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重庆市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建设工程、规划领域)》(以下简称《清单》),明确持有英国皇家结构工程师学会“结构工程师”、韩国国土海洋部“建筑师”新加坡建筑师协会‘景观设计师”等87项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可按照相关规定在试点区域提供专业服务。 一、出台背景 当前,重庆市正在大力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和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为加强吸引集聚国际专业人才,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市人力社保局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建设工程、规划领域)》(以下简称《清单》)。 二、政策依据 (一)国家层面 《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1〕37号)《重庆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商资发〔2021〕65号)《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 (二)市级层面 《重庆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渝府发〔2021〕19号)《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22〕2号)。 三、主要内容 《清单》共包含87项职业资格证书,系所涉领域的国家(地区)官方机构、行业组织颁发的高水平、高质量证书。其中规划领域2项,为中国香港“注册专业规划师”和中国澳门“城市规划师”;建设工程领域85项,涵盖我国港澳台地区和19个国家:一是职业资格体系发达的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二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CP)主要成员国,如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三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如新加坡、以色列、俄罗斯、乌克兰等。 同时,《清单》在试点区域上采取“先行先试、逐步推广”的原则,结合我市区域发展特点和相关领域专业人才分布,探索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巴南区先行先试,再逐步推广至全市范围。《清单》发布后,持有《清单》内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可按照相关规定在我市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巴南区提供专业服务。 四、适用对象 持有《清单》内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 五、试点区域 重庆市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巴南区。 六、执行标准 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七、具体经办 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另行发文通知。 关于境外专业人才在建设工程领域提供专业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22〕2号)精神,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加大国际人才引进力度。现将境外专业人才在建设工程领域提供专业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得内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的港澳专业人才可申请注册并执业 (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得内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香港、澳门专业人才注册执业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20〕19号)取得内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资格的香港、澳门专业人才,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注册。申报程序依据上述通知执行。 (二)取得内地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香港、澳门专业人才,可向我委申请注册。申请注册时,应按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办理,并通过我委网站(网址:http://jsgl.zfcxjw.cq.gov.cn:8085/)勘察设计与绿色建筑综合信息平台中“二级建筑师、结构师申报系统”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三)对于已启动执业的专业,在内地注册的香港、澳门专业人才的执业要求与同专业内地注册人员一致。 二、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建设工程领域专业人才可受聘企业并提供服务 (一)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有关任务要求,吸引境外优秀专业人员积极参与我市工程建设。允许持有《重庆市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建设工程、规划领域)》(渝人社发〔2022〕18号,以下简称《清单》)所列建设工程领域职业资格证书的境外专业人才依规办理工作居留证件,受聘于我市建设工程企业,经我市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巴南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在备案地按有关规定提供专业服务。 (二)鼓励我市建设工程企业依规聘用持有《清单》所列建设工程领域职业资格证书的境外专业人才按有关规定开展建设工程咨询和服务。持有《清单》所列建设工程领域职业资格证书的境外专业人才提供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公证机构出具的从业经历和个人业绩证明的,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 特此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 重庆市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 (建设工程、规划领域) (共计8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