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允许运行的一般规定:

  3、1、1变压器运行应符合变压器的铭牌规定。

  3、1、2变压器的运行电压一般不应高于该运行分接额定电压的105%,对于特殊的使用情况,允许在不超过110%的额定电压下运行,对电流与电压的相互关系如无特殊要求,当负载电流为额定电流的K(K≤1)倍时,按V(%)=110-5K2对电压V加以限制。

  并联电抗器、消弧线圈、调压器等设备允许过电压运行的倍数和时间,按制造厂的规定。