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1.       接受工作任务:
2.       根据工长的施工进度计划,做出该工地的质量控制计划
3.       组织现场技术交底:
施工合同签订后,由该方案设计师与客户约定开工交底的具体时间。
1)    联系设计师确认确切交底时间。如因客户原因变更交底时间,
设计师应及时与监理取得联系,明确变更后的时间,如有延误,设计师应承担责任。我方不得主动提出变更交底时间的要求。
2)    勘查施工现场的结构及施工面层等情况。发现轻度质量问题
(包括原有防水层)须及时向设计师和客户提出,并提出相应技术处理意见。
3)    对原建筑质量问题严重或可能影响装修施工的,建议业主要求
物业管理部门对建筑原有的质量问题采取处理措施,直至符合装修施工条件为止。对此,监理应同客户协商工程延期,并办理延期手续。
4)    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包括互换通讯方法)。向客户说明并
介绍公司在施工管理、质检、交款、服务等方面的规定。征询客户意见,了解客户需求;协助客户与物业管理部门办理好开工前的必备手续;
5)    与客户约订好材料进场验收时间或下次见面的时间地点等。
6)    与客户确认水电改造项目及增减项目。
7)    根据图纸、预算,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评估设计人员的交底是
否详实、准确,相关技术处理是否恰当,对有误之处予以说明,由设计师处理设计变更。
8)       工程监理、设计师、工长、客户共同填写技术交底表,一式两份,财务备份存档一份,24小时内由监理将交底表交到工程部。
4.       材料进场验收:填写相应表格,24小时内上报工程部经理。
5.       隐蔽工程验收:填写相应表格,24小时内上报工程部经理。
6.       工程中期验收:填写相应表格,24小时内上报工程部经理。
7.     竣工验收:填写相应表格,24小时内上报工程部经理。
 
 
 
 
  

施工监理程序及细则
一、         工程开工时
1、到现场熟悉工地及设计图纸,同客户进行交流。
2、监理、工长同客户签材料验收单。
3、协同设计师跟工长现场放线,具体问题跟客户现场解决。
4、做现场笔录。
二、         工程进行中
1、监督检查文明施工情况。
2、按照工程进度逐项验收并认真填写工程验收单。
3、对工地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不得虚报瞒报。
4、喷乳胶漆前,全方位检查施工质量(开关插座、电话线、电视线、宽带线等要特别验收),自检合格后,同工长、客户进行完工验收,随后通知喷漆工喷漆。
5、客户中期增项时,针对须开发票的客户,监理须对客户讲明,增项款中须包含税金部分。
三、         工程竣工后
1、工程全部结束后,同工长、客户进行最后验收。
2、核算出实际工程量交工程部。
3、认真填写工地情况及考评意见上交工程部经理。
4、严格抓好后期服务的四小时回复制。(填写维修单后,将维修时间和损坏原因,四小时之内答复客户及公司客服;维修完成后,四小时之内回复公司客服。)
 
第二章:工程验收规范
各阶段工程验收由施工监理主持,施工工长组织,房主参加;各阶段验收结果必须有三方同一时间的签字确认为有效。施工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未经确认不得进行后续施工。
遗漏的验收项目由施工监理和施工工长共同承担责任。
各阶段验收单需在验收后24小时内由施工监理上报工程部经理。
第一阶段:材料进场验收
1.    对所有用于施工的装饰材料进行验收。
2.    现场交底时监理同工长、房主预约材料验收时间。
3.    材料进场后工长通知施工监理、房主到场验收。
4.    未经确认的材料不得用于施工。
第二阶段:隐蔽工程及水电工程验收
1.    对隐蔽工程和防水工程进行验收。
2.    工长自检合格通知施工监理验收,施工监理须在24小时内到达。
3.    现场进行检验。
第三阶段:中期验收
1.    中期验收前,工长须先进行自检,确保监理验收合格。
2.    自检合格后工长与客户约定验收时间并提前一天通知施工监理。
3.    施工监理按验收规范逐项验收,并详细填写验收结果。
4.    验收手续完成后,监理应提醒客户按期交款:逾期未交工程款者,
需停工待款,直到交款后方可开工,因此延误工期由客户负责;客户未交中期款及增项款的,施工监理未及时按排停工的,给公司后续收款造成困难的,施工监理罚款500元,并承担相应损失;项目经理不服从施工监理停工待款的命令而继续施工,后续款项由其自己负责,公司另处罚项目经理500元。
第四阶段:竣工预验收
1.    工程竣工前5天内预验收。
2.    工长在预验收48小时前通知施工监理,施工监理在约定时间进行预验收。监理填写《预验收单》,认真进行质量检查。
3.    凡预验收未通过的工程,施工监理责成工长限期整改,并在限定时间组织二次报验。
4.    二次预验收仍不合格的,工程部经理亲自组织或参与整改。工程部经理参与或组织的整改工程,该工程质量等级降一级。
第五阶段:竣工验收
1.    预验收合格后,工长在工程竣工前3天向工程部报验。将工程名称、地点、竣工时间报工程部备案,以便于组织工程验收工作,凡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报验的,按违反验收程序处罚。
2.    竣工验收由施工监理按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并负责进行评定打分,评定时要求工长和工地组长参加。
3.    验收手续完成后,监理应提醒客户交纳工程尾款:未交纳工程尾款不能交接,不予签订保修单,由此延误工期由客户负责。
4.    客户交纳工程尾款后,施工监理协同财务与客户签订工程保修单,约期到现场交接,工长必须到场。
相关说明:
1.    各阶段验收不合格的,施工监理按规定对工长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由此延误工期时造成的损失由工长承担。
2.    由于施工监理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场造成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施工监理承担。
3.    整改后须经施工监理鉴定合格方可继续施工。
4.  验收结果是工程结算依据。
 
 
 
 
第三章:施工监理管理规范
一、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监理是仆人装饰工程质量的把关员,仆人装饰能否创造良好的家装质量,能否真正为客户带来良好的家装质量和服务,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位施工监理的工作努力。所以,各位施工监理肩负着仆人装饰塑造质量品牌的重任,因此工作中不可不认真负责,为公司与客户把好这道关。现制订监理管理不当和工作失误处罚条例,处罚不是目的,目的是提醒大家时刻注意自己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为公司减少工程损失。
1、开工前准备不足,致使开工当日工作受到耽误,处罚100元。
2、对进场材料未能进行严格验收,致使劣质材料或其它品牌材料混入施工材料中,处罚100元;致使公司品牌形象受到损失者,处罚300元/次。
3、对现场管理不严,公司巡检若检查到现场有烟头、工人不穿工作服、工人赤膊或穿拖鞋、现场卫生质量不好,出现材料乱放、现场工作指示牌不见、公司现场展板丢失、卫生间或用水处污水遍地等现象,处罚50元/项。
4、对现场成品保护管理不当,致使客户所购产品受到损害或致使工地返工耽误工期,处罚200元。
5、对现场施工的质量监理不够严格,致使不合格工程进入下一道工序,对现场施工造成损失的,每项处罚100元。
6、明知施工现场有质量问题,伙同项目经理以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者,给公司品牌形象造成损失者,每项处罚200元。
7、接受项目经理吃请,处罚50元/次。
8、接受客户吃请,处罚100元/次。(完工后私交另计)
9、未能履行监理义务,致使应当由客户签字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工程提前施工,或耽误工期,每耽误一项(客户有一项不签字)处罚50元。
10、对应当及时保修的工程,未能及时安排项目经理前去维修,处罚50元次。
11、对工厂制作监管不严,致使不合格产品被安装,或安装后没仔细验收,致使公司品牌形象受到损失,处罚100元。
12、对工厂安装与现场之间协调不当者,或致工厂耽误工期,或致工厂与现场之间产生矛盾,处罚100元次。
三、业绩奖励规范
1、现场施工管理优良,卫生良好,受到客户书面表扬的,奖励100元。
2、监理工地连续5户都优良者,奖励300元。
3、为公司解决工程难题、工艺难题者,奖励100元。
5、为公司介绍业务的,获业务提成,按2%计取。
 
 
 
 
 
 
 
 
第四章:仆人装饰工长管理条例
二、工程发包管理条例
1、仆人装饰公司与所有工长之间,既是隶属关系,又是商业合作关系。所有工长务必遵守本《工程发包管理条例》。
2、工程部经理代表仆人装饰将工程发包给工长,发包时,工程部经理向工长下达发包单,工长和工程部经理确认工程量及承包价格,工长于开工之前,做好开工准备。
3、考虑各施工队的原有单状况和组织技工配构。
4、对施工质量优良的施工队伍,在相同情况下,公司将考虑优先派单。
5、工长须确认发包单中所有资料齐全,若资料不全工长,工长可拒绝开工。
6、无故不接工程者,一次罚款100元。
7、嫌工程价钱瘦而不接单者,一次罚款100元。
8、接单后不能按时准备开工物品与人员者,一次罚款100元。
9、开工当日迟到者,罚款100元。
10、开工后,不论何种原因不得撤离现场,撤离现场须在施工监理签署《撤离现场通知单》后进行。违者罚款1000元并承担一切责任。
三、工地现场承揽家装业务条例
1、工长不得以仆人装饰公司名义,私自接其它单。违者一次罚款1000元。
2、仆人公司鼓励施工工长和施工工人,积极为公司联系业务。为配合工地现场进行宣传,开工时公司会在现场放置宣传资料。
3、凡工长或工人为公司介绍业务成功者,公司将给予业务提成,按工程总造价2%支付业务提成。
4、为提高工长和工人的业务水平,公司会对工长和工人进行业务宣传轮流培训。
四、工长培训管理条例
1、公司鼓励工长和工人参加公司各类培训,公司将借助于工程部每周例会对工长进行工程管理能力培训。
2、工程部经理也可于工长中,选拔工作认真、态度积极、施工精良的工长,参加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培训。
3、各工长也可于工人当中,选拔素质较高、工作积极的工人,参加公司各类培训,若工长推荐的工人,今后在公司中有较大的发展,为奖励工长的伯乐精神,公司会给予工长推荐奖,奖励50-100元不等。
五、工程部会议管理条例
1、工程部每周例会时间为周四下午4:30—5:30,工长必须参加。
2、工程部会议,不准迟到、早退。迟到和早退,每发生一次处罚50元。
3、无故不来参加会议,每发生一次处罚100元。
4、工程部会议主要是分配新任务、颁布新规章,开展新计划,内部整顿及学习《项目经理工作手册》和家装行业知识。
 
 
 
 
 
 
 
第五章:施工队伍管理规章制度
 
【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一、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该物业管理部门和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二、开工当日起,工地必须按规定悬挂统一《施工进度表》、《施工标识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严禁吸烟》,《垃圾堆放处》,《半成品堆放处》,《成品堆放处》,《每日巡检单》在工地门口张贴统一宣传标语。
三、工地必须按规定配制灭火器,摆放在明显位置,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四、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严禁打赤膊、穿拖鞋施工。
五、工地严禁生火做饭、严禁家属、非施工人员进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人。
六、工地中严禁饮酒、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及其它违法乱纪活动。
七、施工用电要设立临时电箱,禁止违章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非施工大功率电器。
八、施工用水点只能固定一处,严禁长流水,保持地面干燥、无积水现象。
九、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材料堆放整齐、集中(油漆材料除外)。需留宿的工地,开工时,生活用品必须在暂未施工的地方集中堆放。
十、工地中应设立临时大小便设施,并由专人负责每日冲洗,保证无异味。严禁随地或利用排污管口大小便。
十一、施工中的施工人员必须在公司考核注册的,按规定配带工作牌,实行一人一证,临时施工人员可配带临时工牌,每工地不得超过三人。
十二、工地中所有施工图纸必须用夹板装订成册,并保持图纸完整,直到工地结束。
十三、高层施工严禁向外抛物,沿外窗、外阳台施工必须注意安全;严防物体坠落、严禁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在可能跌落的位置。
十四、在施工中对成品和半成品要有相应有效的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半成品、堵塞管道(包括门窗、洁具、电器、家具、木地板等)。
十五、收工后,必须由专人负责清扫垃圾,装袋后集中堆放,及时处理。
十六、施工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严禁不顾安全和设备的“野蛮施工”。  
【施工队的考核考评方法】
一、 公司对工程队各方面和总体形象的考核。
二、 监理对工地的全面检查考评。
三、 工地形象、工程验收等级的计分考核。
四、 施工队与业主之间全面协作的评定。
五、 施工队与施工队之间相互合作的考核。
六、 完成公司和部门领导临时任务的考核。
【质量管理“六不准”】
一、 严格按图施工,不准随便更改。
二、 每一分项工程必须进行班前交底,不准无交底工程。
三、 各分项工程必须实行自检、互检、抽检、不合格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
四、 主要隐蔽工程施工时,项目监理必须现场跟班作业,现场监督不准随便离开。
五、 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运进施工现场使用。
六、 确保工程质量,不许野蛮施工。
【进场材料验收制度】
一、 材料进场,应与计划用量相符后验收,做到无计划、质量不合格、型号不符,不验收。
二、 主要面板材料,粘结材料,特殊材料在验收时应同时验收材料合格证,或使用说明书。
三、 防火板、地板按业主要求数量验收,同业主签字。
四、 做好主体框架材料、木质的验收。
【质量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制订下列管理制度:
一、 全体员工必须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共同把好质量关。
二、 严格按公司颁发的施工规范和验收评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三、 建立“三检制”挂牌施工,项目监理严格班组质量检查。
四、 实行分项、分步评级奖罚制度,奖优罚劣。
五、 若发生质量投诉,按不同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六、 严格执行操作工序、不许违章作业,如发现立即停工,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七、 抹灰、地面、油漆等工程,应先计划做样,确定符合标准后,再统一全面施工,墙漆工程应自查达标后,再由质量检验组抽查。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一、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者才准独立上岗作业。
二、 取得操作证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三、 对违章作业及造成事故者,质检员有权扣证1-2个月,给予经济处罚,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注意条例】
一、 高空铺贴瓷片,要系安全带。
二、 严禁高空抛物,窗外扔东西。
三、 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电动工具和拉设电线。
四、 严禁在工地煮饭。(如有需要上报申请)
五、 严禁穿拖鞋、打赤膀、赤脚作业。
六、 室内排水要流畅,不乱排污水,乱倒垃圾。
七、 电线作业必须排开易燃易爆物品。
八、 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器和电炉。
九、 严格执行现场文明管理规定。
【关于违规违纪的处罚制度】
一、 施工工地未挂“施工牌、进度表、现场文明施工牌”等牌,每牌50元。
二、 施工工地不穿工服、穿拖鞋每项罚款50元。
三、 现场材料不整齐,不按规定堆放,乱摆乱放,罚款50元。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罚款50元。
四、 乱动用业主的私自物品,未经业主同意罚款50元。
五、 脏水遍地,不按指定地点用水,罚款50元。
六、 装修垃圾不及时清理,不用袋装,罚款50元。
七、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违者(以发现现场烟头为依据)罚款50元。
八、 现场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罚款100元。
九、 不准带小孩、妇女、朋友在现场过夜,违者罚款100元。
十、 墙面不许乱涂、乱写、乱划、违者罚款50元。
十一、 用自制电炉、加热器、烧水罚款100元。
十二、 高窗抛物,窗外扔东西,砸伤他人,除交由公安机关外罚款100元。
十三、 根据劳动法用未成年人员做工罚款100元。
十四、 工地不按规定配制灭火器,罚款100元。
十五、 工地中施工图必须用夹板装订成册,并保持图纸完整,施工图纸丢失者罚款50元。
十六、 严格遵守有关国家《安全操作规定》对不顾安全和设备的“野蛮施工”罚款200元。
十七、 对领导下工地,不听从领导指挥恶语中伤者罚款100元。
十八、 施工工作人员不配带物业部门或本公司的上岗证、出入证,违者罚款50元。
十九、未按公司预算单中要求的品牌、规格购买材料,罚款500~1000元,并立即更换到位。
二十、未经验收确认的材料不得使用。违者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