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企业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一)守法守法,即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于工程监理企业来说,守法即是要依法经营,主要体现在:
  (1)工程监理企业只能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工程监理企业的业务范围,是指填写在资质证书中、经工程监理资质管理部门审查确认的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核定的业务范围包括两方面:一是监理业务的工程类别;二是承接监理工程的等级。
  (2)工程监理企业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等级证书》。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工碍监理企业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不得无故或故意违背自己的承诺。
  (4)工程监理企业离开原住所地承接监理业务,要自觉遵守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监理法规和有关规定,主动向监理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接受其指导和监督管理。
  (5)遵守国家关于企业法人的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诚信诚信,即诚实守信用。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信用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与业主的合作制度,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增强相互间的信任感;三是建立健全监理服务需求调查制度,这也是企业进行有效竞争和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四是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责任制度,及时检查和评估企业信用的实施情况,不断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三)公正公正,是指工程监理企业在监理活动中既要维护业主的利益,又不能损害承包商的合法利益,并依据合同公平合理地处理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争议。
  工程监理企业要做到公正,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要坚持实事求是;
  (3)要熟悉有关建设工程合同条款;
  (4)要提高专业技术能力;
  (5)要提高综合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
  科学,是指工程监理企业要依据科学的方案,运用科学的手段,采取科学的方法开展监理工作。工程监理工作结束后,还要进行科学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