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投资含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两部分,建设项目的总投资中的固定资产投资与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在量上相等;
2.         根据原国家计委审定(计办投资[2002]15号)发行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以及建设部(建标[2003]206号)颁发的“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和项目组成》的通知”,我国现行工程造价的构成主要划分为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几项;
3.         我国现行工程造价构成: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造价;流动资产投资——流动资金;
4.         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造价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5.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包括设备购置费用;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6.         设备购置费用包括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
7.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土地使用费;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9.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0.       世界银行项目直接建设成本包括:土地征购费;场外设施费用;工艺设备费;设备安装费;管道系统费用;电气设备费;电气安装费;仪器仪表费;机械的绝缘和油漆费;工艺建筑费;服务性建筑费用;工厂普通公共设施费用;车辆费;其他当地费用;
11.       世界银行项目间接建设成本包括:项目管理费;开工试车费;业主的行政费用;生产前费用;运费和保险费;地方税;其中项目管理费用包括:总部人员的薪金和福利费,施工管理现场人员的工资;零星杂项费用;各种酬金;
12.       世界银行项目应急费包括以下内容:未明确的项目准备金;不可预见准备金;
13.       设备购置费由设备原价和设备运杂费组成;
14.       国产设备原价分为国产标准设备原价和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国产标准设备原价有两种:带有备件的原价和不带备件的原价,在计算时一般采用带有备件的原价;
15.       非标准设备原价有多种不同的计算方法:如成本计算估价法;系列设备插入估价法;分部组合估价法;定额估价法等;
16.       按成本计算估价法,非标准设备的原价由以下各项组成:
A材料费;公式:材料费=材料净重*(1+加工损耗系数)*每吨材料综合价
B加工费;公式:加工费=设备总重量(吨)*设备每吨加工费
C辅助材料费;公式:辅助材料费=设备总重量*辅助材料费指标
D专用工具费;上述三项*一定百分比
E废品损失费;上述四项*一定百分比
F外购配套件费;按外购配套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相应运杂费
G包装费;上述六项*一定百分比
H利润;一至五项加第七项*一定的利润率计算
I税金;主要指增值税;
J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按国家规定的的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7.       进口设备的交货类别可分为内陆交货类、目的地交货类、装运港交货类;
18.       目的地交货类有目的港船上交货价、目的港船边交货价和目的港码头交货价及完税后交货价;
19.       装运港交货类有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习惯上称为离岸价,运费在内价和运费、保险费在内价,习惯称到岸价;装运港船上交货价是我国进口设备采用最多的一种货价;
20.       进口设备装运港船上交货价,其抵岸价的构成:进口设备抵岸价=货价+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海关监管手续费+车辆购置附加费;
21.       国际运费=原币货价*运费率;运输保险=((原币货价+国外运费)/(1-保险费率))*保险费率;银行财务费=人民币货价*银行财务费率;外贸手续费=(装运港船上交货价+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外贸手续费;关税=到岸价*进口关税税率;其中到岸价格包括:离岸价格、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等;进口产品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22.       设备运杂费的组成:运费和装卸费;包装费;设备供销部门手续费;采购与仓库保管费;
23.       设备运杂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率
24.       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具体组成主要四部分: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25.       直接费包括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间接费包括规费和企业管理费;
26.       直接工程费包括形成工程实体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27.       构成人工费的基本要素有两个:人工工日消耗量和人工工日工资单价;
28.       相应等级的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及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29.       建筑安装工程的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构成材料费的基本要素是材料消耗量、材料基价和检验试验费;
30.       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构成施工机械使用费的基本要素是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机械台班单价;
31.       措施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资历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钢筋砼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
32.       间接费:按现行规定,建筑安装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33.       规费指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基中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34.       企业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他;
35.       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36.       综合税率的计算因企业所在地的不同而不同:纳税地点在市区的企业综合税税率=(
1-(1-3%-(3%*7%)-3%*3%)-1;纳税地点在县城、镇的企业综合税税率=(1-(1-3%-(3%*5%)-3%*3%)-1;纳税地点不在市区、县城、镇的企业综合税率=(1-(1-3%-(3%*1%)-3%*3%)-1;
37.       国外建筑安装工程以西方经济学为计算依据,为竞争的目的而估价,国外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格包括各单项工程费用;分包工程费用;暂定金额;
38.       各单项工程费用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单项工程开办费;分包工程费用包括各分包工程费和总包利润;暂定金额包括:货物费、材料费、服务费、不可预见费;
39.       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其他摊销费;
40.       单项工程开办费包括施工用水、用电、机具费、清理费、周转材料摊销费、临时设施摊销费、驻工地工程师办公费、现场实验费、其他开办费;
41.       上述组成造价的各项费用体现在承包商投标报价中有三种形式:组成分部分项工程投标单价、单独立项、分摊进单价;
42.       分摊比例:固定比例;浮动比例;测算比例;公式法;
43.       工程建设其他费,按其内容大体上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土地使用费;第二类是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第三类指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44.       土地征用用迁移补偿费: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助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属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及征地管理费等;征地动迁费;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45.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明确国是是城市土地的唯一所有者;城市土地的出让和转让可采用协议、招标、公开拍卖等方式;
46.       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研究实验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工程监理费;工程保险费;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其他费用;工程承包费;
47.       建设单位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经费;
48.       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联合试运转贯;生产准备费;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
49.       按我国现行规定,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基本预备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费率;
50.       涨价预备费的计算公式:PF=ΣIt[(1+f)t-1];式中PF——涨价预备费;n——建设期年份;It——建设期中第t年的投资计划额;f——年均投资计划上涨率;
51.       建设期贷款利息:qj=(Pj-1+1/2Aj)*i;式中qj——建设期第j年应计利息;Pj-1——建设期第j-1年末贷款累计金额与利息累计金额之和;Aj——建设期第j年贷款金额;i——年利率;
52.       投资方向调节税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经济规模实行差别税率,税率为0%、5%、10%、15%、30%五个档次;差别税率按两大类设计,一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二是更新改造项目投资;前者设计了四档税率:0%、5%、15%、30%;对后者设计了两档税率:0%、10%;
53.       基本建设投资适用税率:国家应急发展的投资项目(农业、林业、水力等)适用零税率;对国家鼓励发展但受能源、交通等制约的项目投资(钢铁、化工、石油、水泥等)适行5%税率;为配合住房制度改革,对城乡个人修建、购买住宅的投资实行零税率;对单位修建、购买一般性住宅实行5%税率;对单位用公款修建、购买独门独院高标准、别墅式住宅投资,实行30%税率;对楼堂馆所及国家严格限制发展的项目投资,课以重税,税率30%;对不属于上述四类的,实行中等税负政策,税率15%;
54.       定额的制定和管理成为科学始于泰勒制,它的创使人是“科学管理之父”泰勒;
55.       按定额反映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类:劳动消耗定额;机械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
56.       按定额编制程序和用途分类: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等五种;
57.       各种定额间的关系比较表:
 
 
 
定额分类
施工定额
预算定额
概算定额
概算指标
投资估算指标
对象
工序
分项工程
扩大的分项工程
整个建筑物或构筑物
独立的单项工程或完整的
工程项目
用途
编制施工预算
编制施工图预算
编制设计概算
编制初步设计概算
编制投资估算
项目划分
最细
较粗
平均
很粗
定额水平
平均先进
平均
平均
平均
平均
定额性质
生产性定额
计价性定额
58.       按专业性质划分:工程定额分为全国通用定额;行业通用定额;专业专用定额;
59.       按主编单位和管理权限划分:工程建设定额可以分为全国统一定额、行业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企业定额、补充定额五种;
60.       工程建设定额的特点:科学性;系统性;统一性;指导性;稳定性与时效性;
61.       我国建筑产品价格市场经历了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国家调控价三个阶段;
62.       工程定额计价第一阶段改革的核心思想是量价分离;工程定额计价改革第二阶段的核心是工程造价计价方式的改革;
63.       建筑安装施工过程包括生产力三要素:劳动者、劳动对象、劳动工具;
64.       根据施工过程组织上的复杂程度,可以分解为工序、工作过程和综合工作;工序的特征:工作者不变,劳动者不变,劳动对象、劳动工具和工作地点也不变;工作过程特点:人员编制不变,工作地点不变,而材料工具则可以变换;
65.       工人在工作班内消的工作时间,按其消耗的性质,基本可分为两三类:必需消耗的时间和损失时间;必需消耗的时间包括有效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
66.       机械工作时间也分为必须消耗的时间和损失时间两大类;必需消耗的工作时间里,包括有效工作、不可避免的无负荷工作和不可避免的中断三项时间消耗;
67.       测定时间消耗的基本方法——计时观察法;计时观察前的准备工作:确定需要进行计时观察的施工过程;对施工过程进行预研究;选择施工的正常条件;选择观察对象;调查所测定施工过程的影响因素;其他准备工作;
68.       计时观察法分测时法;写实记录法;工作日写实法;测时法有选择法和接续法测时;写实记录法分数示法写实记录、图示法写实记录、混合法写实记录;工作日写实法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取得编制定额的基础资料;二是检查定额的执行情况,找出缺点,改进工作;
69.       确定人工定额消耗量的基本方法:分析基础资料,拟定编制方案;计时观察资料整理;拟定定额的编制方法;
70.       影响工时消耗的因素:技术因素;组织因素;系统因素;偶然因素;
71.       整理观察资料的方法大多采用平均修正法;
72.       拟定额编制方案的内容:提出对拟编定额的定额水平总的设想;拟定定额分章、分节、分项的目录;选择产品和人工、材料、机械的计量单位;设计定额表格的形式和内容;
73.       拟定施工正常条件包括:拟定工作地点的组织;拟定工作组成;拟定施工人员编制;
74.       确定人工消耗量的方法: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是人工定额的两种表现形式,两者互为倒数;时间定额是在拟定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准备与结束的工作时间,以及休息时间的基础上制定的;工序作业时间=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规范时间=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休息时间
75.       确定机械台班定额消耗量的基本方法:确定正常的施工条件;确定机械一小时纯工作正常生产率,;确定施工机械的正常利用系数;计算施工机械台班定额;
76.       根据材料消耗的性质划分必须的材料消耗和损失的材料两类;根据材料消耗与工程实体的关系,施工中的材料可分为实体材料和非实体材料两类;
77.       确定材料消耗量的基本方法:现场技术确定法;实验室试验;现场统计;理论计算等方法;
78.       作为企业定额,必须具备以下特点:其各项平均消耗要比社会平均水平低,体现其先进性;可以表现企业在某些方面的技术优势;可以表现本企业局部或全面管理方面的优势;所有匹配的单价都是动态的,具有市场性;与施工方案能全面接轨;
79.       企业定额的作用: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依据;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生产力水平;是业内推广先进技术和鼓励创新的工具;可以规范市场秩序,规范发包承包行为;
80.       企业定额的编制原则: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适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真实平均先进性原则;简明适用原则;时效性和相对稳定性原则;独立自主编制的原则;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
81.       企业定额编制的内容:工程实体消耗定额;措施性消耗定额;由计费规则、计价程序、有关规定及相关说明组成的编制规定;
82.       企业定额的编制方法:定额修正法;经验统计法;现场观察测定法;理论计算法等;
83.       预算定额的用途和作用:预算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基础;预算定额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预算定额是工程结算的依据;预算定额是施工单位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的依据;预算定额是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预算定额是合理编制招标标的、投标报价的依据;
84.       预算定额按专业性质不同可分为:建筑工程定额和安装工程定额;从管理权限和执行范围划分,预算定额分为全国统一定额、行业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等;预算定额按物质要素分为劳动定额、机械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
85.       预算定额的编制原则:按社会平均水平确定预算定额的原则;简明适用原则;坚持统一性和差别性相结合的原则;
86.       预算定额编制的依据:现行劳动定额和施工定额;现行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工程施工图及有关标准图;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和先进的施工方法等;有关科学实验、技术测定和统计、经验资料;现行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及有关文件规定等;
87.       预算定额编制步骤:大致可分为准备工作、收集资料、编制定额、报批和修改定稿整理五个阶段;
88.       预算定额编制中的主要工作:确定预算定额的计量单位;按典型设计图纸和资料计算工程数量;确定预算定额各项目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指标;编制定额表和拟定有关说明;
89.       预算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的计算:人工的工日数有两种确定方法,一种是以劳动定额为基础确定;一种是以现场观察资料为基础计算;
90.       预算定额基本用工包括:完成定额计量单位的主要用工;按劳动定额规定应增加计算的用工量;由于预算定额是以劳动定额子目综合扩大的,包括工作内容较多,施工的效果视具体部位而不一样,需另外增加用工,列入基本用工内;
91.       预算定额其他用工包括: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辐度差;
92.       材料消耗量的计算: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材料数,按用途分;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其他材料;
93.       人工单价组成内容:

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
年功工资
工资性补贴
物价补贴
煤、燃气补贴
交通补贴
住房补贴
流动施工津贴
辅助工资
非作业工日发放的工资和工资性补贴
职工福利费
书报费
洗理费
取暖费
劳动保护费
劳保用品购置及修理费
徒工服装补贴
防暑降温费
保健费用

94.       影响人工单价的因素: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生活消费指数;人工单价的组成内容;劳动国市场供需变化;政府推行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也会影响人工单价变动;
95.       材料价格一般由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财料费中还包括单独列项计算的检验实验费;
96.       影响材料价格变动的因素:市场供需变化;材料生产成本的变动直接涉及材料价格波动;流通环节的多少和材料供应体制也会影响材料价格;运输距离和运输方法的改变会影响材料运输费用的增减,从而会影响材料价格;国际市场行情会对进口材料产生影响;
97.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七项费用组成: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等;
98.       台班折旧费=(机械预算费*(1-残值率)*时间价值系数)/耐用总台班;
99.       国产机械预算价格按照机械原值、供销部门手续费和一次运杂费以及车辆购置税之和计算;进口机械的预算价格按照机械原值、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外贸手续费和国内运杂费、财务费、车辆购置税之和计算;
100.    机械残值率:运输机械2%,掘进机械5%,特大型机械3%,中小型机械4%;
101.    时间价值系数:时间价值系数=1+((折旧年限+1)/2)*年折现率,年折现率按编制期银行年贷款利率确定;
102.    耐用总台班=折扣年限*年工作台班=大修间隔台班*大修周期,其中大修周期=寿命期大修次数+1;
103.    台班大修费=一资大修理费用*寿命期内大修理次数/耐用总台班;
104.    工程单价按适用对象划分:建筑工程单价;安装工程单价;按用途分:预算单价;概算单价;按适用范围划分:地区单价;个别单价;按编制依据划分:定额单价;补充单价;按综合程度划分:工料单价;综合单价;
105.    工程单价用途: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利用编制统一性地区工程单价,简化预算和概算的工作量和缩短工作周期。同时也为投标报价提供依据;利用工程单价可以对结构方案进行经济比较,优选设计方案;利用工程单价进行工程款的期中结算;
106.    工程单价的编制依据:预算定额和概算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间接费、利润、税金的取费标准;
107.    概算定额与预算定额的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以建筑物各个结构部分的分项工程为单位表示的,内容也包括人工费、材料、机械台班使用量定额三个基本部分;概算定额与预算定额不同之处在于项目划分和综合扩大程度上的差异;
108.    概算定额的作用:是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概算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编制修正概算的主要依据;是对设计项目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资料之一;是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计划编制的依据;是编制概算指标的依据;
109.    概算定额的编制原则:贯彻社会平均水平和简明适用的原则;
110.    概算定额的编制依据:现行的设计规范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具有代表性的标准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资料;现行的人工工资标准、材料价格和其他设计资料;
111.    概算定额的编制一般分三阶段进行:准备阶段;编制初稿阶段;审查定稿阶段;
112.    概算指标的作用:可作为编制投资估算的参考;概算指标中的主要材料指标可以作为匡算主要材料用量的依据;是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比较,建设单位选址的一种依据;是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定投资额和主要材料计划的主要依据;
113.    概算指标可分两大类:建筑工程概算指标(一般土建、给排水、采暖工程、通信工程、电气照明工程概算指标);安装工程概算指标(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概算指标);
114.    投资估算指标一般可分为:建设项目综合指标;单项工程指标;单位工程指标;
115.    投资估算指标的编制方法:收集整理资料阶段;平衡调整阶段;测算审查阶段;
116.    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明确的项目设置;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
117.    工程量清单主要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等组成;
118.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规则是为了统一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而制定的,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19.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采用五级编码设置,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二、三、四级编码为全国统一;第五级编码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区分工程的清单项目特征而分别编制;
120.    各级编码的代码含义如下:第一级表示工程分类顺序码;建筑工程为01、装饰工程为02、安装工程为03、市政工程为04、园林绿化工程为05。第二级表示专业工程附属码;第三级表示分部工程顺序码;第四级表示分项工程项目顺序码;第五级表示工程量清单项目顺序码;
121.    工程量清单的标准格式一般由:封面;填表须知;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12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四个部分;
123.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依据: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拟建工程施工技术方案;与拟建工程相关的工程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招标文件;设计文件;
124.    其他项目清单招标人部分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投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费等;
125.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可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利用工程量清单来编制投标报价;
126.    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组成,并考虑风险费用;
127.    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其使用主要在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操作过程可以从招标、投标、评标三个阶段来阐述;工程价格的形成主要在招标阶段;
128.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特点:实现了工程交易的市场定价;
129.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定额计价的区别:两种模式的最大差别在于体现了我国建设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不同定价阶段:定额计价模式更多的反映了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阶段;清单计价模式则反映了市场定价阶段;两种模式主要计价依据及其性质不同:定额计价的主要依据国家、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定额,其性质为指导性,定额的划分一般按施工工序分项,第个份项工程项目所含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清单计价主要依据是清单计价规范,其性质是含有强制条文的国家标准,清单项目划分一般按综合实体进行分项目的,每个分项工程一般包含多项工程内容;编著制工程量的主体不同;定额计价的单价包括人、材、机费用,而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括人、材、机、利润、管理费、并考虑风险因素,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报价除包括定额计价法的报价外,还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费等;合同价格的调整方式不同。定额计价形成的合同,其价格的主要调整方式有: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性调整;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在一般情况下单价是相对固定下来的,减少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调整活口;式程量清单计价把措施性消耗单列并纳入了竞争的范畴;
130.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对推进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作用: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为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工程造价管理职能的转变;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融入世界大市场的需要;
131.    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和办理工程结算等;
132.    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部分,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增减的工程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由于工程量变更,且实际发生了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发包人协商确认后,给予补偿;
133.    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标准格式:封面、投标总价、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费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表;主要材料价格表;
134.    工程量清单的主要作用是为参加竞争者提供一个平等的报价基础;
135.    英国工程量清单一般由下述部分构成:开办费;分部工程概要;工程量部分;暂定金额、不可预见费和基本成本;汇总;
136.    英国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传统式、改进式、纸条分类法;
137.    传统式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工程量计算;算术计算;抄录工作;项目工程量增加和减少;编制工程量清单;打印装订;
138.    工程造价信息的特点:区域性;多样性;专业性;系统性;动态性;季节性;
139.    工程造价信息分类的原则:稳定性;兼容性;可扩展性;综合实用性;
140.    工程造价信的具体分类:从管理组织的角度划分,可以分为系统化工程造价信息和非系统化工程造价信息;从形式来分,可以分为文件式工程造价信息和非文件式工程造价信息;按传递方式来划分可分为:横向和纵向传递工程造价信息;按反映面来划分,分为宏观工程造价信息和微观工程造价信息;从时态上来划分可分为过去的工程造价信息、现在的工程造价信息和未来的工程造价信息;
141.    信息作为一种资源,通常包括下述几个部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中经过加工处理有序化并大量积累后的有用信息的集合;为某种目的而生产有用信息的信息生产者的集合;加工、处理和传递有用信息技术的集合;其他信息活动要素的集合;
142.    工程造价信息的主要内容:价格信息;指数;已完工程信息;
143.    工程造价资料的运用:作为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参考,用作建设成本分析;进行单位生产能力投资分析;用作编制投资估算的依据;用作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审查施工图预算的重要依据;用作确定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参考资料;用作技术经济分析的基础资料;用作编制各类定额的基础资料;用以测定调价系数,编制造价指数;用以研究同类工程造价的变化规律;
144.    工程造价指数的分类:指数按其所反映的现象的范围不同,分为个体指数、总指数;按其反映的现象的性质不同,分为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指数;按采用的基期不同,可份为定基指数和环比指数;按其编制方法不同,分为综合指数和平均数指数;
145.    工程造价指数的意义:可以利用工程造价指数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及其原因;可以利用工程造价指数估计工程造价变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工程造价指数是工程承发包双方进行工程估价和结算的重要依据;
146.    工程造价指数包括的内容:各种单项价格指数;设备、工器具价格指数;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造价指数;
147.    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标准化原则;有效性原则;定量化原则;时效性原则;高效处理原则;
148.    在香港,最有影响的成本指数要数由建筑署发布的劳工指数、建材价格指数和建筑工料综合成本指数;
149.    建设项目决算与工程造价的关系:项目决策的正确性是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前提;项目决策的内容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造价高低、投资多少也影响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的浓度也影响投资估算的精确度,也影响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150.    项目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地区及建设地点;技术方案;设备方案;
151.    项目规模合理化的制约因素:市场因素;技术因素;环境因素;
152.    建设地区的选择要考虑各种因素:要符合国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国家工业布局总体规划和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充分考虑原材料条件、能源条件、各地区对项目产品需求及运输条件;要综合考虑气象、地质、水文等建厂的自然条件;要充分考虑劳动力能源、生活环境、协作、施工力量、风俗文化等社会环境的影响;
153.    建设地区的选择要遵循以下两个基本原则:靠近原料、燃料提供地和产品消费地的原则;工业项目适当聚集原则;
154.    建设地点选择的要求:节约土地,少占耕地;减少拆迁移民;应尽量选择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土壤耐压力应满足拟建厂的要求;要有利于厂区合理布置和安全运行;应尽量靠近交通运输条件和水电等供应条件好的地方;应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155.    厂址选择时的费用分析包括项目投资费用;项目投产后生产经营费用分析;
156.    技术方案的选择原则:选进适用原则;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157.    设备选择时要处理以下问题:要尽量选用国产设备;要注意进口设备之间以及国内外设备之间的衔接配套;要注意进口设备与原有国产设备、厂房之间的配套问题;要注意进口设备与原材料、备品备件及维修能力之间的配套问题;
158.    可行性研究的作用:作为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依据;作为编制设计文件的依据;作为向银行贷款的依据;作为建设项目与各协作单位签订合同和有关协议的依据;作为环保部门、地方政府和规划部门审批项目的依据;作为项目后评价的依据;
159.    可行性研究的内容:总论;市场预测;资源条件评价;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厂址选择;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主要原材料、燃料供应;总图布置、场内外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能源和资源节约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组织机构与人国资源配置;项目实施进度;投资估算;融资方案;项目的经济评价;社会评价;风险分析;研究结论与建议;
160.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程序: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业主、承办单位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咨询或设计单位进可行性研究工作,编制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161.    咨询或设计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后,即可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了解有关部门与委托单位对建设项目的意图,并组建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调查研究与收集资料;方案设计与优选;经济分析和评价;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委托单位交换意见;
162.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要求:编制单位必须具备承担可行性研究的条件;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可行性研究的深度要规范化和标准化;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经签证;
163.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政府对于投资项目的管理分为审批、核准和备案三种方式;
164.    对于政府投资的项目,继续实行审批制;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不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对于以投资补助、转贷或贷款贴息方式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在项目核准或备案后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资金申请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只对是否给予资金支持进行批复,不再对是否允许项目投资建设提出意见;
165.    政府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项目审批: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报国务院审批的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地方政府投资的项目;
166.    使用国外援助性资金的项目审批,对于借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的项目,有规定如下:由中央统借统还的项目,按照中央政府直接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或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由省级政府负责偿还或提供担保的项目,按照省级政府直接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其项目审批权限,按国务院及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由项目用款单位自行偿还且不需政府担保的项目,参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办理;
167.    投资估算的作用: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估算,是项目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的依据之一,并对项目的规划、规模起参考作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是项目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项目投资估算对工程设计概算起控制作用,设计概算不得突破批准的投资额,并应控制在投资估算额以内;项目投资估算可作为项目资金筹措及制定建设贷款计划的依据,建设单位可根据批准的项目投资估算额,进行资金筹措和向银行申请贷款;项目投资估算是核算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需要额和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重要依据;
168.    国外投资估算的阶段与精度划分:第一阶段,项目的投资设想期(允许误差大于±30%);第二阶段,项目的投资机会研究期(允许误差±30%内);第三阶段,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时期(允许误差±20%内);第四阶段,项目的详细可行性研究时期(允许误差±10%内);第五阶段,项目的工程设计阶段(允许误差±5%内);
169.    我国投资估算的阶段与精度划分:项目规划阶段的投资估算(允许误差大于±30%);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估算(允许误差±30%内);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允许误差±20%内);详细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允许误差±10%内);
170.    根据国家规定,从满足建设项目投资和投资规模的角度,建设项目投资的估算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估算和流动资产投资估算两部分;
171.    固定资产投资估算的内容按照费用的性质划分,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用、涨价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其中,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直接形成实体固定资产,被称为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可分别形成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为简化计算,一并计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现已暂停征收;
172.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其中流动资产主要考虑现金、应收帐款和存货;流动负债主要考虑应付帐款;
173.    固定资产投资静态投资部分的估算:单位生产能力估算法;C2=(C1/C2)Q2f,式中C1——已建类似项目的静态投资额;C2——拟建项目静态投资额;Q1——已建类似项目的生产能力;Q2——拟建类似项目生产能力;f——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定额、单价、费用变更等的综合调整系数;
174.    单位生产能力估算法误差罗大,应用时要注意以下几点:地方性;配套性;时间性;
175.    生产能力指数法又称指数估算法,C2=C1(Q2/Q1)x*f;式中x——生产能力指数;
176.    系数估算法也称为因子估算法,分为设备系数法;主体专业系数法;朗格系数法;比例估算法;指标估算法;
177.    建设投资动态部分主要包括价格变动可能增加的投资额、建设期利息两部分;如果是涉外项目还应计算汇率的影响;
178.    流动资金一般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应收帐款+存货+现金;流动负债=应付帐款
179.    周转次数=360/流动资金最低周转天数;应收帐款=年销售收入/应收帐款周转次数;存货=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产成品;外购燃料=年外购燃料/按种类分项周转次数;在产品=(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年工资福利费+年修理费+年其他制造费)/在产品周转次数;产成品=年经营成本/产成品周转次数;
180.    项目流动资金中的现金是指货币资金,包括企业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现金需要量=(年工资福利费+年其他费用)/现金周转次数;
181.    流动负债只考虑应付帐款一项。应付帐款=(年外购原材料+年外购燃料)/应付帐款周转次数;
182.    财务基础数据测算的内容:项目总投资及其资金来源和筹措;生产成本费用;销售收入与税金;销售利润的形成与分配;贷款还本付息测算;
183.    生产成本费用是指项目生产运营支出的各种费用;按成本与生产过程的关系分为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按成本与产量的关系,分为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按财务评价的特定要求分为总成本费用和经营成本;
184.    总成本费用包括产品制造成本、期间费用;
185.    产品制造费用由直接费用和制造费用组成;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期间费用不计入成本;直接费用由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及福利费、其他直接支出组成;直接费用直接计入成本;
186.    销售收入的估算:确定销售量;确定产品的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187.    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归还借款的利息;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费;和其他还款资金来源;
188.    国外借款的还款方式:等额还本付息;等额还本、利息照付;
189.    财务评价的作用:考虑项目财务盈利能力;用于制定适宜的资金规划;为协调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提供依据;
190.    财务评价的内容:财务盈利能力评价主要考察投资项目的盈利水平;为此目的,需编制全部现金流量表、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三个基本财务报表;计算财务内部收益率、净现值、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等指标;偿债能力分析主要编制资金来源与运用表、资产负债表;
191.    为了进行投资项目的经济效果分析,需编制的财务报表主要有:财务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资金来源与运用表和资产负债务表;
192.    按投资计算基础的不同,现金流量表分为全部现金流量表和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
193.    现金流入为产品销售收入、回收固定资产佘值、回收流动资金;固定资产佘值和流动资金的回收均在计算期最后一年;固定资产佘值回收额为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中最后一年的固定资产期末净值,流动资金回收额为项目正常年份流动资金的占用额;
194.    现金流出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经营成本及税金;
195.    项目建设期各年的现金流量为各年现金流量减对应年份的现金流量,各年累计净现金流量为本年及以前各年净现金流量之和;
196.    自有资金现金流入各项数据来源与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相同;现金流出的项目包括:自有资金、借款本金偿还、借款利息支付、经营成本及税金;项目建设期各年的净现金流量为各年现金流入量减对应年份的现金流出量;
197.    损益表能反映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及税后利润的分配情况的重要财务报表;此表的编制基础是会计上的权责发生制原则;
198.    资金来源与运用表能全面反映项目资金运动全貌;项目资金来源包括:利润、折旧、摊销、长期借款、短期借款、自有资金、其他资金、回收固定资产佘值、回收流动资金等;项目资金运用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所得税、应付利润、长期借款还本、短期借款还本等;资金来源与运用表反映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资金盈余或短
缺情况,用于选择资金筹措方案,制定适宜的借款及偿还计划,并为编制资产负债表提供依据;
199.    资产负债表综合反映项目计算期内各年末资产、负债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化及对应关系,用以考察项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结构是否合理,进行清偿能力分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依据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200.    资产由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四项组成;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201.    流动资产总额为应收帐款、存货、现金、累计盈余资金之和;在建工程是指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中的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其中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建设期利息;
202.    固定资产净值和无形资产净值分别从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和无形资产摊销估算表中取得;
203.    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累计盈余公积金及累计未分配利润;
204.    建设项目财务评价体系根据不同标准可作不同分类形式:根据是否考虑时间价值:可分为静态评价指标和动态评价指标;其中静态评价指标分为静态投资回收期、借款偿还期、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资本金利润率、财务比例;动态评价指标包括动态投资回收期、财务净现值、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比率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205.    建设项目财务评价体系根据指标的性质分类可以分为时间性指标、价值性指标和比率性指标;时间性指标包括投资回收期、借款偿还期;价值性指标包括:财务净现值;比率性指标包括: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206.    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方法:财务盈利能力评价:包括财务净现值;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清偿能力评价:包括借款偿还期分析、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207.    财务净现值:FNPV=∑(CI-CO)t(1+ic)-t;式中FNPV——净现值;n——项目计算期;ic——标准折现率;财务净现值大于等于零,项目可行;
208.    财务内部收益率:∑(CI-CO)t(1+FIRR)-t=0;FIRR大于等于基准收益率时,项目可行;
209.    投资回收期分为静态投资回收期和动态投资回收期;静态投资回收期∑(CI-CO)t=0;Pt ——静态投资回收期=累计净现金流量开始出现正值的年份-1+上一年累计现净流量的绝对值/当年净现金流量;当净态投资回收期小于等于基准投资回收期时,项目可行;动态投资回收期是在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前提下,以项目每年的净收益回收项目全部投资所需要的时间;动态投资回收期的表达式如下:∑(CI-CO)(1+ic)t=0;Pt=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开始出现正值的年份-1+上一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的绝对值/当年净现金流量现值;
210.    投资收益率是指项目达到生产能力后,第年净收益与项目全部投资的比率,是考察项目单位投资盈利能力的静态指标;投资收益率=年净收益/项目全部投资*100%;投资收益率不小于行业平均投资利润率时是项目是可行的;投资收益率指标由于计算口径不同,又可分为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资本金利润率等指标;
211.    借款偿还期=偿清债务年份数-1+偿清债务当年应付的本息/当年可用于偿债的资金总额;借款偿还期小于等于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时,项目可行;
212.    资产负债率反映项目总体偿债能力。这一比率越低,则偿债能力越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流动比率,反映企业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该比率越高,单位流动负债将有更多的流动资产作保障,短期偿债能力就越强;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流动负债总额;速动比率反映企业在很短时间内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是流动资产中变现最快的部分,速动比率越高,短期偿债能力越强;速动比率一般为1左右较好;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总额/流动负债总额;
213.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一般工业项目设计可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过行,称为两阶段设计;对技术复杂的可按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阶段进行;民用项目设计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
214.    工业项目设计程序:设计准备;总体设计;初步设计(这是设计过程中的一个关键性阶段);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交底和配合施工;
215.    民有项目设计程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16.    在我国,建筑设计一般要贯彻“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方针,工业建筑设计中要求贯彻“坚固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方针。具体而言,在设计中应该坚持以下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的国家批准的建设标准;尽量采用标准化设计,积极推广应用可靠性设计,结构优化设计方法等现代设计方法;注意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节省建设资金。积极采用技术上更加先进,经济上更加合理的新结构、新材料;
217.    设计阶段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的重要意义:可以使造价构成更加合理;可以提高投资控制效率;会使控制工作更加主动;便于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效果最显著;
218.    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是在设计阶段;
219.    设计方案评价原则:设计方案必须要处理好经济合理性与技术先进性之间的关系;设计方案必须兼顾建设与使用,考虑寿命全寿命费用;必须兼顾近期与远期要求;
220.    工业项目设计由总平面图、工艺设计及建筑设计三部分组成;
221.    总平面图设计中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占地面积;功能分区;运输方式选择;
222.    总平面图设计的基本要求;总平面图设计要注意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农田;总平面图设计必须满足生产工艺过程的要求;总平面图设计要合理组织厂内外运输,选择方便经济的运输设施和合理的运输线路;总平面图布置应适应建设地点的气侯、地形、工程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总平面图设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223.    工业项目总平面设计的评价指标:有关面积的指标;比率指标;工程量指标;功能指标;经济指标;
224.    总平面图设计评价方法:价值工程法;模糊数学法;层次分析理论等;
225.    工艺设计是工程设计的核心,工艺设计过程中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选择合适的生产方法;合理布置工艺流程;合理的设备选型;
226.    生产方法是否合适首先表现在是否先进适用;生产方法的合理性还表现在是否符合所采用的原料路线;所选择的生产方法应该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227.    工艺流程的合理布置首先在于保证主要生产工艺流程无交叉和逆行现象,并使生产线路尽可能短;工艺流程是否合理主要表现在运输路线的组织是否合理;
228.    工艺技术选择原则:先进性;适用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合理性;
229.    设备选型时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设备的选型;经济性;设备的维修性;设备的可靠性;
230.    对工艺技术评价的方法有很多,主要有:多指标评价法和投资效益评价法;
231.    建筑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平面形状;流通空间;层高;建筑物层数;柱网面置;建筑物的体积与面积;建筑结构;
232.    在建筑设计中应遵循以下原则:在建筑平面图布置和立面形式上,应该满足生生工艺要求;根据设备种类、规格数量、重量和震动情况,以及设备的外型及基础尺寸,决定建筑物的大小、布置和基础类型,以及建筑结构的选择;根据生产组织管理、生产工艺技术、生产状况提出劳动卫生和建筑结构的要求;
233.    厂房空间平面设计方案评价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单位面积造价;建筑物周长与建筑面积比(K周按圆形、正方形、矩形、T型、L型的次序依次扩大);厂房展开面积;厂房有效面积与建筑面积比;工程全寿命成本;工艺厂房建筑结构休系方案评价指标:建设工期、劳动消耗、材料消耗、混凝土折算厚度;建筑物自重及建筑造价;
234.    工业建筑设计评价的主要方法有:多指标评价法;投资效益评价法;价值系数法;
235.    民用建筑设计包括:住宅设计、公共建筑设计、住宅小区设计;住宅建筑是民用建筑中最大量、最主要的建筑形式;
236.    我国城市居民点的总体规划一般分为居住区、小区和住宅组三级布置;
237.    住宅小区规划中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占地面积;建筑群体的布置形式;
238.    在住宅小区规划设计中节约用地的主要措施:压缩建筑间距;提高住宅层数和高低层搭配;适当增加房屋长度;提高公共建筑的层数;合理布置道路;
239.    居住小区设计方案评价指标:建筑毛密度=居住和公共建筑基底面积/居住小区占地总面积*100%;居住建筑净密度=居住建筑基底面积/居住建筑占地面积*100%;居住面积密度=居住面积/居住建筑占地面积;居住建筑面积密度=居住建筑面积/居住建筑占地面积;人口毛密度=居住人数/居住小区占地面积;人口净密度=居住人数/居住建筑占地面积;绿化比率=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居住小区占地面积;
240.    居住建筑净密度是衡量用地经济性和保证居住区必要卫生条件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居住面积密度是反映建筑布置、平面设计与用地之间关系的重要指标;
241.    民用住宅建筑设计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建筑平面形状和周长系数;住宅的层高和净高;居住的层数与工程造价的关系;住宅单元组成、户型和住户面积;居住建筑结构的选择;
242.    民用住宅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民用建筑设计坚持“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平面布置合理,长度和宽度比例适当;合理确定户型和住户面积;合理确定层数与层高;合理选择结构方案;
243.    民用建筑设计的评价指标:平面指标用来衡量平面布置的紧凑性;建筑周长指标;建筑体积指标;面积定额指标;户型比;
244.    设计方案技术经济评价主要因素:工期的比较;采用新技术的分析;产品功能的可比性(需要可比、费用消耗可比、价格可比、时间可比);
245.    通过反映建筑产品功能和耗费特点若干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分析、比较,评价设计方案的经济效果。可分为多指标对比法和多指标综合评分法;
246.    静态投资效益评价法:投资回收期法;计算费用法;
247.    优化设计的步骤:优化设计的提出;优化设计的审查和实施;
248.    设计方案优化:通过优化设计进行造价控控制;运过设计招标和设计方案竞选优化设计方案;运用价值工程优化设计方案;推广标准化设计,优化设计方案;限额设计;运用寿命周期成本理论优化设备选型;
249.    在设计阶段运用价值工程的意义:可以使建筑产品的功能更合理;可以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可以节约社会资源;
250.    在价值工程实施价值工程的步骤:功能分析;功能评价;方案创造;方案评价;
251.    价值工程在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中的应用:对象选择;功能分析;功能评价;分配目标成本;方案创新及评价;
252.    广泛采用标准法设计,是改进设计质量,加快实现建筑工业化的额观要求;广泛采用标准化设计,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广泛采用标准化设计,可以节约建筑材料,降低工程造价;
253.    限额设计的全过程实际上就是建设项目投资目标管理过程,即目标分解与计划,目标实施、目标实施检查、信息反馈的控制循环过程;这个过程包括:投资分配(投资分配是实行限额设计的有效途径和主要方法);限额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造价控制(进行施工图设计应把握两个标准:一个是质量标准,一个是造价标准);设计变更;
254.    在设计阶段运用寿命周期成本理论的意义:能真正实现技术与经济相结合;为确定项目合理功能水平提供依据;有助于增强项目的抗风险能力;可以使设备选择更加科学;
255.    在设备选型中应用寿命周期成本评价方法的步骤:提出各项备选方案,并确定系统效率评价指标;明确费用构成项目,并预测各项费用水平;计算各方案的经济寿命,作为分析的计算期;计算各方案的经济寿命期内的寿命周期成本;计算各方案可以实现的系统效率水平,然后与寿命周期成本相除计算费用效率,费用效率较大的方案较优;
256.    采用两阶段设计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设计概算;采用三阶段设计的,扩大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修正概算;
257.    设计概算的作用:是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是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和贷款合同的依据;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衡量设计方案技术经济合理性和选择最佳设计方案的依据;是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
258.    设计概算可分为单项工程概;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建设项目总概算三级;
259.    设计概算的编制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建设方针和经济政策的原则;要完整准确的反映设计内容的原则;要坚持结合建工程的实际,反映工程所在地当时价格水平的原则;
260.    单位工程概算匠内容分为两类;建筑工程概算书和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书;
261.    建筑工程概算的编制方法:概算定额法;概算指标法;类似工程预算法;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匠编制方法:预算单价法;扩大单价法;设备价值百分比法和综合吨位指标法等;单位工程概算投资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
262.    审查设计概算的意义:有利于合理分配投资资金,加强投资计划管理,有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有利于促进概算编制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概算的编制规定和费用标准,从而提高概算的编制质量;有利于促进设计的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有利于核定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为提高项目投资的落实提供可靠的依据;
263.    设计概算的审查内容:审查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合法性;时效性、适用范围);审查概算编制的深度(编著制说明、编制的完整性、编制范围);审查工程概算的内容;
264.    审查概算的方法:对比分析法;查询核实法;联合会审法;
265.    施工图预算的作用:是招投标的重要基础,既是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也是标底编制的依据;是施工单位在施工前组织材料、机具、设备及劳动力供应的重要参考,是施工企业编制进度计划、统计完成工程量、进行经济核算的参考资料,是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拨付工程款的参考依据,也是施工单位拟定降低成本措施和按照工程量清单计算的结果、编制施工预算的依据;
266.    施工图预算有单位工程预算、单项工程预算和建设项目总预算;单位工程预算包括建筑工程预算和设备安装工程预算;
267.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程序:编制前的准备工作;熟悉图纸和预算定额;划分工程项目和计算工程量;套单价;工料分析;计算主材费;按费用定额取费;计算工程造价;
268.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可以采用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
269.    审查施工图预算的意义: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克服和防止预算超预算;有利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节约建设资金;有利于施工承包合同价的合理确定和控制;有利于积累和分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提供了准确数据,进而通过有关指标的比较,找出设计中的薄弱环节;
270.    审查施工图预算的内容:审查工程量;审查设备、材料的预算价格;审查预算单价的套用;审查有关费用项目及其计取;
271.    审查施工图预算的方法:全面审查法;用标准预算审查法;分组计算审查法;对比审查法;筛选审查法;重点抽查法;利用手册审查法;分解对比审查法;
272.    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建设工程招标是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我国合同法也明确规定,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
273.    招标投标的意义:实行建设项目的招标与投标基本上形成了由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使工程价格更加趋于合理;实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能够不断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使工程价格得到有效控制;实行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便于供求双方更好地相互选择,使工程价格更加符合价值基础,进而更好的控制工程造价;实行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有利于规范价格行为,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以贯彻;实行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能够减少交易费用,节省人力、物力、财力,进而使工程造价有所降低;
274.    我国招标投标的法律框架:1991年11月21日,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建筑市场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加强发包管理和承包管理,其中发包管理主要是指工程报建制度与招标制度;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起制定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指导施工合同管理;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颁发了《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994年12月6日,建设部、国家体改委再次发出《全面深化建筑市场体制改革的意见》,强调了建筑市场管理环境的治理,文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行招标投标,强化市场竞争机制;1999年,我国工程招标制度面临重转折,首先是199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于同年10月1日起生效实施;其次是1999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7月5日,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其中有三个突破:关于低于成本价的认定规定;关于中标人的确定条件;关于最低价中标;在这里第一资明确了最低价中标的原则;
275.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76.    可以不招标的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灾需要使用农民工的;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77.    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
278.    建设工程招标方式:从竞争程度进行分类: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从招标范围进行划分:国际招标和国内招标;
279.    建设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与发布;资格审查;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踏堪现场与如开投标预备会;建设项目投标;开标、评标、定标;
280.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批准可以邀请招标: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比,不值得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281.    标段的划分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招标项目的专业要求;招标项目的管理要求;对工程投资的影响;工程各项工作的衔接;
282.    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算文件收取的费用;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283.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对招标公告发布的监督(国家计划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按照相对集中、适度竞争、受众分布合理的原则,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介,并对招标公告发布活动进行监督);对招标人的要求(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充分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对指定媒介的要求(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至少在一家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但发布国际招标公告除外);拟发布招标公告文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媒介可以要求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时予以改正、补充或调整: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载明的事项不符合规定的;没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在两家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的;
284.    资格审查可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的目的是排除那些不合格的投标人,进而降低招标人的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资格预审的程序是: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出资格预审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和评定;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85.    资格预审的内容包括基本资格预审,专业资格预审两部分;资格预审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是否符合一列条件:具有独立定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86.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初步设计用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的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87.    招标文件的内容: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辅助材料;
288.    招标文件一般发售给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89.    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主要程序如下:在招标准备阶段,招标人首先编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发给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完成后,投标单位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定标;
290.    投标前的准备:投标人及其资格要求;调查研究,收集投标信息和资料;建立投标机构;投标决策;准备相关资料;
291.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函;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
292.    施工投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如下规定:做好编制投标文件准备工作;准确合理报价;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文件的递交;
293.    联合体投标需遵循以下规定:联合体各方签定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得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或者是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下,招标人有权拒绝;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发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294.    下列形为均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价格;投标人之间相素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295.    下列形为均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后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报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示人额外补偿;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296.    按照建设部有关规定,依法必须使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有专门的施工招标组织机构;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
297.    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应当是具备下列条件: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库;
298.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级别:甲、乙两级;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除具备上述第297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金额在8亿元以上;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人;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经验;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除具备上述第297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金额在3亿元以上;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人;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有7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经验;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299.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揽业务范围:拟定招标方案,编制出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标底;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草拟合同;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300.    施工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承招标项目的能力;投标人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01.    对于参加建筑设计、建筑安装以及主要设备、材料供应等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招标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并为独立的法人实体;承担过类似项目的相关工作,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近几年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投标当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特大安全事故;
302.    标底的主要作用:招标人控制建设工程投资,确定工程合同价格的参考依据;标底价格是衡量、评审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尺度和依据;
303.    标底的编制程序;确定标底的编制单位;收集编制资料;参加交底会及现场跳勘;编制标底;审核标底价格;
304.    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由成本、利润和税金构成;我国目前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的编制,主要采用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来编制;
305.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都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投标报价前期的调查研究,收集信息资料;工程项目方面的情况;招标人情况;投标人自身情况;竞争对手情况;
306.    对是否参加投标作出决策应考虑:承包招标项目的可行性与可能性;招标项目的可靠性;招标项目的承包条件;
307.    投标报价的原则:以招标文件设定的发承包双方责任划分,作为考虑投标报价费用项目和费用计算的基础;根据工程发承包模式考虑投标报价的费用内容和计算深度;以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基本条件;以反映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作为计算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基本依据;充分利用现场考察、调研成果、市场价格信息和行情资料,编制基价,确定调价方法;报价计算方法要科学严谨,简明适用;
308.    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可分为:定额计价模式投标报价和以工程量清单模式投标报价;
309.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算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填入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是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费等全部费用,将工程量与单价相乘得出合价,将全部合价汇总得出投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用均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投标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用构成;
310.    投标报价的编制程序:复核和计算工程量;确定单价,计算合价;确定分包工程费;确定利润、确定风险费;确定投标价格;
311.    确定投标报价的策略: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报价;不平衡报价法;零星用工单价的报价、可供选择的项目报价、暂定工程量的报价;多方案报价、增加建议方案、分包商报价的采用、无利润报价;
312.    有下列情况可以暂缓或推迟开标时间:招标文件发售后对原招标文件做了变更或者补充;开标前发现有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正当行为;出现突发事件等;
313.    招标人不予授理的投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提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14.    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315.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招标人负责组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内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可随机抽取和直接确定的方式;一般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316.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要求:从事相关专业领域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熟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317.    初步评审的内容包括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和商务性评审;
318.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319.    评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2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以付款方式划分,合同可分为: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成本加定比费用合同、成本加奖金合同、成本加保证最大酬金合同、工时及材料补偿合同)
321.    选择合同的类型应考虑以下因素:项目规模和工期长短;项目的竞争情况;项目的复杂程度;项目的单项工程的明确程度;项目准备时间的长短;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
322.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的样本;
323.    《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二是《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附件三是《工程质量保修书》。
324.    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325.    工程师的职责:工程师委派具体管理人员;工程师发布指令、通知(可发口头指令48小时内确认);工程师应当及时完成自己的职职责;工程师作出处理决定;
326.    项目经理的职责:代表承包人向发布人提出要求和通知;组织施工;
327.    在有下列情况下的工期延误,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发包人不能按约定的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累计超过8小时;不可抗力事件;专用条款中约定可工程量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28.    承包人在工期顺延情况发生后14天内,应将延误的工期向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的14天内予以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
329.    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双方应在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办法,调整因素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费用增加;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330.    工程预付款主要用于采购建筑材料,预付款额度,建筑工程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建筑工作量30%,大量采用预制购件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安装工程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的1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可适当增加;预付时间不迟于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预付的,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1.    工程量的确认:首先,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然后,工程师进行计量;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当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不参加计量,发包人自行进行,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32.    发包人应在双方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333.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照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28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34.    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决算报告及完整结算资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决算报告及完整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支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5.    承包人收到竣工验收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6.    质量保修金的比例及金额由双方协商约定,但汪应超过施工合同价的5%。
337.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报工程师认可后实施。承包人负责申报手续屏承担有关费用;
338.    施工时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钱币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339.    不可抗力结束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40.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找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工程本身的损害、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提;承发包双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41.    双方的保险义务分担如下: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发包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发包人可以将上述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输保险,支付保险费用;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诉设备,不论由承发包双方任何一方保管,都应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簇发生时,承发包双方都有责任尽力采取发票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全面地按保险合同订明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342.    关于工程分包:承包人应当完成建设项目主要部分,其非主要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可分包给营业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建筑安装单位;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
343.    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合同协商解除;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解除;当事人违约时合同解除;
344.    当事人违约情形: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停止施工超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其他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
345.    一方主张解除合同,应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
346.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347.    发包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各项价款或工程师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48.    承包方施工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49.    争议的解决方式:调解或和解、仲裁、起诉;发生争议后,在一般情况下,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只有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才可停止履行施工合同: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350.    公开招标对于设备、材料采购,能够引起最大范围内的竞争,其主要优点有:可以使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能够在公平竞争条件下,以合适的价格获得供货机会;可以使设备、材料采购者以合理价格获得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可以促进供应商进行技术改造,以除低成本,提高质量;可以基本防止循私舞弊的产生,有利于采购的公平和公正;
351.    设备、材料采购的公开招标在国际上又可以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同竞争性招标;
352.    我国和世界银行规定,凡工业项目采购额在00万美元以上的,均需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下列机电产品的采购必须进行国际招标: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中进行国地采购的机电产品;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全部或部分使用国家融资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使用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政府采购项目中进行国采购的机电产品;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
353.    采用设备、材料 采购邀请招标的一般条件,主要有:招标人对拟采购的设备在世界上的制造商的分布情况比较清楚,并且制造厂家有限,又可以满足竞争态势的需要;已经掌握拟采购设备的供应商或制造商或其他代理间的有关情况,对他们的履约能力、资信关况等已经了解;建设项目工期较短,不允许拿出更多时间进行设备采购,因而采取邀请招标;还有一些不宜进行公开采购的事项,如国防工程、保密工程、军事技术等;
354.    设备、材料 采购评标的原则与要求:招标人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定标工作;评标前,应当制定程序、方法、标准以及评标纪律;招标设备标底应当同招标人会同设备需求方及有关单位共同确定;设备招标的评标工作一般不超过10天,大型设备不超过30天;评标过程中,如有必要可请投标人对其投标内容作澄清;评标过程中有关情况不得向投标人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评标定标后,招标人应当尽快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355.    设备、材料采购评标的主要方法:综合评标价法、全寿命费用评标价法、最低投标价法或百分评定法;
356.    综合评标价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运输费用;交货期;付款条件;零配件和售后服务、设备性能、生产能力;
357.    全寿命费用评价法是在综合评标价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上一定运行年限内的费用作为评审价格,这些贴现值计算的费用包括:估算寿命期内所需的燃料消耗费;估算寿命期内所需备件及维修费用;备件费可按投标人在技术规范附件中提供的担保数字,或过去已用过可作参考的类似设备实际消耗数据为基础,以运行时间来计算;估算寿命期末的残值;
358.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原则:在项目采购中,必须注意经济性和效率性;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为合格的投标人承包项目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不论投标人来自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世界银行作为一个开发机构,其贷款项目应促进借款国的制造业和承包业的发展;
359.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国际竞争性招标程序:总采购公告;资格预审和资格定审;准备招标文件(给予投标商投标的时间不少于45天);具体合同招标广告;开标;评标(审示、评标、资格定审三个步骤);授予合同或拒绝所有投标;合同谈判或签定合同;
360.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其他招标方式:有限国际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国际、国内询价等采购方式;直接采购;自营工程;
361.    FIDIC是指国际咨询师联合会,是被世界银行认可的国际咨询取务机构;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代表我国于1996年10月加入该组织;
362.    FIDIC编制了多个合同条件,以1999年最新出版的合同文本为例,包括以下四分新的合同文本:施工合同条件、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合同的简短格式;
363.    FIDIC合同条件由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两部分组成,且附有合同协议书、投标函和争端仲裁协议书;
364.    FIDIC通用条件是固定不变的,工程建设项目只要是属于房屋建筑或者工程的施工;
365.    FIDIC通用合同条件可以大致划分为涉及权利义务的条款、涉及费用管理的条款、涉及工程进度的条款、涉及质量的条款和涉及法规的条款等五个部分;
366.    专用条件中条款的出现可起因于以下原因:在通用条件中的措辞中专门要求求用条件包含进一步信息,如果没有这些信息,则合同条件不完整;在通用条件中说到在专用条件中可能包含有补充材料的地方,但如果没有这些补充条件,合同条件仍不失其完整性;工程类别、环境或所在地区要求必须增加的条款;工程所在国法律特殊环境要求通用条件所含条款有所变更;
367.    FIDIC合同条件传统上主要适用于国际工程施工,但经修改后也同样适应于国同合同;
368.    应用FIDIC合同条件的前提:FIDIC合同条件注生业主、承包商、工程师三方的关系协调,强调工程师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在土木工程施工中应用FIDIC合同条件应具备以下前提:通过竞争性招标确定承包商;委托工程师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理;按照单价合同方式编制招标文件;
369.    FIDIC合同条件下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次序: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书;专用条件;通用条件;规范;图纸;资料表和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370.    FIDIC合同条件中的各方,包括业主、工程师和承包商;工程师的替换应提前不少于42天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应当在收到中标函28天内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业主应当在收到履约证书副本后21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承包商;为了不损害承包商的利益,给指定分包商的付款应从暂定金额内开支;
371.    FIDIC施工合同进度控制:开工,一般情况下,开工日期应在承包商收到中标函42天内开工,但工程师应在不少于7一前向承包商发出开工日期的通知;承包商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详细的进度计划;
372.    按照FIDIC合同条件规定,工程师在管理中应注意两点:不论因何方应承担责任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承包人都无权对修改进度计划的工作要求额外支付;工程师对修改后进度计划的批准,并不意味承包人可以摆脱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373.    承包商完成工程并准备好竣工报告所需报送的资料后,应提前21天将某一确定的日期通知工程师,说明此日期后已准备好进行竣工检验;工程师应指示在该日期后14天内某日进行;
374.    当整个工程或某区段未能通过按重新检验条款规定所进行的重复竣工检验时,工程师应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处理方法;指示再进行一次重复的竣工检验;如果由于该工程缺陷致使业主基本上无法享用该工程或区段所带来的全部利益,拒收整个工程或区段,在此情况下,业主有权获得承包商赔偿;颁发一份接收证书,折价接收该部分工程,合同价格应按照可以适当弥补由于此类失误而给业主造成的减少的价值数额予以扣减;
375.    工程师通过竣工检验达到了合同规定的基本竣工要求后,承包商在他认为可以完成移交工作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申请颁发接收证书;工程师接到承包商申请后的28天内,如果认为已满足竣工条件,即可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376.    缺陷通知期即国内施工文本的指的工程保修期,自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开始,至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为止的日历天数;合同工程的缺陷通知期及分阶段移交工程的缺陷通知期,应在专用条件内具体约定。次要部位工程通常为半年;主要工程及设备大我数为;个别重要设备也可以约定为一年半;缺陷通知期内工程圆满地通过运行考验,工程师应在期满后的28天内,向业主签发解除承包商承担工程缺陷责任的证书,并将副本送给承包商。业主应在证书颁发后的14天内,退还承包商的履约保证书;缺陷通知期延长不应聘超过竣工日后的2年,
377.    合同价款调整的原因:合同类型特点;发生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事件;承包商的质量责任;承包商延误工期或提前竣工;包含在合同价格之内的暂定金额;
378.    承包商需首先将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交给业主并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21天内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业主按约定的数额和外币比例支付预付款;
379.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工程量计算;承包商提供报表;工程签证;业主支付;
380.    在收到承包商的支付报表的28天内,按核查结果以及总价承包分解表中核实的实际完成情况签发支付证书;
381.    工程可以不签发证书或扣减承包商报表中部分金额的情况包括:合同内约定有工程师签证的最小金额时,本月应签发的金额小于签证的最小金额,工程师不出具月进度款的支付证书,本月应付款接转下月;承包商提供的货物或施工的工程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可扣发修正或重置相应的费用,直至修整或重置工作完成后再支付;承包商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工作或履行义务,并且工程师已经通知了承包商,则可以扣留该工作或义务的价值,直至工作或义务履行为止;业主的付款时间不应超过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的月进度付款申请后的56天;
382.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的84天内,承包商应按工程师规定的格式报送竣工报表;工程师在收到竣工报表后28天内完成竣工结算支付证书的签证,业主据此予以支付;
383.    保留金在每次月进度款支付时扣留的百分比一般为5%-10%,累计扣留的最高限额为2.5%-5%,
384.    保留金的返还,分两次:第一次,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返还;颁发了整个工程的接收证书时,将保留金的前一半支付给承包商,如果颁发的接收证书只是限于一个区段或工程的一部分,则返还金额=保留金总额的一半*移交工程区段或部分的合同价值/最终合同价值的估算值*40%;第二次,保修期满颁发履约证书后将剩余保留金返还;如果颁发的接收证书只是限于一个区段或工程的一部分,则返还金额=剩余保留金总额*移交工程区段或部分的合同价值/最终合同价值的估算值*40%;
385.    颁发履约证书后的56天,承包商应向工程师提交最终报表草案,以及工程师要求提交的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接到最终报表和结清单附件后的28天内签发最终支付证书,业主应在收到证书后的56天内支付;
386.    FIDIC合同条款争端的解决方式:提交争端仲裁委员会裁决(无法律效力);争端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书面报告后84天内对争端作出裁决,并说明理由;如是合同一方对争端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满,则应当在收到裁决后的28天内向合同对方发出表示不满的通知,并说明理由,表明准备提取仲裁。如果争端仲裁委员会在84天内未对争端作出裁决,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84天的期满后的28天内向对方发出要求仲裁的通知。
387.    仲裁的意义不仅在于寻找一条解决争端的途径和方法,更重要的是仲裁条款的出现使当事人双方失去了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争端的权利;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但仲裁机构无权强制执行,强制执行须向法院申请;
388.    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考虑到设计变更在工程变更中的重要性,往往将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大类;
389.    工程变更的处理要求:如果出现了必须变更的情况,应当尽快变更;工程变更后,应当尽快落实变更;对工程变更的影响应当作进一步的分析;
390.    从不同的角度看,不论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必须首先有一方提出,因此可以分为发包人对原设计的变更和承包人对原设计的变更两种情况;发包人对原设计的变更,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变更没有拒绝的权利;
391.    能够构成设计变更的事项: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392.    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程序:承包人在工程设计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变化,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工程设计变更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收到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93.    在工程变更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
394.    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范围:对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任何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新增工程按单独合同对待;改变原来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
395.    FIDIC合同条件下,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的任何时间,工程师可以通过发布变更指令或以要求承包商递交建议书的任何一种方式提出变更;指令的内容包括详细的变更内容、变更工程量、变更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和有关部门文件图纸,以及变更处理原则;
396.    要求承包商递交建议书后再确定的变更,其程序为:工程师将计划变更通知承包商,并要求他递交实施变更的建议书;承包商应尽快答复;工程师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尽快通和承包商说明批准与否或提出意见;
397.    索赔的广泛含义: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方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发生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或遇到不利自然条件等情况,使承包商蒙受较大损失而向业主提出补偿损失的要求;承包商本人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能及时得得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和业主应给予的支付,而以正式函件向业主索赔;
398.    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当事人违约;不可抗力;合同缺陷;合同变更;工程师指令;其他第三方原因;
399.    工程索赔的分类:按索赔合同的依据分为:合同中明示的索赔;合同中默示的索赔;按索赔目的分类: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其他索赔;
400.    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及时、合理的处理索赔;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401.    索赔的程序: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当该索赔事件持续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处理决定;
402.    承包人应当在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承包人在索赔申请发出28天内发出索赔的证据资料,包括事件原因,索赔依据,以及其他计算出的该事件影响所要求的索赔额和申请展延工期天数;
403.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04.    FIDIC合同条件对承包商索赔作出了规定:承包商发出索赔通知(28天内);承包商未及时发出索赔通知的后果(失出索赔权);承包商递交详细的索赔报告(42天内);如果引起索赔的事件或者有情况具有连续性影响,则详索赔报告视为中间的,承包商应当按月递交进一步的中间索赔报告,说明累计索赔延误时间和金额,以及能说明其合理要求的进一步详细资料;承包商应当在索赔事件或者情况产生影响结束后28天内,或在承包商可能建议并经工程师认可的其他期限内,递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405.    提出索赔的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双方往来信件及各种会谈纪要;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国家腾法律、法令、政策文件,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各种会计核算资料,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据;
406.    索赔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管理费;利润;
 
 
 
 
407.    FIDIC合同条件中,不同索赔事件导致的索赔内容不同,大致有以下区别:
序号
款条号
主要内容
可补偿费用
工期
费用
利润
1
1.9
延误发放图纸
2
2.1
延误移交施工现场
3
4.7
承包商依据工程师提代的错误数据导致放线错误
4
4.12
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
 
5
4.24
施工中遇到的文物和古迹
 
6
7.4
非承包商原因检验导致施工的延误
7
8.4(a)
变更导致竣工时间的延长
 
 
8
(c)
异常不利气侯条件
 
 
9
(d)
由于传染病或其他政府行为导致工期延误
 
 
10
(e)
业主或其他承包商干扰
 
 
11
8.5
公共当局引起的延误
 
 
12
10.2
业主提前占用工程
 
13
10.3
对竣工检验的干扰
14
13.7
后续法规引起的调整
 
15
18.1
业主办理的保险未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补偿部分
 
 
16
19.4
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害
 
408.    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有实际费用法、修正总费用法;
409.    工期索赔中应注意的问题: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工期索赔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和比例计算法两种;
410.    比例计算法:工期索赔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价*原合同总工期
411.    共同延误的判断,应依据以下原则:首先判断发生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期拖期负责;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如果初始延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如果初使延误者是承包人的原因,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补偿,也不能得到费用补偿;
412.    索赔报告的内容:总论部分(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根据部分(索赔事件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证据资料);计算部分(额外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所失利润);证据部分;
413.    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据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国家有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其他可依据的资料;
414.    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按月结算支付;分段结算支付;
415.    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16.    工程预付款的数额;包工包料的工程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在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逐年差不多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价价规范》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对只包定额工日的工程项目则可以不付预付备料款;
417.    工程预付款的扣回,扣款的方法有两种:可以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基本公式:T=P-M/N;式中T——起扣点,工程预付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M——工程预付款限额;N——主要材料的占比重;P——工程的价款总额;建设部《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在承包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10%后,由承包人开始向发包人还款;发包人从每次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发包人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期前三个月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按逐次分摊的办法扣回;
418.    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步骤:工程量测量与统计→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核实并确认→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支付工程款进度;
419.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工程量计算主要规定是:承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420.    合同收入包括两部分: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构成的收入;
421.    工程进度款支付: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签订延期付款的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422.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具体可同发、承包方在合同中确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423.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的比例可参此比例执行;
424.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25.    工程竣工结算分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426.    竣工结算的审核从以下方面入手:核对合同条款;检查隐蔽验收记录;落实设计变更签证;按图核实工程数量;认真核实单价;注意各项费用计取;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427.    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428.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时限: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审查时间
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500万元~2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2000万元~5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429.    工程竣工结算应遵循以下过程: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为认可;承包人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提供,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的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索赔价款结算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同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430.    竣工结算价款=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431.    工程价款价差调整方法有工程造价指数法、实际价格调整法、调价文件计算法、调值公式法等;
432.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双方协商确定;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33.    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工程竣工后,发、承包方应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发包人与中标的承包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发包人、中标人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另行订立协议,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另行订立的协议无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接受委托承接有关工程结算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机构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其出具的办理拨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文件,应当由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应加盖执业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434.    施工阶段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与控制在整个工程造价管理中处于重要而独特的地位,它对工程造价的重要影响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通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施工阶段目标值,使工程造价的控制有所依据;通过资金使用计划的科学编制,可以对未来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和进度控制有所预测,消除不必要的资金浪费和进度失控,也能够避免费在今后工程项目中由于缺乏依据而进行轻率判断所造成的损失,减少了盲目性,使现有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在建设项目的进行过程中,通过资金使用计划,应在科学评估的前提下,允许修订和修改,使工程造价更加趋于合理水平,人而保障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的合法权益;
435.    施工阶段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按不同子项目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按时间进度编制的资金使用计划;
436.    资金使用计划通常用S曲线与香蕉曲线的形式,或者也可用横道图和时标网络图表示;
437.    时间—投资累计曲线的绘制步骤如下:确定工程进度计划;计算规定时间t计划累计完成的投资额,其计算方法为:各单位时间计划完成的投资额累加求和,可按下式计算:Qt=∑qn,式中Qt——某时间t 计划累计完成投资额;qn——单位时间n的计划完成投资额;t——规定的计划时间;按各规定时间的Qt值,绘制S形曲线;
438.    施工阶段投资偏差分析:有关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的变更包括了拟定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和已完工程计划投资;拟完工程计划投资=拟完工程量*计划单价;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实际工程量*实际单价;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实际工程量*计划单价;投资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实际工程量*(实际单价-计划单价);
439.    过度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时间-已完工程计划时间=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拟完工程量-实际工程量)*计划单价;
440.    绝对偏差和相对偏差:相对偏差=绝对偏差/投资计划值=(投资实际值-投资计划值)/投资计划值,绝对偏差和相对偏差均可正可负,具两者符号相同,正值表示投资增加,负值表示投资节约;
441.    常用的的偏差分析方法有横道图法、时标网络法、表格法和曲线法;
442.    根据拟完工程计划投资与已完工程实际投资确定已完工程计划投资的方法是:已完工程计划投资与已完工程实际投资的横道位置相同;已完工程计划投资与拟完工程计划投资的各子项工程的投资总值相同;
443.    在用曲线法进行偏差分析时通常有三条投资曲线:已完工程实际投资曲线;已完工程计划投资曲线;拟完工程计划投资曲线;
444.    引起投资偏差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客观原因、业主原因、设计原因和施工原因;
445.    为了对偏差原因进行综合分析,通常采用图表工具;在数量分析上,可以将偏差的类型分为四种形式:投资增加且工期拖延;投资增加但工期提前;工期拖延但投资节约;工期提前且投资节约;
446.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偏差的纠正与控制要注意采用主动控制、系统控制、信息反馈控制、弹性控制、循环控制和网络技术控制的原理,注意目标手段分析方法的应用;从施工管理的角度来说,合同管理、施工成本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是几个重要环节;在纠正施工阶段资金使用偏差的过程中,要按照经济性原则、全面性与全过程原则、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政策性原则、开源节约相结合原则;
447.    通常把纠偏措施分为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四个方面;
448.    工业生产项目,须经试生产合格,形成生产能力,正常生产出产品后,才能验收,非工业生项目,应能正常使用,才能进行验收;
449.    建设项目的验收,按被验收的对象来划分,可分为: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及工程整体验收(动用验收)。通常所说的验收,指的是“动用验收”;
450.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作用: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检查设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确保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使用;通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使用手续,可以总结工程建设经验,为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提供重要依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项目施工阶段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是审查投资使用是否合理的重要环节;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能否取得良好的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权威管理部门按照相馆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
451.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任务:发包人、勘察和设计单位、承包人分别对建设项目的决策和论证、勘察和设计以及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最后的评价,对各自在建设项目进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客观的评价,以保证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使用;办理建设项目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以及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的移交和保修手续费等,总结建设经验,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承包人通过竣工验收应采取措施将该项目的收尾工作和包括市场需求、“三废”治理、交通运输等问题在内的遗留问题尽快处理好,确保建设项目尽快发挥效益;
452.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条件;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满足使用要求;有完整的技术档案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席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发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有承包人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站等有关部门的历次抽查中,责令整改的问题合部整改完毕;工程项目前期审批手续齐全;
453.    工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生产性项和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生要求;主要工艺设备、动力设备均已安装配套经无负荷联动试车和有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并已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必要的生产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其中包括生产指挥系统的建立,经过培训的生产人员已能上岗操作,生产的需原材料、燃料和备品备件的储备,经验收检查能够满足连续生产要求;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生产性投资项目如工业项目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通信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执行;
454.    民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建设项目各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均已符合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建设项目配套工程和附属工程,均已施工结束,达到设计规定的相应质量要求,并具备正常使用条件;
455.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内容依据建设项目的不同而不同,一般包括以下两部分:工程资料验收;工程内容验收;
456.    工程资料的验收分为工程技术资料的验收;工程综合资料的验收;工程财务资料的验收;工程内容验收包括建筑工程验收和安装工程验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分为:建筑设备工程验收;工艺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动力设备安装工程验收;
457.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方式可分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三处方式;
458.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承包人申请竣工交验;监理工程师现场初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交工验收);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459.    发包人参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分为验收准备、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三个阶段;
460.    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由国家发展计划部门或国家发展计划部门委托项目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小型和限额以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
461.    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应同银行、物资、环保、劳动、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
462.    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审查工程建设实施的各个环节,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审查各种技术资料;审查预验收情况报告和移交生产准备情况报告;实地考察工程及运营情况,全面评价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情况,并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对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和公用设施进行复检和技术鉴定;处理交接验收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核定移交工程清单,签定交工验收证书;提出竣工验收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国家验收鉴定书;
463.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作用: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综合全面地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及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的依据;也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分析和检查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的依据;
464.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包括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节税等费用;
465.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前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466.    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包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大、中型建设项目概况表、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大、中型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467.    小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包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竣工财务决算总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金明细表;
468.    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是用来反映建设项目的全部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是考核和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
469.    建设工程竣工图具本要求:凡按图竣工没有变动的,由承包人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凡在施工过程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绘制;凡结构形式改变、施工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时,应重新绘制竣工图;为了满足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的需要,还应绘制反映竣工工程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平面示意图;
470.    工程造价对比分析主要内容:主要实物工程量;主要材料消耗工程量;考核建设单位管理费、措施费、和间接费的取费标准;
471.    竣工决算编制要求,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按照规定组织竣工验收,保证竣工决算的及时性;积累、整理竣工项目资料,保证竣工决算的完整性;清理、核对各项费用,保证竣工决算的正确性;
472.    竣工决算编制步骤: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依据和资料;清理各项财务、债务和结佘物资;核实工程变动情况;编制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说明;填写竣工决算报表;做好工程造价对比分析;清理、装订好竣工图;上报主管部门检查;
473.    按照新的财务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新增资产按资产性质可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四大类;
474.    一次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一次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分期分批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应分期分批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在计算时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对于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劳动条件、节约材料消耗、保护环境而建设的附属辅助工程,只要全部建成,正式验收交付使用后就要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对于单项工程中不构成生产系统,但能独立发挥效益的非生产性项目,如住宅、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生活服务网点等,在建成并交付使用后,也要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凡购置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应在交付使用的同时一并计入;属于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投资,应随同受益工程交付使用的同时一并计入;
475.    交付使用财产的成本,应按下列内容计算:房屋、建筑物、管道、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成本和应分摊的待摊投资;动力设备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采购成本,安装工程成本,设备基础支柱等建筑工程成本或砌筑锅炉及各种特殊炉的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费用;运输设备及其他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一般仅计算采购成本,不计分摊的“待摊投资”;
476.    共同费用的分摊方法:新增固定资产的其他费用,如果是属于整个建设项目或两个以上单项工程的,在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时,应在各单项工程中按比例分摊。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安装设备价值总额作比例分摊,而土地征用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则按建筑工程造价分摊;
477.    新增流动资产是指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以及其他流动资产等;
478.    货币性资金是指现金、各种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性资金;应收帐款是指企业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受益单位收取的款项;预付帐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预付给供货单位的购货定金或部分货款;短期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存货是指企业的库存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
479.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生产许可证、特许经营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勘探权和采矿权、商标权、版权、计算机软件及商誉等;
480.    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投资者按无形资产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时,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企业自创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按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企业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发票帐单所载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场价作价;无形资产计入帐后,应在其有效使用期内分期摊销,即企业为无形资产支出的费用应在无形资产的有效期内得到及时补偿;
48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专利权的计价。专利权分为自创和外购两类。自创专利权的价值为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主要包括专利的研制成本和交易成本。专利权转让价格不按成本估价,而是按其所能带来的超额收益计价;
482.    非专利技术是自创的,一般不作为无形资产入帐,自创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按当期费用处理;对于外购非专利技术,应由法定评估机构确认后再进行估价,其方法往往通过能产生的收益采用收益法进行估价;
483.    如果商标权是自创的不般不作为无形资产入帐,而将商标设计、制作、注册、广告宣传等发生的费用直接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只有当企业购入或转让商标时,才城朵对商标权计价;商标权的计价一般根据被许可方新增的收益确定;
484.    土地使用权的计价按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方式:当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并为之支付一笔出让金时,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如建设单位获得土地使用权是通过行政划拨的,这时土地使用权就不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在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价款时,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485.    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486.    保修期限: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热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保修期自竣工交验之日起计算;
487.    保修的经济责任:由承包人未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文件要求和施工合同约定组织施工而造成的质量缺陷所产生的工程质量保修,应由承包人负责修理并承担经济责任;由设计人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设计人承担经济责任;由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构配件或设备不合格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发包人承担经济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保修范围;有的项目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根据工程的合理年限,采用保修保险方式,这种方式不需要扣保留金,保险费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应按约定的保修承诺,履行其保修职责和义务;凡用户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建筑功能不良或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
488.    保修的操作方法:发送保修证书;填写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实施保修服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