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电气火灾特点及存在问题

  1.1我国电气火灾特点

  1.1.1电气火灾呈现季节性电气火灾多发在夏、冬季。夏季风雨较多,气候变化大,雷雨活动剧烈,架空线路以及室外的接户、进户线易发生断线、短路、倒杆等事故,引起火灾。由于气温较高,对电气设备的发热有很大影响,如果使用、管理不善,如使用功率较大的电器,或同时使用量过多,也会导线接头等发热着火或短路打火发生火灾。冬季天气寒冷,风多,干燥、昼短夜长,电器火灾也比较多。架空线受风力影响或大雪、大风造成倒杆、断线等事故,也会致使导线相碰放电起火。另外人们对电炉、电热器等取暖设施的使用不当,或空气干燥,大量的静电也会引起火灾。

  1.1.2电气火灾燃烧具有规律性燃烧迅速,范围大:电气设备起火时,一般可燃物较多,而且电气系统的安装范围较大,火势蔓延相对容易,蔓延速度较快,燃烧的范围也大;发烟量大,扑救困难:电气设备中的绝缘体多数为有机材料,当有机材料燃烧时会发出大量浓烟,火场能见度低,火场上的设备有可能带电,这样就给人员的疏散、火灾的扑救带来了困难。

  1.1.3电气火灾具有行业性商贸、集市、娱乐、宾馆等第三产业的重、特大电气火灾突出,常伴有人员伤亡;而工业系统电气火灾造成损失一般较严重,工矿企业生产、照明用电多,用电时间长,用电设备多,安装不合理,管理维修不善,违反规章制度;工业系统是财富比较集中的部门,而电气火源本身能量大,是强点火源,且电气线路、电缆本身在一定事故条件下就是火势蔓延的途径,所以一旦起火,火势蔓延快,损失大。

  1.1.4电气火灾具有地域不平衡性经济发展快的省份电气火灾发生起数及损失明显高于经济发展滞后的省份,且农村电气火灾比较突出。在一个地区,城市和农村相比较,农村火灾更为突出,而由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次数一般占总次数60%以上,随着乡镇企业的大发展,这种形势还会继续增长,企业数量逐年增多,用电量也在上升。

  1.2目前防治电气火灾中存在的问题

  1.2.1制度上存在先天缺陷我国电气安全法延续了前苏联的一些做法,只强调设备的自身保护,缺乏“以人为本”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建筑设计和施工部门,即使按建筑规范、电气安装规范设计,在电气安全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先天缺陷。另外,电气火灾事故的防治是否纳入消防业务的范畴仍在争议过程中。把电气火灾隐患检测、电气火灾原因调查放在中介机构,但这些机构的资质评定、公正性审查无可遵循的技术法规,加上目前的电气隐患监督检查往往是流于形式,不能真正发现电气火灾隐患所在。

  1.2.2设计施工及使用不合理根据电气火灾特点,电气线路火灾为电气火灾的发生的主要构成部分,比例占40-60%,形成的主要原因表现以下方面:在电气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选择线路截面小,导致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减少了电气线路的使用寿命;老式建筑变配电设施敷设的电线电缆绝缘性能下降,老化、龟裂、磨损等特征出现而不及时更换;电气线路通路上的电气附件不符合设计要求,特别是改造的电气工程,旧布线未完全清除,已启用的电线电缆仍处于带电状态;不同电压级别电气线路混乱安装在同一沟槽内或未按规范分清层次;电气线路安装未考虑环境的影响,如风力、温度变化、化学腐蚀、粉尘等;中性线或接地线路因负载因素引起的谐波效应。上述因素都可引起电气线路故障而引发火灾。

  同时,电气装置设计图纸不科学、不合理、没有因地制宜,设置设计蓝图上仍使用落后淘汰的产品。不严格按有关电气施工规范施工,擅改设计图纸,不按设计标准选用电气设备及材料,随意变更线路参数或乱接负荷,电工不掌握施工规范的问题普遍存在。

  1.2.3鉴定电气火灾原因的技术手段不足电气火灾事故原因主要包括短路、过负荷、接点接触不良、电火花、设备过热、静电和雷电等,对于火灾认定和成因分析往往仅限于此。没有准确分析火灾的先期故障原因,电气火灾的预防也只停留在低层次分析的水平上,对于国家制定规章制度、火灾预防规范、管理决策等,提不出良好的建议和可行的办法,从而产生很多空白点,使得电气火灾防治难度很大。

  1.2.4电气防火安全检查技术有待提高传统的电气防火安全检查是依靠电工仪表和人的五官功能(目测、听诊、触摸、闻味),并借助人的经验,直接查找电气装置火灾隐患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方法。用电磁法通过常用电工仪表可测出电气系统的电压、负荷电流、接地电阻等数据。用感官法通过直接检查可以发现很多隐患的外在表征和环境特征。但是,传统方法不能发现电气装置中局部过热或火花放电这些隐蔽性很强的隐患,致使电气装置长期处于隐患故障状态。

  2、电气火灾综合防治对策

  2.1安全管理和法规建设依照目前我国电气火灾的实际情况和引发原因,为制定出满足时代发展要求的电气安全、生命安全法规,建议在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①制定电气安全规范应考虑既代表国家利益也照顾企业等各方面的利益,需要国家各部委协调组织,广泛吸收各层次的专家参与电气安全规范制定工作;

  ②国家须加大力度,加强电气安全法规的统一管理、实践验证及实效跟踪,并以理论和实践检验为依据,确定规范修订周期,保持规范相对稳定和连续,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③应增强我国电气安全法规的法律效力,依法对设计部门、安装部门、检查验收部门、产品生产和流通部门进行定期的资质评估,对因工程和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应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④应对使用单位的电气负责人资格进行考核和评价,提高电气故障预知能力、改善检测手段,使得电气安全检查落到实处;

  ⑤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环境条件不相同,各地区对电力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各省市根据国家电气安全法规和地域特点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电气安全法规,国家制定电气安全法规应能满足电气安全的最低要求。

  2.2消防监督及管理制度我国经济建设的大发展必将促进和带动电力工业、建筑业、生产制造业、商业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消防建设也要保持同步发展,针对电气火灾隐患的潜伏期长、隐蔽性强、容易被忽视,一旦发生火灾蔓延速度快、波及性广等特点,以及电气火灾事故原因分析的需要,客观上要求消防监督机关的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消防设施建设,管理政策和制度要跟上时代的发展。同时还要充分协调动供、用点单位,学校、居(村)委会、新闻媒体等部门,由政府进行具体分工,各负其责,形成链条式的工作机制,拓宽思路,立足预防,制定对策,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和加大检查、督促整改力度,以提高全民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一是,增强全社会抵御电气火灾能力为重点,以抓民众安全用电知识教育为突破口,开展形势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把降低电气火灾的工作推向社会化、公众化。

  2.3电气故障的预防针对电气火灾主要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各技术方面进行工作:①开展电气线路故障特性实验技术、电气绝缘寿命现场检测技术研究,制定电气线路防火设计规范;②制定电气线路火灾隐患和危险评估方法,工程实践中获取可靠技术依据,提出电气火灾危险性分类级别,提高评估的可靠性和可信性;③格局使用场所的需要,确定合理的电线电缆设计裕度,避免先天隐患。对危重场所选择阻燃、防火或耐火电缆,提高电线电缆的耐燃性并合理应用电缆开展技术及经济性深入研究;④对电气工程、改造工程安装产品和工程质量研究制定监督及科学的检验方法及技术规程。探索隐蔽线路发热区域检测的可能性,研制现场检测设备;⑤研究电气保护特性,合理选择电气保护级别,定期对电气保护特性进行核定,减少电气故障的发生;⑥研究短路快速分段方法和技术,尽早地设计和开发民用建筑或一般工业建筑早期短路分断电器,以降低故障发热能量;⑦研究电气配电装置接点过热探测和报警设备,降低接点接触不良或小规模过流引起接点发热的可能性;⑧研制短路电流抑制技术,采用新材料,提高短路时线路阻抗,缩小短路电弧能量,降低短路故障引起火灾的可能性。

  2.4电气火险隐患的检测由于电气系统及所处环境的复杂性,要判断其当前处于何种火灾隐患状态,需要一整套综合性的防火安全检查方法和程序。对一定部位从不同角度交叉检查诊断,才能对隐患种类存在部位、性质、原因、危险程度作出正确的识别和判断,而红外、超声传感器和计算机等现代高新技术的发展,为在线检测、诊断电器装置过热和火花放电外在表征信号,提高了机遇和可能。

  3、结束语

  电气火灾事故电气火灾在政治上、经济上已经给我们造成了极为惨重的影响和损失,教训是深刻的。因此,做好电气火灾的预防和控制工作,降低电气火灾的发生率,是消防工作的一项经常性的重点内容。但由电气火灾发生的规律分析,抑制电气火灾,降低电气火灾损失,不单单是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任务,更是社会安全行业都应予重视的工作。在此,希望国家电气监督、法规建设等社会各界力量团结起来,通过建立健全电气安全政策、法规,发展电气火灾预防和控制技术,广泛提高公民的安全意识,避免一些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构建起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和谐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