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置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市政府令第190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验收环节并联审批试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二、办理事项
主办事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协办事项: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环保验收或环保预验收
三、承办部门
主办部门:市建委
协办部门:市规划局
市公安局消防局
市环保局
四、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