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

 

       补充了国内近年来应用广泛的满堂脚手架、满堂支撑架和型钢悬挑脚手架三种类型,包括结构体系、构造要求、荷载取值、设计计算等。

       参照其他新发布或已经修订过的规范,对原规范中的计算公式、标准取值进行了若干修订,但基本设计计算变化不大与模板规范(JGJ162-2008)“轴心受压、严禁产生偏心距”的核心受力理念保持了一致,在材料、设计计算和构造措施等方面都强调这一点。

一、脚手架介绍:

构配件:

1.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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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扣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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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悬挑脚手架用型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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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脚手架搭设高度要求:

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4m 

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50m 

悬挑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不宜超过20m 

满堂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6m 

满堂支撑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0m 

当满堂支撑架小于4跨时,不宜超过5.2m

常用单双排脚手架设计尺寸

 

高度超过50m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分段搭设等有效措施:

双管立杆

分段卸荷

分段悬挑

4.主节点横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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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脚手架立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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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连墙件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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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7.连续剪刀撑设置要求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8.可调托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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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堂支撑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300mm,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现在有点地方已经开始要求在顶撑底部加水平杆来提高整体稳定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