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验收组织及职责

1)领导小组组织:由开发公司、购物中心、物业公司抽调专人组成项目接管验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l 负责工作小组组建,接管工作实施安排;l 制定接管验收计划(交付计划/接管计划);确保接管验收工作质量及进度;

l 负责接管验收后工程整改组织

2)工作小组组织:开发公司下设项目物业交付小组,购物中心和物业公司下设物业接管验收小组。

职责:A、 按接管验收领导小组授权实施接管验收工作;

B、 负责接管验收工作工程遗留问题整改工作;

接管验收原则:

1)定期议会原则:建立接管验收工作联系会议制,定期或不定期开会商讨解决接管验收中存在的问题

2)一次性移交原则:即开发公司按交付计划一次性将物业交付管理公司(购物中心、物业公司),勿需再由购物中心交付物业公司,避免重复劳动;

3)交付整改原则:开发公司虽然将实物量和部分功能移交管理公司,但因设计缺陷,施工缺陷带来的工程遗留问题任由开发公司负责,具体按《工程整改管理办法》实施;

4)移交备忘原则:对接管验收过程中,因设计缺陷而不能改正或暂时勿需改正的设计施工缺陷,功能没办法移交等特殊情况,接管方与移交方应以《移交备忘录》方式记载;

5)管理权属移交原则:物业移交后,管理公司(购物中心/物业公司)履行功能管理,实物量,成品保护责任;

接管验收依据和标准

1)政策法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2) 技术依据:《商业物业移交标准》、《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和国家相关的建筑、安装、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项目设计、施工、竣工等相关技术资料;

3) 管理依据:A、 开发商与购物中心签署的《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协议》;B、 购物中心与物业公司签定的《基础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接管验收步骤

1)点交验收阶段(即实物量的交接)

2)使用验收接管阶段

3)交接验收阶段。实际操作中,三个阶段工作可细化分解,落实时间节点,参与部门与人员作出实物量,功能等验收;

按《接管验收筹备实施进度标》表达,接管验收流程以《接管验收流程图》的方式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