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扩大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范围的通知

宁工改办〔2021〕32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自治区实际,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范围。具体免审范围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清单(2022)》(附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免审范围与本清单不符的,以本清单为准。

列入免审清单的项目,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不再要求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项目勘察设计单位需签署并提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承诺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反馈,联系电话:0951-6128281。

   附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清单(2022)

 

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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