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各方配合措施    

1、与发包人的配合措施    

(1)积极配合业主搞好沿线的拆迁工作,具备工作面后及时组织施工。    

(2)积极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协调会,服从业主的协调,圆满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 

    2、与设计单位的配合措施 
 
    (1)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负责与设计单位进行工程的技术交底,并建立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情况通报制度,对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防止工程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发生。 
    (2)积极配合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整个过程的指导,对各类工程方案变更设计提供详细的现场资料。 
    (3)积极参加工程施工方案变更的论证,对每一项施工方案的变更先提出方案报设计单位作为参考。 
    (4)加强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地质条件的复合检查,对于与设计资料不符的地质情况要及时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为完善工程设计提供必要的资料。    
    (5)积极配合设计单位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工程管理,配合设计单位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工作。 
   
3、与监理单位的配合措施
 
    (1)按照业主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 
    (2)开工前,先向监理工程师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提供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人员组织、原材料检验报告、混凝土设计成果和测量放线资料,并按照这些方面配合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理工作。 
    (3)配合监理单位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按照监理程序,配合监理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签证工作,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包括原材料的检查、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工艺的审批工作。 
    (4)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工程竣工以后的检查,主要内容有工序检查、施工过程中的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等内容。 
    (5)在工程竣工以后,还要配合监理单位做好质量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检查,对工程在使用期内检查缺陷修理情况,考核工程的施工质量。 
    (6)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度的监督和管理,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工程开工令审批、制定和调整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施工工期计划的实现。    
 
4、与交通等地方其它部门的协调配合措施 
 
    (1)积极与交通部门联系,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交通管制,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2)与质监、环保、公安、医疗、卫生防疫等部门联系,主动争取地方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争取沿线人们群众的支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施工区域内的治安、环保、健康等工作。 
 
5、与相邻标段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 
 
(1)为保证按计划顺利进行,我方将主动在甲方及监理的协调下做好与地方、相邻合同段施工单位、前后工序之间的联系和配合。 
(2)测量工作要将测量结果及时通知相邻合同段单位,共同确保测量工作的正确性。 
(3)相邻合同段的施工,我方积极与承建单位之间密切协商,统筹考虑施工场地、临时设施的布置及路面标相连的施工顺序,必要时请业主或有关方面协调,减少相互干扰,节约投资,确保施工质量。 
(4)在相邻合同段交界处工期安排上与对方协调一致,做到同步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5)施工中要互相帮助,相邻便道、便桥、电力线路等临时工程应达到互相方便,积极为对方提供用水、用电及其他方面的帮助,并提供给路面工程后续单位使用。 
(6)处理好与地方各级政府和沿线村民之间的关系。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力所能及为当地村民办好事、办实事,营造良好的施工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