投资,西线工程的调水即可获得这ÿ年的额外经济效益。可以说是西线工程调水的“副产品”。而这一“副产品”却是偿还债券的基础。满足偿还债券的红利和本金的支付。 
至于调水后的水费的收入同样可支付债券的偿还。
3.3 商业银行贷款
西线工程还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进行资本的运作。其贷款比例一般可占工程资本的15%左右,具体指标可根据工程的投资指标确定。 
由于从商业银行贷款,其严格的贷款条件使得工程必须从根本上采取措施,详细地把握工程的整体和局部的效益的产出,做出实际的偿还计划。这从另一方面反而促进了工程的资本金的周转,有利于和国有资产、债券之间的良性竞争与循环。
鼓励各级政府通过贴息的方式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过去公益性项目大都由地方财政全部投资,而各地财力有限,相对建设资金的需求是杯水车薪。那些有条件转为经营性或半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单λ,有一定的自筹资金能力,各级政府都应鼓励它们增强自身的生存发展能力。将政府通过各种渠道下拨的建设资金,部分或全部改变为贴息资金,可以引导更多的银行信贷和其他资金,不仅有利于减轻地方财政的负担,而且还有利于这些事业以更快的速度发展。
4 结语
南水北调西线工程通过以上的资本运作模式分析,可以看出不但能有效地支持工程的建设,而且较好的解决了国家公益性基础工程和经常盈利性工程的资金筹措问题。当然,在进行南水北调西线工程资本运作模式的过程中,许多问题还会发生,甚至个别措施还有可能与国家现行的货币政策发生冲突和ì盾,还需要在实际应用中一一解决。在客观存在的实际资本运作中,还需要从理论上、实际操作中进行相应的政策和法律制度的建设,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以上仅是笔者的一点思考。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S] .

[2] 张文学,郭亚军.关于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改革的思考 [N] .中华工商时报,2002,8.

[3] 斯蒂格利茨.经济学(上册)[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 ¬汉林.国际投融资[M]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