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范和平法规定,当梁、柱纵筋采用绑扎搭接连接时,搭接区内箍筋直径不小于d/4(d为搭接钢筋最大直径),间距不应大于100mm及5d(d为搭接钢筋最小直径),也就是两者取小。03G101只规定了搭接区的箍筋间距,对箍筋直径不作限制,实际施工和钢筋预算一般按梁、柱箍筋直径。

假如搭接钢筋直径为16,搭接区箍筋直径则为4;如果搭接钢筋直径为25,箍筋直径则为6.5,而原柱、梁设计的箍筋直径一般为8~12,按此规定,显然搭接区箍筋小于原梁、柱箍筋设计的直径。那么,梁柱搭接区附加的箍筋是根据d/4还是同原柱梁箍筋直径?应该是原柱梁箍筋直径,因为规范上是不小于而不是只等于,完全可以大于d/4。如果是d/4,那么,搭接区箍筋小于原柱梁设计的箍筋,那么出现柱梁其他位置箍筋直径大而搭接区箍筋直径反而小的现象,可能违背设计意图。施工时也不太可能用其他小直径箍筋加密,这里是加密而非附加。如果是附加,就可以用d/4直径的箍筋相间布置,即原梁柱箍筋照设,然后再增设附加箍筋,增设的箍筋可以取d/4,这时可以与原梁柱箍筋不同,但我个人认为不具有可操作性。

另外,如果梁是全加密,那么,是否需要另外增加箍筋?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加密箍筋已经满足箍筋对绑扎接头的约束作用。但如果加密区间距大于5d,则需要另外增加箍筋。

凡有接头的地方是否均需要设置加密箍筋?是的,这个接头既也包括梁上部纵筋的接头,也包括下部纵筋的接头(当采用节点外搭接时),这样算下来,增设的附加箍筋数量即使是按接头百分率50%也是相当可观的,如果按25%,那增设的附加箍筋更多了。

需要增设的附加箍筋除了接头位置是否还包括接头之间错开的距离?是的,规范上指的搭接区而不只是接头,当然是要把接头之间的错开的距离包括进去。

如果以上情况叠加,如果完全是按规范做,那么,增设的箍筋数量是相当离谱的。

现场施工在梁柱纵筋接头区一般均不附加箍筋,因为没有可操作性,当然,也属于偷工减料。有的设计在结构设计总说明中明确:搭接区箍筋间距为100mm,箍筋直径同原梁、柱箍筋,这个我认为是相对合理,规范上的规定是较粗糙的,严重脱离施工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