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调解达成协议,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一级注册建造师知识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篇
 
  1:当事人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类。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到达对方时解除。
 
  3: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向哪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约定诉讼的法院。
 
  4:汇票属于权利质押,保函属于保证。
 
  5: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6:仲裁的调解达成协议,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7:建筑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对本企业的安全负主要安全责任。
 
  8: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仲裁应当开庭,当事人也可以协议不开庭。
 
  9: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10:公民提起行政诉讼时,涉及民事纠纷、内部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时,不予受理。
 
  11:重大责任事故罪:自然人犯罪(违规操作)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设施条件出问题(降低安全标准)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结构出现问题(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12:评标人员为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3: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14: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种类: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15:标书从开始出售到停止出售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从售出之日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少于20天。
 
  16: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17: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18:没收投标保证金的两种情况:A: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回投标文件;B:中标后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不签订合同的。
 
  19:施工单位规模较小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20: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该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按照面积配置: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总造价配置: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
 
  2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经原颁证机关同意,不再审查。
 
  23: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2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模板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
 
  25:三种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不可抗力、使用不当、第三方造成。
 
  26: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7:无效合同:应招标未招标、无资质超越资质、转包违法分包。
 
  28:合同担保的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29: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定金的数额不超过合同标的的20%。
 
  30: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
 
  31: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法院不予支持。
 
  32:申请仲裁或者诉讼后仍然可以和解,和解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
 
  33:当事人请求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34: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5:先予执行必须先申请,法院再执行。
 
  36:对判决不服的,15日内提起上诉;对裁定不服的,10日内提起上诉。
 
  37:申请执行期限,从规定履行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双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
 
  38: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
 
  诉讼时效为1年的有: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39:新建施工企业,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时必备的条件为:有固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符合规定的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
 
  40: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4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2: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法律后果为:1)中标无效 2)有关责任人和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3)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3:勘察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劳务资质
 
  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项资质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分为: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
 
  监理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44: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单位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直接指定分包商在国内是违法的。
 
  45: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划分,应当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或各自责任大小确定;一方向建设单位承担的责任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46: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建筑施工企业自建自用工程,且企业资质符合施工要求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47: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 1)登记建档 2)定期进行监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 3)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危险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8: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并不限于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指对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
 
  49: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办公区没有卫生要求)
 
  50: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得拨付工程款。
 
  5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2:需要总监工程师签字的情况:1)竣工验收单 2)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3)业主付款
 
  5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手段: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5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质监站)在进行监督工作中发现企业有违反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和质量问题时:有权采取责令改正,局部暂停施工等强制性措施,直至问题得到改正。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报告委托部门批准后实施。
 
  55: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理人员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不是业主指定)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56:送审施工图是建设单位的责任。
 
  57: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58: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该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该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59:建设单位须会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基础工程的验收。
 
  60: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1:推荐性标准一旦采用,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6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修改:确需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应当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经原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修改。
 
  6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
 
  64:允许夜间施工作业的三种情况:1)抢修、抢险作业 2)生产工艺上有要求 3)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其中因为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65: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排放含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消毒处理。
 
  66: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1)项目批准文件 2)城市规划 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67: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
 
  68: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69: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70:合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71: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7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要求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73:赔偿损失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74: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75: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履行、解除、抵消、提存、免除债务、混同。
 
  76:合同因提存而终止: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的,经公证机关证明或人民法院的裁决,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交有关部门保存。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保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77: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不可抗力、预期违约、根本违约。
 
  78:定金最高为合同额的20%,投标保证金为投标额的2%,最高不超过80万。
 
  79:合同担保的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5种担保方式中,保证的担保人只能是第三人,不能是当事人。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
 
  80:下列单位不能作保证人:1)国家机关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81:一裁终局,两审终审。
 
  82:当事人申请鉴定的,应当注意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83:和解的适用:1)当事人申请仲裁后达成和解协议的,可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2)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也可以请法院调解,制作调解书。裁决书和调解书都具有法律效力。
 
  84:招标代理公司可以协助定标,但不可以定标;可以草拟合同,但不可以签订合同。
 
  85:诉讼时效中断的三种情形:1)提起诉讼(仲裁)2)债权人要求履行3)债务人同意履行
 
  86:租赁公司须提供租赁设备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监测合格证明。
 
  87: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88: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89: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90: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清理条款和独立存在的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如仲裁条款)的效力。
 
  91: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权利质押包括: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转让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中的财产权。
 
  92: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93:刑法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5种。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3种。附加刑可以和主刑合并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