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本表一式四份,县建管部门、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单位两份;
2、“施工现场注册备案人员证书编号”栏填写资格证书或岗证书编号;
3、“施工单位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情况”栏填写文件或证明材料是否完备情况;
4、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施工单位意见”和“建设单位意见”栏填写对本表内容的确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