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工百分比确认法的缺点

1、工程验收成本高,财务数据繁多复杂无论是成本投入百分比法,还是工程量百分比法,都要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对施工有关信息要及时的收集,工程验收人员要实时动态的进行验收,验收工程的投入增加数量,验收工程量又进行了多少。在此,就会花费很多的验收成本,同时形成很大的数据群。如果工程的收益本就很少,再支出高昂的验收与财务管理费用,就有些得不偿失。2、标准模糊,验收受主观因素影响大工程在建设时期的投入成本,与已完成的工作量的判断是依据的。投入成本的依据是工程发生的实际工作投入,有相应的财务支出记录为依据,而工程量则是以之前的工程进度计划为依据。仅管如此,在实际的工程进程过程中,这些明确的标准却不能发挥出应有作用。并且工程的投入以及工作量的完成受验收人员的主观因素影响较大,这就使工程的百分比验收出现了很大的操纵空间。3、企业的财务收入会盲目乐观虽然完工百分比确认法是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确认的,但是,很多企业对最后工程的完工没有异议,有些施工企业甚至会对工程建设后期的质量放松控制。然而,在工程的交付期建设双方出现争议,很多施工企业在尾款的回收上,都有很多困难。然而,很多财务信息早已将工程最后的财务收入纳为了企业的经济收益之中,这种预期与事实的反差,暴露出山了企业盲目乐观性。

二、完工确认法

(一)完工确认法的概念完工确认法是我国很多工程建设采用的确认方法。香港地区在2005年采用的确认方法是完工确认法与完工百分比确认法半分秋色,而在2005年开始,也全部采用了完工确认法。完工确认法就是在工程的全部完成后,建设工程的开发方向施工企业拨付全部款项。

(二)完工确认法的优点

1、节省了工程验收成本完工确认法只需要在工程完工后对整个工程进行整体验收即可。在此期间,一些隐弊工程的验收还是十分必要的。这样就会减少大量的工程验收中人力、物力与财力的投入。财务管理部门无需在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不断的收集财务信息。2、减少了工程开发方的风险采用完工确认法可以降低工程开发方的风险。很多施工企业会由工程工程投入无法增加,工程的复杂度无法承担,在工程进行了一半时,前期的简单施工完成后,收取了工程开发方支付的款项后,放弃后期复杂工程的施工。而此时,工程开发方再去寻找新的施工企业,就会面临由于施工难度大而不得不投入更大的开支。完工确认法避免了施工企业中途退出的情况。

(二)完我确认法的缺点

1、提高了工程施工方的风险工程开发方的风险得到控制与保证,但是,工程施工方的风险去增加了。在前面提到的,很多工程在结束后,工程开发方出现违约行为,致使施工方承受了工程投入与人工投入的双重压力,使施工方的利益遭受重创。2、收入与支出不成比例,利润波动大根据配比原则,完工百分比确认法的使用,会计期间会对工程建设期间的各项收入与支出进行核算,其利润平稳,波动较小。而完工确认法在工程的最后完成时进行确认,众所周之,一个公路工程的建设周期可能会长达几年的时间。施工企业的支出受期间市场经济影响较大,其最终的收入与以前的之出有可能不成正比,如果是市场经济繁荣,利润有可能增大,如果出现通货膨胀,施工企业则有可能面临着经济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