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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解析汇编(防排烟部分)
RSS 打印 复制链接 发布时间:2011-12-21 08:50:54

是否依然适用?­

解析:依然适用。­

(问题五十六)竖向排烟风道是否执行《高规》8.5.2条,“垂直风管应设在管井内”之规定?­

解析:《高规》8.5.2条文说明:此条规定,是增强防火能力而采取的保护措施。GB50016-2006/10.3.1条文说明2中规定管道井壁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因此,如果采用排烟风管钢板加厚,或风管刷防火涂料等其他故隔热、保温措施时,应满足上述要求。消防排烟风管不受此限制。­

(问题五十七)地下室不同防火分区,其排烟系统按不同防火分区设置,但排风系统是否可以共用?­

解析:如果排风系统穿越防火分区,按规范设置了防火阀,排风系统可以共用。­

(问题五十八)“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第4.1.5A条规定:高层建筑内的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场所,当必须设置在其它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其中第4.1.5A.5条规定: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

问题(1)执行中是否应为“设置防烟、排烟设施”的区域包括所有房间(不计房间面积的大小)。­

解析:(1)正确,不计房间面积的大小,该区域内所有房间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问题(2)执行中“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的条款,是否理解为8.1.3.1条,8.1.3.2条,8.4.1条的内容。­

解析(2):应按以上条款执行。­

问题(3)4.1.5A.5条执行中,1、2条内容执行过程中有矛盾时,按哪条执行?­

解析(3):仍按4.1.5A.5条执行。 ­

(问题五十九)有这种情况:在一栋二层建筑中设计有一间面积970㎡,可容纳600人的大会议厅(相当于一个小礼堂),位置处于顶层中央部位,周边有裙房,大会议厅属人员集中且封闭的大空 间,没有直接对外的门窗,不具备自然通风的条件,根据其使用功能确定,要保证与会人员的新风供给量及防火要求,应设置机械通风及防排烟装置,但找不到与其相应的规范条文,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是否属设计漏项?(原设计只有采暖没有通风)。­

解析:经常有人停留的无窗房间必须设相应的通风系统及防排烟设施。按GB50016-2006/9.1.3.3和GB50019-2003/3.1.9.1及5.1.1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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