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绿化中有哪些主体问题?

    居住区的绿化包括:植物(乔、灌、草、水生植物)、地形、小品 硬质和软质、水体(亲水平台)、雕塑、假山、喷泉等构成物;设计者将这些构成物进行整合设计。由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便形成了多种多样的景观。然而长期以来,这些构成物中谁是主体?也就是说谁起主导地位?这样一个简单而又明了的问题却困扰了许多开发商,甚至有关设计人员。当然这种“困扰”是一个较为复杂的因素。有行政干预,也有设计理念上的问题。

    众所周知,一个舒适宜居的生态住宅小区固然有多方面的要素来构建,但是能直接创造生态效应,自然“纳污吐新”的是植物(制造氧气、吸收二氧化碳,能调节小区内温度、湿度、减缓噪音和空气污染的也是植物)。由此,植物自然是绿化的主体,由植物配制形成的景观,自然是小区中占主导地位的景观。最大限度增加植被的种植面积,最大限度限制硬质地坪的铺设面积。这不仅关系到小区自身生态环境,还关系到地下水的聚集、城市地质结构等深层次的问题。这里指的主体或主导地位就是指由植物造景所占有的土地面积应≥70%以上;在占有投入资金上也应保证绝对优势。在强调植物造景主导地位的同时并非排斥如硬质地坪、甚至雕塑等小品。它们的地位用“画龙点睛”来表达是最合适不过的了,也就是说这些硬质小品等其占地面积不能超越绿化总面积的“20~30%”,其资金投入应严格控制在绿化总量的“15~20%”。更不允许由此挤掉植物资金的投入,然而上述地区,有一定数量的住宅植物造景和硬质小品等造景的关系却颠倒了。我们目睹有一个小区门口所设的雕塑“金碧辉煌”,花岗岩地坪,四周围以石质面砖作围墙,看上去颇有气魄、耗资可观,然而小区内的绿化却稀稀落落,两者之间形成了显明的反差。这是较为典型的植物造景与硬质小品造景失调的例子。用市政广场绿化的设计理念搬进小区,且在硬质地坪等硬质景观上投入较大的花费,诸如此类在许多住宅小区中不同程度时有发生,这是值得注意的一种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