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对于施工项目部乃至于施工企业来讲都是头等的大事,不但涉及到工程合同款的顺利结算、更是关系到能否交给建设方一份满意的答卷。这种关系企业利益、荣辱的大事,不可小视。

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准备→编制竣工验收计划→组织现场验收→进行竣工结算→移交竣工资料→办理交工手续的程序依次进行。

竣工验收准备管理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工程交付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竣工收尾小组,编制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并限期完成。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应对竣工收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要部位要做好检查记录。

  (3)项目经理部在完成施工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后,向公司报告,提交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实行专业承包的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单位应按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检验工程质量,并将验收结论及资料交承包人汇总。

  (4)公司在自检、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向发包人发出预约竣工验收的通知书,说明拟交工项目的情况,商定竣工验收有关事宜。

竣工资料管理

  (1)项目部按竣工验收条件的规定,及时认真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2)公司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实行科学收集,定向移交,统一归口,便于存取和检索。

  (3)竣工资料的内容包括: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由项目专职资料员按照GB/T50328-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汇编成册。

  (4)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可按形成规律收集,采用表格方式分类组卷。

  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整理按专业特点,根据工程的内在要求,进行分类组卷。

  3)工程检验资料的整理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的顺序,进行分类组卷。

  4)竣工图的整理按竣工验收的要求组卷。

竣工验收管理

  (1)公司确认工程竣工、具备竣工验收各项要求,并经监理单位认可签署意见后,向发包人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发包人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发包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竣工验收程序,对工程进行核查后,应做出验收结论,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参与竣工验收的各方负责人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通过竣工验收程序,办完竣工结算后,在规定期限内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完成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业主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