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制要求

1.1 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直接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1.2 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可根据设计变更依据,在施工图上直接改绘后,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1.3 用于编制竣工图的施工图纸必须是新蓝图。竣工图章应逐张加盖在图标上方空白处。

1.4 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2. 改绘方法

在施工蓝图上改绘竣工图,一般采用杠改法、叉改法和圈改法。所有变更内容都必须修改,并从图上修改处索引标注其修改依据。

2.1 对数字、文字及符号的修改,可用杠改法。

2.2 对于少量图形的修改,可用叉改法。

2.3 对于较多图形的修改,可用圈改法。

3. 加写说明

按上述方法改绘后的图纸,如果有的内容仍无法表示清楚,应用简练的文字适当加以说明。

3.1 同一变更内容涉及到多处修改时,要对所有涉及到的图纸和部位全部加以改绘,其修改依据可只在一个修改处标注,但要在此处做简要说明。

3.2 砼强度等级改变、钢筋的代换等在图上改绘难以用作图方法表达清楚时,可用索引的形式加以说明。

4. 注意事项

4.1 施工图纸目录必须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如有作废、补充的图纸,均应在施工图目录上加以标注。

4.2 改绘时要用黑色碳素墨水。字体及其大小要与原图相协调。绘线时要使用绘图工具,不能徒手绘制。

4.3 在施工图上改绘,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抹、刀刮、补贴等方法修改图纸。

4.4 修改的内容和有关说明均不得超过原图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