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液化石油气具有使用灵活、应用面广、重复灌装使用的特点,很难做到每次灌装出厂的钢瓶都能确保在检定期限内。加之使用分散,无法照搬管道燃气企业组织大规模安全检查的模式。因此,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运行状况良莠不齐,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
  ①超量灌装。液化石油气具有热胀冷缩的性质,液态液化石油气的体积膨胀率相当于水的10~16倍,一旦钢瓶内完全充满液态液化石油气,温度每升高1 ℃,压力就急剧上升2~3 MPa,钢瓶的爆破压力约8 MPa,温度只需上升3~4 ℃,钢瓶内的压力就超过爆破压力,引起钢瓶爆破[3],造成恶性事故。
  ②钢瓶超期未检。由于钢瓶超期服役,导致钢瓶的角阀、瓶体等部位故障率和安全护具失效率显著增加,甚至不合格、报废钢瓶仍在继续流通使用,如同流动炸弹。
  ③钢瓶受严重腐蚀或外力作用,瓶体受损。液化石油气钢瓶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环境造成钢瓶瓶体腐蚀严重,野蛮装卸、运输造成瓶体受损,钢瓶安全护具或配件缺失破损,形成事故隐患。
  ④从业人员违章操作。部分从业人员缺乏岗位培训或燃气常识,在对用户服务中违章操作或错误指导用户操作,造成燃气泄漏。如:2004年10 月,我市某液化石油气从业人员在黄旗街一小区用户室内进行液化石油气放散操作,致使液化石油气在室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在使用灶具点火时引起爆炸,1人烧伤。
  ⑤用户的错误操作行为。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放倒、加热液化石油气钢瓶、乱倒残液等。如:2005年12月,北京路附近一居民楼内出现浓烈的燃气气味,为安全起见,全楼居民被紧急疏散至室外。经调查,某用户在热力管道地沟中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液化石油气残液受热迅速挥发,在楼内形成较大程度的气体污染,幸好未达到爆炸极限。
  ⑥用户监护不当。用户在使用燃气烧煮食物时忽视了监护,火被风或烧煮物扑灭、烧干锅、忘记关闭阀门等等,造成燃气的泄漏。如:2006年初,新吉林地区一居民用户使用管道燃气烧菜时没有及时监护,因溢出物扑灭火焰引起燃气大量泄漏,遇室内明火引发天然气爆炸,致使2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