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 严禁非电工作业人员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挪动电箱、电气设备时必须有且至少有一名电工在场。

2、 施工现场内的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3、 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他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

4、 正常情况下,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柜的金属外壳。

5、 发电机、柴油空压机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柴油空压机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油桶。

6、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7、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假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8、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9、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 .5m。

10、 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11、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何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2、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13、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14、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5、 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水泵等潮湿场所的漏电开关,其额定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 S

16、 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17、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8、 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19、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20、 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21、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2、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23、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24、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25、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26、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27、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28、 现场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现场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一、 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二、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三、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9、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30、 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