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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管工程定额工程量计算
RSS 打印 复制链接 发布时间:2018-07-30 16:44:27

6.顶管工程说明

(1)顶管工程包括工作坑土方、人工挖土顶管、挤压顶管,混凝土方(拱)管涵顶进,不同材质不同管径的顶管接口等项目,适用于雨、污水管(涵)以及外套管的不开槽顶管工程项目。

(2)工作坑垫层、基础执行全统市政定额第六册第三章的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如果方(拱)涵管需设滑板和导向装置时,另行计算。

(3)工作坑挖土方是按土壤类别综合计算的,土壤类别不同,不允许调整。工作坑回填土,视其回填的实际做法,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的相应项目。

(4)工作坑内管(涵)明敷,应根据管径、接口做法执行全统市政定额第六册第一章的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5)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遇地下水时,排(降)水费用按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6)定额中钢板内、外套环接口项目,只适用于设计所要求的永久性管口,顶进中为防止错口,在管内接口处所设置的工具式临时性钢胀圈不得套用。

(7)顶进施工的方(拱)涵断面大于.4㎡的,按箱涵顶进项目或规定执行。

(8)管道顶进项目中的顶镐均为液压自退式,如采用人力顶镐,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43;如是人力退顶(回镐)时间定额乘以系数1.20,其他不变。

(9)人工挖土顶管设备、千斤顶,高压油泵台班单价中已包括了安拆及场外运费,执行中不得重复计算。

(10)工作坑如设沉井,其制作、下沉套用给排水构筑物章节的相应项目。

(11)水力机械顶进定额中,未包括泥浆处理、运输费用,可另计。

(12)单位工程中,管径x,1650以内敞开式顶进在I00m以内、封闭式顶进(不分管径)在50m以内时,顶进定额中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乘以系数1.3,

(13)顶管采用中继间顶进时,顶进定额中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乘以表13-5所列系数分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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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安拆中继间项目仅适用于敞开式管道顶进。当采用其他顶进方法时,中继间费用允许另计。

(15)钢套环制作项目以“t”为单位,适用于永久性接口内、外套环,中继间套环、触变泥浆密封套环的制作。

(16)顶管工程中的材料是按50m水平运距、坑边取料考虑的,如因场地等情况取用料水平运距超过50m时,根据超过距离和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7.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说明

(1)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适用于给水厂、排水泵站及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建设项目的专用设备安装。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应套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有关专业册的相应项目。

(2)设备、机具和材料的搬运。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到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2)机具和材料:包括施工单位现场仓库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3)垂直运输基准面:在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在室外以室外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3)工作内容。

1)设备、材料及机具的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起重机具的领用、搬运、装拆、清洗、退库。

2)画线定位,铲麻面、吊装、组装、连接、放置垫铁及地脚螺栓,找正、找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工作。

5)设备本体带有的物体、机件等附件的安装。

(4)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定额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未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成品、半成品、构件等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点外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孔、预埋件的修整及调整所增加的工作。

4)供货设备整机、机件、零件、附件的处理、修补、修改、检修、加工、制作、研磨以及测量等工作。

5)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构件等的安装、制作、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和脚手架搭拆工作。

6)设备变速箱、齿轮箱的用油,以及试运转所用的油、水、电等。

7)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地脚螺栓和产品图纸注明的标准件、紧固件。

8)负荷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工作。

(5)定额设备的安装是按无外围护条件下施工考虑的,如在有外围护的施工条件下施工,定额人工及机械应乘以1. 15的系数,其他不变。

(6)定额是按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普遍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的,除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7)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执行代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有关规定。

(8)各节有关说明。

1)拦污及提水设备。

①格栅组对的胎具制作,另行计算。

②格栅制作是按现场加工制作考虑的。

2)投药、消毒设备。

①管式药液混合器,以两节为准,如为三节,乘以系数1.30

②水射器安装以法兰式连接为准,不包括法兰及短管的焊接安装。

③加氯机为膨胀螺栓固定安装。

④溶药搅拌设备以混凝土基础为准考虑。

3)水处理设备。

①曝气机以带有公共底座考虑,如无公共底座时,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 3,如需制作安装钢制支承平台时,应另行计算。

②曝气管的分管以闸阀划分为界,包括钻孔。塑料管为成品件,如需粘接和焊接时,可按相应规格项目的定额基价分别乘以系数1.2和1.3,

③卧式表曝机包括泵(E)型、平板型、倒伞形和K型叶轮。

4)排泥、撇渣及除砂机械。

①排泥设备的池底找平由土建负责,如需钳工配合,另行计算。

②吸泥机以虹吸式为准,如采用泵吸式,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3,

5)污泥脱水机械:设备安装就位的上排、拐弯、下排,定额中均已综合考虑,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6)闸门及驱动装置。

①铸铁圆闸门包括升杆式和暗杆式,其安装深度按6m以内考虑。

②铸铁方闸门以带门框座为准,其安装深度按6m以内考虑。

③铸铁堰门安装深度按3m以内考虑。

④螺杆启闭机安装深度按手轮式为3m,手摇式为4. 5m、电动为6m,汽动为3m以内考虑。

7)集水槽、堰板制作安装及其他。

①集水槽制作安装。

a.集水槽制作项目中已包括了钻孔或铣孔的用工和机械,执行时,不得再另计。

b.碳钢集水槽制作和安装中已包括了除锈和刷一遍防锈漆、二遍调和漆的人工和材料,不得再另计除锈刷油费用。但如果油漆种类不同,油漆的单价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②堰板制作安装。

a.碳钢、不锈钢矩形堰执行齿型堰相应项目,其中人工乘以系数。.6,其他不变。

b.金属齿型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有连接板考虑的,非金属堰板安装方法是按

无连接板考虑的,如实际安装方法不同,定额不做调整。

G金属堰板安装项目,是按碳钢考虑的,不锈钢堰板按金属堰板安装相应项目基价乘以系数1.2,主材另计,其他不变。

d.非金属堰板安装项目适用于玻璃钢和塑料堰板。

③穿孔管、穿孔板钻孔。

a.穿孔管钻孔项目适用于水厂的穿孔配水管、穿孔排泥管等各种材质管的钻孔。

b.其工作内容包括:切管、画线、钻孔、场内材料运输。穿孔管的对接、安装应另按有关项目计算。

④斜板、斜管安装。

a.斜板安装定额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内容包括固定、螺栓连接等,不包括斜板的加工制作费用。

b。聚丙烯斜管安装定额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内容包括铺装、固定、安装等。

8.定额说明

(1)全统市政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以下简称排水工程定额),包括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定型井、非定型井、渠基础及砌筑,顶管,给排水构筑物,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模板、钢筋(铁件)加工及井字架工程,共七章1355个子目。

(2)排水工程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新建、扩建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

(3)排水工程定额的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2)《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3)((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1989年)。

4)《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S2,S3(1996年)。

5)《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标准》(GB/T 11836-1999)。

6)((铸铁检查井盖》(CJ/T 3012----1993)

7)((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3-1990)。

8)《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1-1990)。

(4)排水工程定额与建筑、安装定额的界限划分及执行范围:

1)给排水构筑物工程中的泵站上部建筑工程以及定额中未包括的建筑工程,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相应定额执行。

2)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中的通用机械,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

3)市政排水管道与厂、区室外排水管道以接人市政管道的检查井、接户井为界:凡市政管道检查井(接户井)以外的厂、区室外排水管道,均执行本定额。

4)管道接口、检查井、给排水构筑物需做防腐处理的,分别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5)排水工程定额与市政其他册定额的关系。排水工程定额所涉及的土、石方挖、填、运输,脚手架,支撑、围堰,打、拔桩,降水,便桥,拆除等工程,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按全统市政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6)排水工程定额需说明的有关事项。

1)定额所称管径均指内径,如当地生产的管径、长度与定额不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自行调整。

2)定额中的混凝土均为现场拌合。各项目中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强度等级允许换算,但数量不变。

3)定额各章所需的模板、钢筋(铁件)加工、井字架均执行“模板、钢筋、井字架工程”中的相应定额。

4)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有地下水,需降水时执行全统市政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需设排水盲沟时执行全统市政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相应定额;基础需铺设垫层时,执行顶管工程的相应定额;采用湿土排水时执行全统市政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5)干土与湿土的区分:地下水位线以上为干土,地下水位线以下为湿土。

9.定额套用界限划分

(1)市政排水管道与厂、区室外排水管道以接人市政管道的检查井、接户井为界:凡市政管道检查井(接户井)以外的厂、区室外排水管道,均执行建筑或安装定额。

(2)城市污水厂、净水厂内的雨水、污水混凝土管线及检查井、收水井均应执行市政定额。

(3)给排水构筑物工程中的泵站上部建筑工程以及排水工程定额中未包括的建筑工程均应执行当地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4)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中的通用机械应执行安装定额。

10.有关数据的取定

(1)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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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

1)主要材料净用量按先行规范、标准(通用)图集重新计算取定,对影响不大的原定额净用量比较合适的材料,未作变动。

2)材料损耗率按原建设部(96)建标经字第47号文件的规定取定。

(3)机械.

1)凡以台班产量定额为基础计算的台班消耗量,均按原建设部的规定计人了幅度差。

2)凡以班组产量计算的机械台班消耗量,均不考虑幅度差。

(三)嫌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1.管道安装工程说明

(1)管道安装包括碳钢管、直埋式预制保温管、碳素钢板卷管、铸铁管(机械接口)、塑料管以及套管内铺设钢板卷管和铸铁管(机械接口)等各种管道安装。

(2)管道安装工作内容除各节另有说明外,均包括沿沟排管、50mm以内的清沟底、外观检查及清扫管材。

(3)新旧管道带气接头未列项目,各地区可按燃气管理条例和施工组织设计以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耗用量和煤气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进行结算。

2.管道试压、吹扫工程说明

(1)管道试压、吹扫包括管道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管道吹扫、管道总试压、牺牲阳极和测试桩安装等。

(2)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管道总试压。

1)管道压力试验,不分材质和作业环境均执行管道试压、吹扫。试压水如需加温,热源费用及排水设施另行计算。

2)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项目,均包括了一次试压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耗用量。

3)液压试验是按普通水考虑的,如试压介质有特殊要求,介质可按实调整。

3.定额说明

(1)全统市政定额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以下简称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定额),包括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的管道安装,管件制作、安装,法兰、阀门安装,燃气用设备安装,集中供热用容器具安装及管道试压、吹扫等,共六章837个子目。

(2)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定额适用于市政工程新建和扩建的城镇燃气和集中供热等工程。

(3)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定额的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劳动定额》。

3)《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劳动定额》。

4)(市政工程施工手册》。

5)K煤气规划设计手册》。

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1993)。

7)《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 34-1990)

8)《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1989).

9)《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1989)

10)((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11)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燃气和集中供热工程预算定额。

1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13)国家和有关专业部的现行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

(4)有关规定。

1)定额未包括的项目:

①管道沟槽土、石方工程及搭、拆脚手架,按全统市政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②过街管沟的砌筑、顶管、管道基础及井室,按全统市政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③定额中煤气和集中供热的容器具、设备安装缺项部分,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执行。

④定额不包括管道穿跨越工程。

⑤刷油、防腐、保温和焊缝探伤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执行。

⑥铸铁管安装除机械接口外其他接口形式按全统市政定额第五册《给水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⑦异径管、三通制作,刚性套管和柔性套管制作、安装及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执行。

2)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Dg不大于1800mm是按沟深3m以内考虑的,Dg大于1800mm是按沟深5m以内考虑的。超过时另行计算。

3)定额中各种燃气管道的输送压力(P)按中压B级及低压考虑。如安装中压A级煤气管道和高压煤气管道,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碳钢管道管件安装均不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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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额套用界限划分

与《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界线划分,安装工程范围为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罐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厂区第一个连接点以内的生产用(包括生产与生活共用)给水、排水、蒸汽、煤气输送管道的安装工程。其中给水以人口水表井为界;排水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蒸汽和煤气以人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锅炉房、水泵房以墙皮为界。界线以外的为市政工程。

5.有关数据的取定

(1)人工。

1)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定额人工以《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劳动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为编制依据。人工工日包括基本用工和其他用工,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口表示。

2)水平运距综合取定150m,超运距loom,

3)人工幅度差=(基本用工十超运距用工)X10%0

(2)材料。

1)主要材料净用量按先行规范、标准(通用)图集重新计算取定,对影响不大,原定额的净用量比较合适的材料未作变动。

2)材料损耗率按原建设部(96)建标经字第47号文的规定不足部分意见作补充。

(3)机械。

1)凡以台班产量定额为基础计算台班消耗量的,均计人了幅度差,套用基础定额的项目未加机械幅度差。幅度差的取定按原建设部47号文的规定。

2)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是按正常合理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一致时,除定额中另有说明外,均不得调整。

6.其他问题说明

(1)铸铁管安装除机械接口外其他接口形式按全统市政定额第五册《给水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2)刷油、防腐、保温和焊接探伤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3)异形管、三通制作、钢性套管和柔性套管制作、安装以及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新编《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执行。

三、市政管网工程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给水工程

1.管道安装工程

(1)管道安装均按施工图中心线的长度计算(支管长度从主管中心开始计算到支管末端交接处的中心),管件、阀门所占长度已在管道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2)管道安装均不包括管件(指三通、弯头、异径管)、阀门的安装,管件安装执行给水工程有关定额。

(3)遇有新旧管连接时,管道安装工程量计算到碰头的阀门处,但阀门及与阀门相连的承(插)盘短管、法兰盘的安装均包括在新旧管连接定额内,不再另计。

2.管件安装工程

管件、分水栓、马鞍卡子、二合三通、水表的安装按施工图数量以“个”或“组”为单位计算。

3.管道附属构筑物工程

(1)各种井均按施工图数量,以“座”为单位。

(2)管道支墩按施工图以实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所占的体积。

4.管道内防腐工程

管道内防腐按施工图中心线长度计算,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管件、阀门所占的长度,但管件、阀门的内防腐也不另行计算。

5.取水工程

大口井内套管、辐射井管安装按设计图中心线长度计算。

(二)排水工程

1.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

(1)各种角度的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管、缸瓦管铺设。井中至井中的中心扣除检查井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工程量。每座检查井扣除长度按表13一7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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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道接口区分管径和做法,以实际按口个数计算工程量。

(3)管道闭水试验,以实际闭水长度计算,不扣各种井所占长度。

(4)管道出水口区分型式、材质及管径,以“处”为单位计算。

2.定型井工程

(1)各种井按不同井深、井径以“座”为单位计算.

(2)各类井的井深按井底基础以上至井盖顶计算。

3.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工程

(1)本章所列各项目的工程量均以施工图为准计算,其中:

1)砌筑按计算体积,以“10mm³”为单位计算。

2)抹灰、勾缝以“100㎡”为单位计算。

3)各种井的预制构件以实体积“m3”计算,安装以“套”为单位计算。

4)井、渠垫层、基础按实体积以“10m³”计算。

5)沉降缝应区分材质按沉降缝的断面积或铺设长度分别以’`100㎡”和"100m',计算。

6)各类混凝土盖板的制作按实体积以“m3”计算,安装应区分单件(块)体积,以“10m³”计算。

(2)检查井筒的砌筑适用于混凝土管道井深不同的调整和方沟井筒的砌筑,区分高度以“座”为单位计算,高度与定额不同时采用每增减。.5m计算。

(3)方沟(包括存水井)闭水试验的工程量,按实际闭水长度的用水量,以“100m³”计算。

4.模板、钢筋、井字架工程

(1)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

(2)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的实体积以“m3”计算。

(3)砖、石拱圈的拱盔和支架均以拱盔与圈弧弧形接触面积计算,并执行全统市政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

(4)各种材质的地模胎膜,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量,并应包括操作等必要的宽度以“㎡”计算,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

(5)井字架区分材质和搭设高度以“架”为单位计算,每座井计算一次。

(6)井底流槽按浇筑的混凝土流槽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7)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t”计算。

(8)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已规定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中,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9)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锚具,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的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 35m,螺杆另计。

2)钢筋一端采用墩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

3)钢筋一端采用徽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增加。.15m,如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 3m长度。

4)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5m长度。

(10)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5.排水构筑物工程

(1)沉井。

1)沉井垫木按刃脚中心线以“100延长米”为单位。

2)沉井井壁及隔墙的厚度不同如上薄下厚时,可按平均厚度执行相应定额。

(2)钢筋混凝土池。

1)钢筋混凝土各类构件均按图示尺寸,以混凝土实体积计算,不扣除0. 3㎡以内的孔洞体积。

2)各类池盖中的进人孔、透气孔盖以及与盖相连接的结构,工程量合并在池盖中计算。

3)平底池的池底体积,应包括池壁下的扩大部分;池底带有斜坡时,斜坡部分应按坡底计算;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者算至锥底坡的上口。

4)池壁分别不同厚度计算体积,如上薄下厚的壁,以平均厚度计算。池壁高度应自池底板面算至池盖下面。

5)无梁盖柱的柱高,应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并包括柱座、柱帽的体积。

6)无梁盖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的体积;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及盖部分的体积;球形盖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边侧梁的体积在内。

7)沉淀池水槽,是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可执行梁的相应项目。

(3)预制混凝土构件。

1)预制钢筋混凝土滤板按图示尺寸区分厚度以" 10m³”计算,不扣除滤头套管所占体积。

2)除钢筋混凝土滤板外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均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0.3耐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4)折板、壁板制作安装。

1)折板安装区分材质均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

2)稳流板安装区分材质不分断面均按图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5)滤料铺设:各种滤料铺设均按设计要求的铺设平面乘以铺设厚度以“m3计算,锰砂、铁矿石滤料以“lot"计算。

(6)防水工程。

1)各种防水层按实铺面积,以" 100m2”计算,不扣除0. 3㎡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2)平面与立而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7)施工缝:各种材质的施工缝填缝及盖缝均不分断面按设计缝长以“延长米”计算。

(8)井、池渗漏试验:井、池的渗漏试验区分并、池的容量范围,以“I000m3”水容量计算。

6.顶管工程

(1)工作坑土方区分挖土深度,以挖方体积计算。

(2)各种材质管道的顶管工程量,按实际顶进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3)顶管接口应区分操作方法、接口材质,分别以接口的个数和管口断面积计算工程量。

(4)钢板内、外套环的制作,按套环质量以“t’’为单位计算。

7.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

(1)机械设备类。

1)格栅除污机、滤网清污机、搅拌机械、曝气机、生物转盘、带式压滤机均区分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重量均包括设备带有的电动机的重量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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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螺旋泵、水射器、管式混合器、辊压转鼓式污泥脱水机、污泥造粒脱水机均区分直径以“台”为计量单位。

3)排泥、撇渣和除砂机械均区分跨度或池径按“台”为计量单位。

4)闸门及驱动装置,均区分直径或长X宽以“座”为计量单位。

5)曝气管不分曝气池和曝气沉砂池,均区分管径和材质按“延长米”为计量单位。

(2)其他项目。

1)集水槽制作安装分别按碳钢、不锈钢,区分厚度按“l0m2”为计量单位。

2)集水槽制作、安装以设计断面尺寸乘以相应长度以amt”计算,断面尺寸应包括需要折边的长度,不扣除出水孔所占面积。

3)堰板制作分别按碳钢、不锈钢区分厚度按“10m2”为计量单位。

4)堰板安装分别按金属和非金属区分厚度按“10时”计量。金属堰板适用于碳钢、不锈钢,非金属堰板适用于玻璃钢和塑料。

5)齿型堰板制作安装按堰板的设计宽度乘以长度以“m2”计算,不扣除齿形间隔空隙所占面积。

6)穿孔管钻孔项目,区分材质按管径以“100个孔”为计量单位。钻孔直径是综合考虑取定的,不论孔径大与小均不做调整。

7)斜板、斜管安装仅是安装费,按“10m2”为计量一单位。

8)格栅制作安装区分材质按格栅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制作所需的主材应区分规格、型号分别按定额中规定的使用量计算。

(三)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1.管道安装工程

(1)管道安装中各种管道的工程量均按延长米计算,管件、阀门、法兰所占长度已在管道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2)埋地钢管使用套管时(不包括顶进的套管),按套管管径执行同一安装项目。套管封堵的材料费可按实际耗用量调整。

(3)铸铁管安装按N1和X型接口计算,如采用N型和SMJ型人工乘以系数1.05。

2.管件制作、安装工程

(1)管件制作、安装定额包括碳钢管件制作、安装,铸铁管件安装、盲(堵)板安装、钢塑过渡接头安装,防雨环帽制作与安装等。

(2)异径管安装以大口径为准,长度综合取定。

(3)中频垠弯不包括m制时胎具更换。

(4)挖眼接管加强筋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3.法兰阀门安装工程

(1)法兰阀门安装包括法兰安装,阀门安装,阀门解体、检查、清洗、研磨,阀门水压试验、操纵装置安装等。

(2)电动阀门安装不包括电动机的安装。

(3)阀门解体、检查和研磨,已包括一次试压,均按实际发生的数量,按相应项目执行。

(4)阀门压力试验介质是按水考虑的,如设计要求其他介质,可按实调整。

(5)定额内垫片均按橡胶石棉板考虑,如垫片材质与实际不符时,可按实调整。

(6)各种法兰、阀门安装,定额中只包括一个垫片,不包括螺栓使用量,螺栓用量参考表13-8和表13-9.

12.jpg

(7)中压法兰、阀门安装执行低压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2,

4.燃气用设备安装工程

(1)燃气用设备安装定额包括凝水缸制作、安装,调压器安装,过滤器、蔡油分离器安装,安全水封、检漏管安装,煤气调长器安装.

(2)凝水缸安装.

1)碳钢、铸铁凝水缸安装如使用成品头部装置时.只允许调整材料费,其他不变。

2)碳钢凝水缸安装未包括缸体、套管、抽水管的刷油、防腐,应按不同设计要求另行套用其他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3)各种调压器安装。

1)雷诺式调压器,T形调压器(TMJ, TMZ)安装是指调压器成品安装,调压站内组装的各种管道、管件、各种阀门根据不同设计要求,执行燃气用设备安装定额的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各类型调压器安装均不包括过滤器、蔡油分离器(脱蔡筒)、安全放散装置(包括水封)安装,发生时,可执行燃气用设备安装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嫩气用设备安装定额过滤器、蔡油分离器均按成品件考虑.

(4)检漏管安装是按在套管上钻眼攻丝安装考虑的,已包括小井砌筑。

(5)煤气调长器是按焊接法兰考虑的.如采用直接对焊时.应减去法兰安装用材料,其他不变.

(6)煤气调长器是按三波考虑的,如安装三波以上者,其人工乘以系数 1.33,其他不变.

5.集中供热用容器具安装工程

(1)碳钢波纹补偿器是按焊接法兰考虑的,如直接焊接时,应减掉法兰安装用材料,其他不变。

(2)法兰用螺栓按法兰阀门安装螺栓用量表选用.

6.管道试压、吹扫工程

(1)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项目,分段试验合格后,如需总体试压和发生二次或二次以上试压时.应再套用管道试压、吹扫定额相应项目计算试压费用。

(2)管件长度未满10m者,以10m计,超过10m者按实际长度计。

(3)管道总试压按每公里为一个打压次数,执行本定额一次项目,不足。. 5km按实际计算,超过。.5km计算一次。

(4)集中供热高压管道压力试验执行低中压相应定额,其人工乘以系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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