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期缓慢的原因

1、对工作量估计不足,没有细化

特别是工程量比较大的,因为工序多、工种多、机械多、人力多,造成工序上的遗漏、混乱,人为造成一些施工结节,增加了协调管理复杂性,这给封顶阶段施工管理带来了相应难度。

2、施工中单位内各工种各专业配合不到位

这往往会导致出现误工、返工等问题,对工期、建筑物的质量造成影响,造成工程投资浪费,严重的甚至还会带来安全隐患。

3、多家单位之间的配合不到位

一个单项工程由多家单位同时施工,各工种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极为重要,施工管理要求要有高度统一的计划性、权威性、组织性,否则施工进度很难达到预期目标。

4、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时遇到问题

每一个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对其他专业的工作、工序、技术和质量要求很难全面了解和掌握,有的虽然是本专业的问题,但由于是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对其性能与施工工序不太熟悉,给协调工作带来更多的问题。

5、处理以及施工协调组织机构缺少权威力度,施工计划落实检查不够严格,出现差错及事故责任不够明确,对影响工程进度的施工单位及人员惩罚措施不够严明等问题,都会给施工中各专业的协调工作带来困难与不便。

6、由于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出现了问题,导致现场在施工中资金、技术、人员等各方面都跟不上,使之出现窝工活着停工现象。

二、 防止工期延误的措施

1、细化实施计划,合理配置资源

工程项目管理处应根据施工工期,及时向采购部门提出到货要求,并召开采购部门参加的施工协调会,沟通双方信息,使承包单位随时掌握供应动态。材料、设备的供应要完全满足施工需要,服从于工程管理部门的统一调配,材料、设备从采购到价格确定、质量验收、乙方领用等由相关工程管理人员全程监控,并积极组织好制造厂技术人员的现场服务,充分利用制造厂的技术水平,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装、调试或焊接等方面的难题。在实施过程中,更要对计划的权威性给予高度重视并建立责任制,做到层层分解到管理层责任人与班组的责任人,各责任人按计划安排的活动作业时间严格保证按时开工、按时完工。

2、统一组织部署,搞好施工协调工作

现场协调的主要任务是按照计划的要求对现场进行日常的、系统的、全面的控制,及时消除工期计划执行中的各种障碍和矛盾,协调各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平衡,从而保证工期计划的实现。通过统一指挥、精心策划、及时调整施工计划,使整个工程施工计划、施工重点突出,施工开展有序,工期平衡、合理,确保施工总体计划实现。

3、关于工作面的规划

控制好施工工作面。某个工作面谁先进入,谁跟进,何时进,何时退,都要准确计划,作好短期内协调,以防止因工作面相争延误工期。

4、建立统一的控制标准

施工中总承包方要有统一的控制标准,如标高、轴线,不能混乱;水、电、安装的定位尺寸应以建筑、结构尺寸为基准。不能随心所欲或粗心大意地自定标高、轴线,否则误差积累后果严重。

5、重点把控室外工程

室外工程是封顶阶段工程管理的一个重点。室外工程项目繁多错综复杂,若计划不周,各自为政,室外场地就将“遍地开花”。不但影响施工进度,还会造成场地运输、行走困难,同时也给封顶阶段道路施工的场地平整带来难度。因此,对室外工程要制订专项施工计划,周密安排,有序管理,做到既不窝工又有效率。

6、防止发生意外影响工期

处理好交叉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室内外粉饰、安装等都是空中作业,因此,施工前要对施工所需用工具,如脚手架、吊栏、踏板等进行认真检查,以防发生意外影响工期。

7、文明施工要持续

做好文明施工,防止前紧后松的现象发生。对资源使用、污水排放、垃圾处理,要有组织、有控制,谁的问题谁负责,做到工完场清,避免因环境污染和半成品污染受到相关部门处罚而影响工期。

三、工期延误处理程序

(1) 认真分析:在总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上,认真分析工期延误的原因,查找其影响因素,按照进度计划网络图分析延误工期的天数。同时,还应分析对关键线路有影响的较大建筑物施工进度,及时制订纠偏计划;

(2) 确定责任:对延误工期分析后,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划分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

(3) 采取措施: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对原计划进行合理纠偏,增加资源投入,优化施工方案,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赶工;

(4) 合理索赔:针对工期延误责任划分,应对照合同条款规定进行工期变更和合理的索赔。

四、工期延误纠偏措施

⑴在制定施工计划时对影响工期计划的风险因素做出充分的估计和制定应对措施,在该项目实施之前,将有关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⑵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的成果,确定施工进度控制的关键施工项目,在进行资源配置计划时,提高其保证倍率,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尽量避免其出现进度偏差的现象;

⑶在关键项目或主要施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注意对其进度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如采用平均和高峰施工强度对其进度完成情况逐日进行检验和分析,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调整,并对工期计划及时进行预测和适应性调整;

⑷由于设备、技术、管理等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目标出现偏差时,项目部将认真分析原因,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内部管理,通过组织专题会议、教育和宣传等活动,激发施工生产人员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⑸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所导致的进度偏差,将及时向监理人、发包人和本企业总部报告,按照监理和业主的要求,认真组织赶进度、保工期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我方将及时作出调整。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监理人送审及报批。

⑺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出现偏差时,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项目部将采取系列措施进行赶工,确保总进度目标的实现。

⑻工期延误严重者,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应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等方案确定后,然后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合理索赔。

五、工期延误的一般处理原则

(一) 工期延误的一般处理原则

工程延期的影响因素,可以归纳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合同双方均无过错的原因或因素而引起的延误,主要指不可抗力事件和恶劣气候条件等;第二类是由于业主或监理原因造成的延误。

第一类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项目部将按要求延长工期;第二类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若影响了关键线路上的工作,项目部既可要求延长工期,又可要求相应的费用赔偿;如果仅影响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且延误后的工作仍属非关键线路,则不能要求延长工期,但可以要求费用赔偿。

(二) 共同和交叉延误的处理原则

(1) 在初始延误是由项目部原因造成的情况下,随之产生的任何非自身原因的延误都不会对最初的延误性质产生任何影响,直到初始延误缘由和影响已不复存在。因而在该延误时间内,业主原因引起的延误和双方不可控制因素引起的延误均为不可索赔延误。

(2) 如果在项目部的初始延误已解除后,业主原因的延误或双方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延误依然在起作用,那么项目部可以对超出部分的时间进行索赔。反之,如果初始延误是由于业主或监理原因引起的,项目部将有权获得从业主的延误开始到延误结束期间的工期延长及相应的合理费用补偿。

(3) 如果初始延误是由双方不会控制因素引起的,那么在该延误时间内,项目部只可索赔工期,而不能索赔费用。只有在该延误结束后,项目部才能对业主或监理原因造成的延误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

六、要求工程延期的处理办法

(1) 若发生由于业主原因延误工期的事件时,我方会立即通知业主和监理部,并在发出该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部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说明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部审批。如果业主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要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则应由业主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 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我方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我方会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说明延长工期的理由,并修订进度计划,业主除承担赶工措施费用外,还应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批准给我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 若由于我方自己原因未能按照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我方会无条件的采取赶工措施,并承担该部分费用。并追究造成该项工期延误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