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结构设计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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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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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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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是相对于多层建筑而言的,评判一栋建筑是否为高层建筑,通常以建筑的高度和层数作为两个主要指标。多少层数以上或多少高度以上的建筑为高层建筑,全世界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划分标准。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年代,其规定也不一样,这与一个国家当时的经济条件、建筑技术、电梯设备、消防装置等许多因素有关。如美国规定高度为22~25m以上或7层以上的建筑为高层建筑;英国规定高度为24.3m以上的建筑为高层建筑;日本规定8层以上或高度超过31m的建筑为高层建筑。
我国《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以下简称为《高层规程》)规定,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超过28m的混凝土结构民用建筑物为高层建筑。
在结构设计时,高层建筑的高度一般是指从室外地面至檐口或主要屋面的距离,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面的楼电梯间、水箱间、构架等高度。
随着高层建筑高度的大幅度增加,出现了超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一词来源于日本,英语中原来并无超高层建筑相应的词条,欧美等西方国家一般采用Tall building或Highrise building来代表高层建筑,直到1995年才出现超高层建筑对应的词条Super-tall building。即使在日本,超高层建筑也没有明确的分界线,如在70年代,指70m以上的建筑,到80年代,提高到100m。目前,日本一般将120m以上的建筑称为超高层建筑,由此可以看出,超高层建筑完全是人为界定的,特指当时日本最高的一些建筑物;日本还将30层以上的旅馆、办公楼和20层以上的住宅规定为超高层建筑。目前,超高层建筑一词流行广泛,但又无统一和确切的定义,一般泛指某个国家或地区内较高的一些建筑。国际上,通常将高度超过100m或层数在3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称为超高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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