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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个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强制措施
RSS 打印 复制链接 发布时间:2018-10-23 14:00:51

101、防水保护层应设置分格缝。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和块体材料保护层的分格缝纵、横向间距均应控制在3~6m之间,分格缝宽度未20~25mm。

102、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均需符合设计要求;过墙套管、对拉螺栓和支撑筋必须设至止水环。

103、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抗渗等级及坍落度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采用预拌防水混凝土时,入泵混凝土的坍落度应为120~160mm,坍落度每小时损失不应大于20mm,坍落度总损失不应大于40mm;混凝土不得有初凝、假凝、泌水或离析现象。

104、大体积防水混凝土的施工应采取材料选择、温度控制、保温保湿等技术措施。在设计许可的情况下,掺粉煤灰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的龄期宜为60d或90d。

105、防水工程墙体水平施工缝应留设在高出底板上表面不小于500mm(人防)的墙体上,施工缝距离孔洞边缘不小于300mm;不宜设置垂直施工缝。若确需留设,垂直施工缝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的地段。

106、混凝土止水带(条)的选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遇水膨胀止水条应具有缓慢膨胀性能;止水条接茬面的混凝土应平整、密实,确保止水条与施工缝基层密贴,中间不得有空鼓、脱离等现象;止水条应牢固的安装在施工缝表面或预留的凹槽内。膨胀止水条采用搭接连接时,搭接宽度不得小于50mm。施工混凝土表面防水层时应在此处增设附加防水层。

107、地下防水工程中两幅卷材短边和长边的搭接宽度均不应小于100mm。采用多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1/2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108、当采用外防外贴法铺贴高聚物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时,立面卷材的搭接宽度应为150mm。

109、建筑防水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半径120mm的圆弧或45°坡角;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水落口和穿墙管等部位应铺贴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不应小于500mm。

110、集水坑、池底板的混凝土厚度不应小于250mm;当底板的厚度小于250mm时,必须采取局部加厚措施,并应使防水层保持连续。

111、屋面保温层厚度及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保温层干燥确有困难时,应与设计单位协商采用排汽屋面。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应采用金属排汽管,排汽管的纵横间距均不应大于6m,其管径应控制在20~50mm的范围内,保证排汽效果并避免屋面板发生局部热桥现象。排汽管出口应煨弯至口朝下且出口距屋面面层的高度不应少于300mm。

112、建筑屋面水落口应采用金属制品,其管径应比相应雨水管放大一级,其周围直径500~800mm范围内的排水坡度应控制在5%~10%之间;而水落口与找平层之间应留设15~20mm宽的凹槽,槽内填嵌防水密封材料,其上再铺贴防水层并贴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少于50mm。

113、屋面排水天沟的深度及女儿墙的高度应大于本地区最大积水和积雪厚度值且不小于300mm;水落口离分水线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114、屋面防水层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300mm;其中:在塑料管材上和厚度小于3mm的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均严禁采用热熔法施工。

115、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面上排水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116、严寒地区超过两层或9m以上高度的建筑屋面均不应采取室外排水;否则,应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

117、建筑烟道、通风管的出风口下部出屋面的高度不宜少于700mm且不低于邻近处女儿墙的顶面;其顶盖及风帽应安装牢固,安全、美观。

118、屋面保温层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进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温层受雨水或冰雪侵泡、腐蚀。

119、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5的混凝土翻边。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翻边的宽度不应小于墙厚的1/2且不得小于90mm,其高度不宜小于350mm,翻边内应配有双向Φ10@250的钢筋网片。浇筑混凝土翻边时不宜留设施工缝;否则至少应在其内侧增设一道柔性防水层。

120、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要求的房间铺设防水隔离层时,在管道穿过楼板面四周,防水材料应向上铺涂,并超过套管的上口;在靠近墙面处,地面防水层应至少应高出地面面层200~300mm。阴阳角、门槛处、施工缝处、地漏口周边和所有管道穿过楼板面的根部应增加铺涂附加防水隔离层。门洞处防水层铺出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外300~400mm。

121、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 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地面内外高差应控制在15~20mm之间并宜以1:1的斜坡过渡。门槛斜坡下口宜与内墙饰面层平齐。

122、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其过楼板套管顶部应高出装修地面面层50~70mm;其它功能房间为20~40mm。

123、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每道防水层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地面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避免积水。

124、每道室内防水层铺设完后以及竣工验收前,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必须做蓄水检验。地面蓄水深度最浅处不应少于20mm,24h内无渗漏且地面排水通畅无积水为合格,并留存记录。

125、住宅内设有淋浴器和洗衣机的部位应设置地漏,其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地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在排水口以下应设存水弯,其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另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不应与上部排水管连接。

126、建筑窗扇不应向走廊或通道内开启;否则,窗扇下口距楼(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2m。

127、卫生间地面垫层内严禁铺设电气管线。

128、设置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卫生间地面必须在绝热层下和填充层上各做一层柔性防水层并应在卫生间过门处设置不少于150mm厚且不小于S6的抗渗混凝土止水墙。

129、地面低温辐射供暖地面施工时应采取防治地面裂缝的可靠措施且在系统初始加热前,混凝土填充层的养护期不应少于21d。

130、地面低温辐射供暖系统加热管设置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且盘管间距不得大于300mm,同时应固定牢固,无松动。

131、地面低温辐射供暖系统所用材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在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出地面处的管道应加设大于管道二个规格管径的套管保护,套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一般为套管管径的8倍。

132、绝热层与地面面层之间应设有水泥混凝土结合层或保护层,其构造做法及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水泥混凝土结合层或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层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200×200mm的Ø6抗裂钢筋网片。

133、地面辐射供暖的各层伸缩缝及分隔缝应符合设计要求。各层与柱、墙、管道之间均应留不小于10mm宽的空隙。

134、楼梯、台阶踏步的宽度、高度及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级踏步面两端的宽度差不得大于10mm。踏步面层应做防滑处理,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牢固。

135、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应小于0.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而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以及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栏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136、楼梯栏杆及扶手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若设计无明确要求,楼梯井净宽不小于0.11m的楼梯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措施;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1.05m,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m的,其高度不应小于1.1m且不宜超过1.2m。

137、住宅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及可踏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措施。当设计防护措施不明确时,应采取在建筑外窗的内侧增设防护栏杆等措施。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防护栏杆与外窗框的净距宜控制在0.1~0.2m之间。对于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住宅防护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防护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同时,防护栏杆不得采取便于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

138、阳台、外廊、室内回廊、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不低于1.1m高的防护栏杆,防护栏下部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所设置的坎台宽度不宜大于200mm;否则,防护栏杆高度应从可踏面算起。

139、建筑护栏及楼梯扶手应能承受足够的水平荷载;当设计没有明确要求时,所能承担的水平推力不应小于2.0kN/m。

140、上人爬梯及上人孔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可靠、适用。

141、住宅走廊和公共部分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142、住宅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启闭灵活。

143、建筑设备间及管道井的门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宜选用甲级防火门。

144、建筑门窗框及玻璃的材质、功能、选型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建筑外开窗、护栏玻璃、落地门窗上的玻璃以及大于1.5m2的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

145、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留设5mm宽的凹槽并采用闭孔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清理干净并用耐候型密封胶密封。

146、外墙组合塑料窗及连窗门的拼樘料应采用与其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型钢两端比拼樘料长出10~25mm。拼樘料上下两端必须与结构可靠连接,平面内刚度和抗风压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147、外墙保温材料的材质、厚度、防火等级、表观密度及构造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要求。

148、防火隔离带设置的数量、位置和宽度必须符合设计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防火隔离带与墙面应进行全面积粘贴并采用难燃的锚栓加固。

149、粘贴外墙外保温的基层应平整、干净、密实,无空鼓、脱落和松动等现象。粘贴必须牢固,安装方法必须符合规定,粘贴面积不得小于设计和规范要求。粘贴保温板一般采用点框法施工,但对于承受较大风荷载的部位以及高层建筑施工则应采用条粘法满粘。

150、外墙保温层的锚栓材质、数量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锚栓伸入结构内的有效长度不得小于50mm且膨胀螺栓的燕尾呈正常状态。

151、一般弹性涂料、彩色装饰砂浆、柔性面砖饰面时保温层以一布二浆为保护层,但建筑物首层、墙体阳角、洞口周边、外墙贴硬质面砖以及需承受较大冲击荷载或风荷载的部位应另增铺一层加强网。

152、不得直接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上进行防水材料的热熔、热粘贴施工或电焊操作。确需在保温材料铺设后进行电焊作业的,必须在电焊部位的周围和下部采取铺设防火毯和设置接渣盆等可靠的防火措施。

153、除建筑变形缝外,在墙面和地面上连续粘贴EPS板的长度和宽度不宜大于12m且不得大于20m;否则必须设置15~20mm宽的抗裂分格缝,缝内填充弹性闭孔保温材料,表面用建筑胶做防水处理。

154、外墙外保温系统应包覆门窗框外侧洞口、女儿墙、阳台、勒脚、雨罩、雨篷柱、靠外墙阳台栏板、空调室外机搁板、附墙柱、凸窗、上人口、装饰线和靠外墙阳台分户隔墙等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其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保温层的厚度均不得少于30mm。

155、外保温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24h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夏季应避免阳光曝晒。在5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雨天不得露天施工。

156、一般节能建筑的室外门窗框每侧与洞口墙体之间应留设20~30mm宽(外窗副框与洞口之间间隙宜留设10~20mm宽。而当面砖饰面时宜留设40~50 mm宽,外墙金属幕墙时宜留设50~60mm宽,外墙干挂石材幕墙时宜留设70~80mm宽)的空隙并用闭孔保温材料(优先选用聚氨酯泡沫填充剂)填嵌饱满。窗外侧必须用防水型耐候胶进行封缝。

157、建筑外窗泄水孔必须按规定正确留设,严禁将泄水孔留置于外墙保温层或装饰面层内。

158、墙面抹灰的配合比、材质、骨料粒径和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15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160、板块地面的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应避免出现板块小于1/4边长的边角料且宜采取墙地对缝、内外通缝的方式。

161、为利于地面排水通畅,对于≥200mm的板块地漏宜设置于板块中央,形成八字缝;对于<200mm的板块地漏可位于四块板块的相交处,形成米字缝。

162、墙面砖粘贴或墙面石材干挂时,应避免板块出现小于1/3边长的边角料且保证相邻板块缝隙均匀、顺直。

163、整体地面面层优先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水泥强度等级不宜小于42.5且骨料的含泥量不应大于3%。整体地面面层施工后,养护时间不应小于7d;其抗压强度应达到5Mpa后,方准上人行走。

164、突出建筑外墙面不小于100mm宽的建筑构件或装饰线条下口均应做滴水线(槽),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且不得采取表面粘贴线槽的构造。

165、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附属工程应与建筑物之间应留出15~20mm宽的缝隙,缝内填嵌柔性密封材料。附属工程的面层和基层(含基土等各构造层)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同时,房心、台阶及散水等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填,其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5;否则,必须采取防止地面下沉及裂缝的措施。散水必须设置纵向伸缩缝,一般其沿长米间距不宜大于3m;不得超过6m。

166、室内外墙面、楼地面、天棚、屋面、女儿墙、新旧建筑之间等各部位变形缝的做法(含细部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应严格按照本地区现行标准设计图集进行施工,保证构造及外观完整、连续。

167、施工中必须加强对钢筋、混凝土、防火材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的检验并制定相应的施工质量检验方案和材料检试验计划,保证送检及时、准确。

168、金属、石材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预埋件应牢固、位置准确,预埋件的位置误差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复查。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预埋件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预埋件位置差不应大于20mm。

169、建筑外墙、幕墙、雨篷和屋面等易渗漏部位应进行蓄水或淋水试验并保持记录完整。

170、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或两个防火区之间的洞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0m;否则,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171、建筑幕墙及门窗中一块玻璃严禁跨越两个防火分区;否则,应使用防火玻璃。

172、建筑工程必须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窗表面应按规定刷防火漆。

173、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174、住宅套内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配电。安装在1.8m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

175、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型带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防水防溅插座,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m。

176、流体管道和喷淋头下方不得设置无防护措施的配电箱(盘、柜)及电缆桥架。

177、开关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的距离为0.15~0.2m,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

178、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2mm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

179、当绝缘导管在砌体上剔槽埋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2且不小于20mm,并采取防止饰面层开裂的措施。

180、金属门窗的防雷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采取下列措施:

⑴ 门窗框与建筑主体结构防雷装置连接宜采用直径不小于Ø8mm的圆钢或截面积不小于48mm2、厚度不小于4mm的扁钢。

⑵ 门窗框与防雷连接件连接处,宜去除型材表面的非导电防护层,并与防雷连接件连接。

⑶ 防雷连接导体宜分别与门窗框防雷连接件和建筑主体结构防雷装置焊接连接,焊接长度不小于100mm,焊接处涂防腐漆。

181、配电箱(盘、柜)要求防潮、防震,应设置于通风、干燥,光线较好且便于操作的地方并宜在箱门上涂上红色的醒目标志。

182、高层建筑中明设的排水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183、箱式消火栓的栓口应朝外,操作方便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184厨房、卫生间的共用排气道应采用能够防止各层回流的定型产品,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排气道断面尺寸应根据层数确定,排气道接口部位应安装支管接口配件,厨房排气道接口直径应大于150mm,卫生间排气道接口直径应大于80mm。

185、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和无水封的地漏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在排水口以下应设存水弯;存水弯和有水封地漏的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186、住宅工程中,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

187、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墙体上预留管道套管宜符合下列要求:

⑴ 空调套管DN75,套管中距地2200mm;

⑵ 抽油烟机套管DN200,套管中距地2550mm;

⑶ 强排热水器套管DN75,套管中距地2300mm;

⑷ 天然气入户套管DN50,套管中距地2200mm(套管位置应与橱柜协调避免煤气管影响室内橱柜安装)。

188、人防工程的地漏应按设计要求采用防爆型。

189、各类管道的支架或吊卡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且安装牢固可靠。

190、给水管、压力排水管、采暖管以及电缆电线等人防密闭穿墙短管,应采用壁厚大于3mm钢管。

191、人防工程密闭穿墙短管管壁光滑、顺直,无毛刺或缺口;其两端伸出墙面(建筑装饰面)的长度,均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电缆、电线穿墙短管为30~50mm;

⑵ 给水、排水、采暖穿墙短管为40~60mm;

⑶ 通风穿墙短管为100~200mm。

192、人防工程密闭穿墙短管作套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在套管与管道之间应用密封材料填充密实,并应在管口两端进行密闭处理。填料长度应为管径的3~5倍,且不得小于100mm;

⑵ 管道在套管内不得有接口;

⑶ 套管内径应比管道外径大30~40mm。

193、给、排水及供油等管道工程中的防爆清扫口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当采用防护盖板时,盖板应采用厚度大于3mm的镀锌或镀铬钢板制作;其表面应光洁,安装应严密;

⑵ 清扫口安装高度应低于周围地面3~5mm。

194、通风测压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测压管连接应采用焊接,并应焊满、不漏气;

⑵ 管路阀门与配件连接应严密;

⑶ 测压板应做防腐处理和用膨胀螺丝固定;

⑷ 测压仪器应保持水平安置。

195、给、排水管道口部冲洗阀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暗装管道时,冲洗阀不应突出墙面;

⑵ 明装管道时,冲洗阀应与墙面平行;

⑶ 冲洗阀配用的冲洗水管的水枪应就近设置。

196、防爆波闸阀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闸阀宜在防爆波井浇筑前安装;

⑵ 闸阀与管道应采用法兰连接;闸阀的阀杆应朝上,两端法兰盘应对称紧固;

⑶ 闸阀应启闭灵活,严密不漏;

⑷ 闸阀开启方向应标示清晰,止回阀安装方向应正确。

197、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当设计文件未明确时,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198、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199、防火风管的本体、框体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以及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均必须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200、电动机、电加热器和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露导体以及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等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安全可靠。

上述规定从2012年3月1日起实施,请基层各单位加强学习、宣贯并认真落实。这些措施作为各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指导施工和质量检验的依据,应写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应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技术交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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