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建筑工地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5月13日10时,我市结束防汛Ⅲ级应急响应。为确保后续施工安全,请有关单位在做好暴雨防御工作及雨后复工自查自纠工作的前提下,安全有序推进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暴雨防御工作

  响应结束后,各有关单位仍须保持警惕性,各建筑工地应继续做好暴雨防御措施:一是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项目负责人实行24小时值班,有关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了解和掌握应急处置措施。二是密切关注气象消息及天气变化,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排查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三是保证项目部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充足,在危险地段设立警示牌,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四是开展工人防汛安全培训,根据现场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

  二、开展全面排查,落实隐患整改

  工地复工前必须全面开展安全排查,并做好排查整改记录及台账。重点抓好排水系统、临时设施、基坑支护、脚手架及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大型机械设备等方面的自查,及时消除隐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确保安全后方可复工。具体如下:

  (一)机械设备方面:要对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设备基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积水;要检查紧固地脚螺栓、标准节螺栓、附墙装置、缆风绳等各类结构连接件和锚固件,确保连接锚固可靠;在设备运转前,要按规定进行试运转。

  (二)基坑施工方面:及时抽排坑底积水,防止出现坑底长时间积水;检查检测基坑边坡的稳定性,出现滑移等征兆的,立即采取稳妥的加固措施,并加强跟踪监测,确保基坑及周边建筑物、道路、管线的安全;对坑边的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要进行加固,确保其所受的水平承载力满足要求。

  (三)脚手架方面:检查连墙件,发现松脱、损坏的应重新拧紧或更换;安全网松脱或破损的,应重新绑扎或更换;脚手板、竹笆片松脱的,要重新绑扎牢固,并全面清理安全平挑网内兜住的各类物件;基础受雨水浸泡发生严重沉降的,要立即进行加固,确保基础承载能力满足要求。

  (四)临时建筑方面:要对办公、生活临时用房以及现场操作棚等各类临时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局部受损的,除了进行必要的修补以外,还必须对临时建筑本身的结构安全性进行检查,并经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临时用电方面:对临时用电系统要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接地电阻及绝缘电阻等测试,受雨淋或浸泡的电箱不得直接投入使用;要严格检查电缆线绝缘完好状况,电线要架空,严禁拖地浸泡在水中;在电箱使用前,要做好各级漏电保护器的试跳记录,发现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复工安全

  各园区(镇街)住建部门及参建各方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复工安全。一是各园区(镇街)住建部门应加强对工地复工自检工作的指导,督促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疫情防控工作,并重点对存在深基坑及有隐患风险的临时性板房项目进行重点监督抽查。二是在暴雨前撤离至安全区域的工地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返回工地。三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返回工地的人员,应严格落实“两天一检”,进场扫码(亮码)及行程核查等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做到“安全排查不过关、工程项目不复工”,确保汛期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