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控制的重点有哪些

(1)线路敷设规范,配电箱、开关箱及时上锁,用电标志明显。流动式电线应及时回收,妥善保管。

(2)认真实施三相五线制,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必须为防水线,且均应架空,过道处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避免电线被车辗、物压。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 系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同时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接触良好,拆除接地线顺序与此相反。

(4)总配电箱、分电箱、现场照明、线路敷设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配电箱必须采用铁板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配电箱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5)各类施工机械、电动机具必须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皮线无破损,操作应按规定进行。

(6)在金属容器内或在潮湿处工作时,行灯电压不能超过12伏。

(7)电动机械和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带电的导线,如果导线必须保留,应将电源切断,并将线头包扎绝缘。

(8)机械、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改装、修理、安装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时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

(9)电气设备和导线要按规定要求安装敷设,不准把导线直接与金属物体捆绑在一起。对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要定期检查并专人管理,不准带病运转。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如必须带电工作,应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机电设备的操纵、检修和拆装,要由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的人员来进行。

(10)裸露的带电导体应安装在人碰不着的处所,并设置安全遮拦和警告标志。露天装设的电气设备,要有防雨、防潮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