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第二条 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 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 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__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