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签合同时要留意装修公司的名称是否和营业执照上面完全一致,并确认其真实性,以防不法经营者用其他公司的名称来钻空子。

2、在装修合同上面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修公司为了降低成本而以次充好。

3、对于装修款项的支付过程一般的装饰施工合同,约定前两次付款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35%的费用,完工后交5%。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业主就已经向装修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所以,业主在签订装饰施工合同时,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30%,这样能使业主不处于被动的局面。然后才能更好的达到预期的效果。

4、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也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

5、在装修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另外交费的。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施工方说了算。所以业主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最初给您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装饰施工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

6、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埋下了“伏笔”。

7、在装饰施工合同中,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

8、在选择装修公司时不要一味地以压低价格为目的,这样可能会因为利润过低而使得装修公司为降低成本而降低材料或工程的质量,得不偿失。

9、装饰施工合同一般分三种: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户自己包料。如若装饰公司包料的,业主需向其索要购买的材料明细表、合格证、发票;若业主自己包料的,选用的材料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

10、考察装修公司施工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队的素质。所以在装修之前,业主还要考察一下装修公司所用的施工队。

11、在保修时间内,装修公司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装饰施工合同中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