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5)不同时在2个或2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二)FIDIC道德准则
  FIDIC成员行为的准则分5个方面规定了14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