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先完成临时排水设施,确保施工作业面不积水;截水沟应与排水系统连接顺畅,确保水流通畅。

2、可作为路基填料的土方,应分类开挖、分类使用。非适用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作为弃方按相关的规定处理。

3、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底开挖。路堑开挖应严格按,设计图进行,坡面一次性成形,且应开挖一级、防护一级。

4、在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技术措施保证边坡稳定。在开挖至边坡线前,应预留一定宽度,预留的宽度应保证刷坡过程中设计边坡线外的土层不受到扰动。同时,应采用测量仪器对已开挖的坡面进行复核,以确保开挖坡面不欠挖、不超挖。

5、进行路基开挖时,基于实际情况,如需修改设计边坡坡度、截水沟和边沟的位置时,应及时按规定报批。边坡上稳定的孤石应保留。

6、开挖至零填、路堑路床部分后,应尽快进行路床施工;如不能及时进行,应在设计路床顶高程以上预留至少 30cm 厚的保护层。

7、挖方路基路床顶面终止高程,应预留因路床基底压实而产生的下沉量,其值通过试验确定。

8、路床施工前,应先开挖排水边沟,防止边坡雨水危害路床部分;路床需要换填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其压实度应满足《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的指标要求。

9、当路床土含水率高或为含水层时,应采取设置盲沟、换填、改良土质、土工织物等处理措施,路床填料除应满足规范要求外,还应具有良好的透水性能。

10、路床表层以下为非适用土、含水层、不满足CBR值材料或整理完成的路槽测试弯沉值不合格时,应换填符合路基强度的土。换填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一般为 80~100cm,并应分层回填压实,且压实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11、填挖交界处应挖台阶与填方路堤相衔接,台阶宽度不宜小于压路机碾压宽度,路床顶面衔接长度不宜小于5m。

12、弃方运至弃土场并按规定处理。

13、土方路堑开挖应根据地面坡度、开挖断面、纵向长度及出土方向,结合土方调配距离,选用安全、经济的开挖方案。

14、雨季施工地段,应做好防洪、防水、排水工作。对土质渗水路堑、截水沟、排水沟应及时铺砌或采取其他防洪措施,保证边坡稳定,起到排水防洪的作用;对施工人员应配备雨季作业劳动保护用品,并对职工进行雨季施工和防洪抢险教育。

15、冬季施工,应制订冬季施工计划,严格按冬季施工要求执行,并配备相应的施工设备,组织员工接受教育培训,确保冬季施工质量和安全;路堑开挖至路床面1m时,应停止开挖,做好临时排水沟,在表面铺松土保温,待正常施工时,挖去其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