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顺序依次进行,或依照先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构的原则进行拆除。

2、拆除施工应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3、建筑楼板上严禁多人聚集或集中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4、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不得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塌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
5、拆除原用于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及残留量,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