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

  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集中精神,坚守岗位,未经专业培训不得从事本工种作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悬(临)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处向下投扔物料。

  3、严禁酒后登高作业,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4、禁止随意拆除、挪动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及电器设备等。

  二、电气安装生产注意事项:

  1、安装电气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上岗作业。

  2、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电气设备安装,必须按建设部的安全用电规范JGJ-2005标准执行。

  4、砖墙剔槽打眼时,鎯头不得松动,凿子应无卷边、裂纹,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楼板下面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5、穿线管煨弯时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

  6、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换、吹气,防止线带弹力伤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7、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8、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10m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暴晒,搬动的时候不能碰撞。

  9、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且要距明火10m以上。

  10、焊接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和气焊、气割工作前,应清除工作场地和焊接处所有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所采用的防护设施。

  11、砂轮、切割轮、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装防护装置。

  12、各种机电设备都应该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操纵、装拆或者检修。

  13、使用手电钻、电锤电源线不得有破漏电,要戴绝缘手套。钻头应该在工件上再打钻,不得空打和顶死。

  14、登高作业时,不得穿拖鞋、高跟鞋,临高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操作前应由班长检查防护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

  15、在夜间或光线不足处,应有足够的照明,潮湿环境或地下室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16、在预留洞处的作业时或临边作业,应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随意冒险作业。

  17、严格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工作期间不互相打闹、嬉戏、不能私自串岗、脱岗、不能酗酒上岗。

  18、按文明施工要求,做到工完场清,不随地大小便。

  1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教育职工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

  20、施工人员要按施工安全交底内容执行操作,如有违反安全交底内容引起的安全事故你班组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